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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幼儿园护校安园方案3篇(范文推荐)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2-18 08:50: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幼儿园护校安园方案3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幼儿园护校安园方案3篇(范文推荐)

幼儿园护校安园方案(精选3篇)

幼儿园护校安园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我镇校园安全管理,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决定,即日起,组织开展 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工作,全面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实现“四个提升”,即“进一步提升校园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协作水平”,严防涉校涉生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

  二、工作措施

  各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控”等“五个强化”重点措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中心小学、面上小学:

  (一)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全面形成校园安全管理合力。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干群结合、依靠群众,全面部署村(居)委员会,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各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通过与派出所协调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在每所校园周边的邻近单位、住户、商业摊点、店铺物建护校安全员,并在校园周边有条件的商户、营业网点、居民户安装一键报警装置,遇有突发情况立即报警,齐心协力迅速做好应对处置。各校要注意巡视检查报警点报警装置,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予以维护。要推动建立专兼职护校队伍,要组织发动党员干部、退休职工、学生家长、治安志愿者建立护校工作机制,与村委达成共识以民兵、治保队员、治安积极分子为主体,建立健全村校联防制度,学校要加强内保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专兼保卫人员、门卫及生管人员,要加强安全工作队伍的培训,落实保安员岗前培训,要组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队,并邀请公安干警、镇村干部、治保人员及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定期在校园内外进行安全巡查。要通过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实现每所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校园的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堵塞校园安全漏洞。要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与当地派出所建立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机制。派出所协助对小学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要强化门卫、值班、寄宿生管理、巡逻、隐患排查等制度的建设,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并经常性开展演练。要对校园周边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及时进行清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周边存在的治安乱点,要限期进行整治解决;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一要全面加强人防建设。要按照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的要求,镇派出所指导小学、幼儿园配备门卫和年富力强的治安保卫人员及保安员,配齐安全叉(钢叉)、橡胶棍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二要推动技防设施建设。要按照要求,校园配备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设施,并落实专人值守。要积极推动校园视频监控接入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视频监控平台,不断提高联网率。各校要注意巡视检查校园视频监控装置,发现损坏要及时维护,要逐步建立完善的校园视频巡查工作机制,及时调度、动态掌握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情况。三要全面加固物防设施。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确保校门、围墙及重点部位物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确保校园各项封闭管理措施到位。对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校园,要积极协调当地村尽快提出整改方案解决,同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切实降低校园安全风险。各校全面加强各类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涉及校园内师生的,要指定专人会同学校等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属于校园资产、劳资纠纷等方面的,各校与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因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的人员,要进行谈话教育,并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严防其铤而走险。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因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可能实施个人极端行为人员,以及长期在社会上游荡的闲散人员的摸排工作,纳入工作视线,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要针对季节变化特点,不断强化校园周边地区肇事肇祸及潜在暴力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实掌握其现实状况,会同卫生部门及村(居)委员会、社区、家庭等做好治疗、管控工作,严防其滋事肇祸。

  (五)进一步强化周边巡控,不断织密校园安全网络。要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在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组织维持交通秩序。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要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

  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果断处置,把危险、损害降到最低,要教育学生在危险面前学会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指导护校志愿人员开展校园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查,注意发现学生上放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并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生突发事件。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各小学要成立教师护导队,上放学重点时段在校门口对学生进行引导帮助。

  幼儿园:

  一是除了要按照以上工作做好外,特别是对食品安全工作要抓实抓细,平时的食品留样、食品的购入要索票索证、工作人员要穿工作服等。二是加强对校车的管理,校车只能由专职司机驾驶,做好定期保养,严禁带病上路。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对有车的教师进行培训,严禁驾驶黑车、报废车。

  三、工作机制

  各小学、幼儿园要根据职能分工,建立健全“护校安园”行动协作配合机制、检查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专项行动纵深开展。

  (一)协作配合机制。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护校安园”工作。要定期沟通交流工作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会商制定工作措施,适时联合召开推进会,进一步巩固成效,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检查考核机制。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将采取定期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不间断地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校要制定综治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学校督导评估体系和综治安全目标考核评价体系。

  (三)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工作责任,严肃问责追究,促进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对因学校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生恶性案件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因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案件频发以及重点人漏管失控,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因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或者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校长、园长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为全面统筹推进“护校安园”行动开展,我校成立由曾海淦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陈家灯副校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德育处。各校(园)也要成立领导机构的工作模式,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全力推动抓好“护校安园”行动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要以乡镇为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任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当地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综治办、安监所协同教育、公安部门共同督促担负起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及时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协调做好化解、稳控等工作;要加

  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清理整治力度,加强对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要严密校园周边地区治安防控及高危人员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各校(园)要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

  (三)规范信息报送。各校(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行动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沟通工作情况,确保数据详实、准确,按时完成上报工作。同时,要充分借助报纸、电视、网络、墙报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此次“护校安园”行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行动期间,各校(园)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每月工作情况请于当月28日前上报中心小学,涉校涉生案事件应及时报告

幼儿园护校安园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省公安厅、综治办、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为确保全市“护校安园”行动的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化解纠纷、重点防控、打击犯罪、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做到人员不减、力度不减、声势不减,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一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和《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要建立完善外来人员、车辆入校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二要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力量。校园要按规定成立安全保卫机构,确定安全保卫机构负责人和专职或兼职安保人员,要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根据学校师生数和寄宿生数配足保安员,按《规范》规定配全安全叉、长短橡胶棒、催泪喷雾器等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生活管理教师,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落实安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城市校园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要按照国家《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落实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实行封闭管理。四要落实安全法制教育。公安、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定期入校开展对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指导应急演练。

  (二)强化排查稳控,清除校园安全隐患。一要深入排查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今年重大活动举办前,各地务必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市里将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二要提前预警风险。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三要稳控重点人员。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巡逻防控,构筑校园安全屏障。一要落实巡防守护。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定期排查学校门口及附近交通路口交通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标识,有效提高设置率和规范率。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形迹可疑的人员、车辆的检查盘查,对携带管制刀具或欲滋事等违法嫌疑人员,及时带离现场进行查处。二要加强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三要开展周边整治。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志勇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吴忠、市教育局副局长吴礼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部署推动,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公安机关和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联合督导,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共同研商落实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着眼长远,完善机制。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并通过考评通报等措施,倒逼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落后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落实责任到人,限期扭转局面。市“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将定期收集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成效明显、成功防范和有效处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地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发生恶性涉校涉生案件不报、瞒报、迟报和处置不力的,予以全市通报。

  行动期间,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情况统计表(附后)上报市专项办,遇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行动阶段性总结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xx年6月25日和20xx年1月25日前上报。

幼儿园护校安园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转发省公安厅、综治办、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饶教电字〔20xx〕19号)精神,全面强化校园安全工作,为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20xx年3月19日至20xx年1月26日,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结合我校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达到“三严防、两提升、两推进”,即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重大治安灾害和交通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进一步提升涉校案事件打击预防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常态化警务运行机制建设。

  二、主要工作

  (一)健全安全教育机制

  各学校要继续坚持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求所有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要充分利用升国旗仪式、校会、班会、板报、宣传栏、专题讲座、家长会等形式,全面开展安全教育;要定期邀请辖区民警或法制副校长到校为师生作法制教育报告,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要加强与社会、家庭、监护人的联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教育和防范网络;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学校安保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认真落实校长(园长)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楼梯楼道管理、学生放学管理、特异家庭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及学生宿舍管理、学生食堂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本校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援体系;认真落实好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三)开展安全专项活动

  各学校要继续开展好“安全教育日”、“中小学安全月”、“平安校园创建”、“文明交通行动”、“119消防日”等活动;举行“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知识征文”等活动;坚持每天对学生有一个安全提醒、每周有一堂安全课、每月有一次安全主题班会、每学期有一次安全集中演练。定期组织学校师生参观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展览;通过多种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四)强化内部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按要求,配备门卫人员,加强门岗值班,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控制学生在上课期间随意外出,杜绝可疑人员进入学校。民办幼儿园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使用统一的校车标志,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检审,配合公安部门坚决取缔非法校车。加大对校舍隐患的排查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修缮和改造危旧校舍,稳步实施“校安工程”。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安保器材(钢叉、橡胶警棍、防割手套、辣椒水),有效发挥安保队伍和设施的作用。在重点部位安装技防设施,在关键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不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到位。要加强校内外集中活动的组织管理,严格集体外出上报审批制度。要努力做到学生凭卡出入学校,家长凭卡接送儿童,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五)狠抓安全隐患整治

  要坚持“半月一排查”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排查要注重细节,不留死角,要建立台帐,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要把防危房倒塌、防火灾事故、防饮食中毒、防人为破坏、防不法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伤亡事故作为排查的重点,对学校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围墙及活动设施、用电设施、防火器材等逐一进行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协调解决。

  要积极配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及时发现与学校和师生有矛盾纠纷的人员,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在学校及周边发现的易肇事肇祸的重性精神病人,要及时向卫生和民政部门通报情况,并采取适当措施严防此类人员在学校及周边滋事,扰乱秩序。

  各学校要建立并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排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县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督查力度,协调相关股室,不定时深入学校检查安全工作,对检查出问题的单位将责令其及时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给予全县通报,并挂牌督办。

  (六)积极整治周边环境

  各学校要主动认真研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属地政府和上级部门。要积极协调和配合公安、文化、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认真研究对策,采取应对措施,消除学校周边有损学生健康的因素和隐患,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师生和学校安全。要坚持学校、派出所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公安部门及时处理好侵害师生权益的案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教体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安全综治股。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行动方案,迅速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各学校务必于4月20日前将本校“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方案上报中心校。

  (二)强化督导,典型带动。县教体局将不定期对各学校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学校将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支差应付的学校将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严格责任追究。

  (三)注重总结,及时归档。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护校安园”活动的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对行动期间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对行动中的新做法、新经验要及时总结上报。活动结束后,各学校务必于20xx年1月26日前将“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总结报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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