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产汇报管理办法【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生产汇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公司生产汇报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加强安全生产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督促、考核的管理职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部按照本办法及时、准确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规范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工作。
第三条
各部门应严格按本办法开展安全生产汇报工作及相关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及时、专人负责、严肃认真的原则。
第二章
形式和内容
第五条
安全生产信息按即时和定期两种形式进行汇报。
1.即时汇报是指当发生如下事件时的请示和汇报:
(1)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
(2)设备异常情况报告。
(3)设备检修即时报告。
(4)安全生产部要求即时上报的有关事项。
(5)其它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
2.定期汇报是指各部门按每日、每周、每月等定期向新能源、安全生产部等上报安全生产信息。主要包括:安全、技术监督、设
— 2 — 备可靠性和生产情况汇报。其中安全、技术监督、设备可靠性的汇报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的汇报程序及要求进行汇报。
第六条
定期生产情况汇报分为:电站生产情况日报、设备安全生产情况周报、设备安全情况月报、设备生产情况月报、环保情况月报。
第七条
生产汇报工作要求
1.对于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按《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上报;设备运行异常情况报告是指当设备发生非计划运行、停运,存在重大缺陷、隐患,存在其它异常情况时的报告。
2.即时报告是指当设备开始(完成)大修、小修(扩大性小修)、节日检修、事故抢修时的报告。
3.安全生产部要求即时上报的有关事项是指根据生产需要,即时要求各部门在某一时间段内上报的有关生产信息和相关事项的报告。
4.其它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是指除上述规定以外需向安全生产部请示和汇报的重要事件。
第三章
汇报时间
第八条
正常运行情况汇报
1.设备生产情况日报于次日上午 8:30 前上报,节假日正常上报。
2.设备安全情况周报于次周的星期一上午 10:00 前上报。
3.设备生产情况月报、设备安全情况月报、技术监督月报于次
月的 3 日上午 12:00 前上报。
4.各种周报、月报遇长假期不顺延。
5.对于以上的请示和汇报均需运用规定程序进行上报,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上报。
第九条
即时汇报
1.即时汇报须在事件发生 2 小时以内进行汇报。
2.设备的计划检修(大修、小修)按公司检修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报审。
3.设备发生非计划停运后,除即时上报外,并于事件结束后次日内补报非计划停运事件的专题分析报告;电站的非计划停运要统计在周报、月报之中。
4.对于发生可延迟至 72 小时以后处理的缺陷,应向安全生产部作出书面汇报。
5.电站的检修与维护应填写每日工作动态,并及时汇报相关部门。
第十条
有关情况说明
1.各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汇报管理信息系统,明确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负责人,并将负责人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2.各种安全生产报表、报告和申请在填写过程中要认真、仔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3.对汇报不及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者,安全生产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并上报公司。
— 4 —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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