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清理违建房整改方案
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计划4篇
根据省市县有关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指示精神,为维护龙游城乡建设秩序,有效遏制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以下简称“两违”),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和县委县政府提出“六个必拆”的决策部署,把“两违”整治工作作为确保经济工作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新增违法建设,积极清理整治历史遗留的存量违法建设,街道三年计划完成1万平方米违法土地整治和违章建设拆除任务;着力健全查违治违长效工作机制,使城乡建设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堵疏结合原则。加快城中村改造,充分发挥提前拆迁和农民危房修缮政策的作用,逐步缓解规划控制与群众改善住房需求的矛盾,确保“两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2.坚持依法整治原则。严格按照规划、土地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开透明程序,做到依法办事,对整治重点和劝阻无效、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坚决拆除。
3.坚持综合治理原则。按照《龙游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县委【20XX】5号文件)的规定,理清乡镇(街道)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4.坚持稳步推进原则。先难后易,突出重点,城乡互动,典型带动,有序推进。
三、工作重点
(一)拆除一批重点违法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六个先拆”的要求,即国有、村集体、党员干部占用土地违建先拆,“四边”违建先拆,妨碍建设违建先拆,影响安全违建先拆,突出典型违建先拆,侵占耕地违建先拆,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
1.住宅小区内擅自加层的,占用公共空间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建设;2.侵占国有收储土地、占用耕地的违法建设;3.顶风抢建、“一户多宅”的违法建设;4.位于近期拆迁改造计划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城市主要道路两侧规划控制范围内和城市景观节点周边的违法建设;
5.影响通行、采光、环保、消防安全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
6.其他依法认定必须拆除的违法建设。
(二)防控新“两违”
街道要合同土管、规划、建设部门,不间断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巡查工作,对新发生的“两违”必须坚决杜绝,并从重处罚。
四、组织保障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雷金标和办事处主任叶华民为组长,吴学军、王连标、黄汉鼎、余元峰为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络员,由黄汉鼎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志平、严德华、江德发为副主任,土管员、规划员、集镇办工作成员和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联络员的领导机构。组建土管员、规划员、集镇办人员组成的违法土地、违章建筑认定小组,负责违法违章的调查、谈话、取证、限改和拆除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两违”集中整治工作从20XX年开始,两年集中整治,一年巩固提升,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完成。“两违”集中整治按下列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召开全县“两违”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研究部署整治工作,下发相关文件,签订《“两违”整治工作责任书》。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违法违章认定组。及时组织开好街道动员部署会、村两委会和各村党员代表会,深入行政村和社区开展巡查工作,并做好每周“一总结一计划”上报工作。开展广泛的舆论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横幅、标语、信息等方式开展宣传报道,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部署,努力营造拆违声势和执法氛围。
(二)整治拆违阶段(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两违”整治坚持“四先四后”原则:即先住宅小区,后农村;先行政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后居民群众;先经营性违法建设,后居住型违法建设;先自改自拆,后助拆强拆。
1.调查摸底(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在街道前期初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时间和力量进行再普查,查漏补缺。同时合同规划、国土、住建、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等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权限、程序,全面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向当事人发放有关行政执法文书。工作组上门做好政策宣传、说服教育工作,鼓励当事人自改自拆。
2.自查自纠(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①“两违”对象开展自查自纠,行政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率先实行“零违建”报告,带头拆违、自觉拆违,并限定在
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由违建户申请,整治拆违组帮助其拆除。②对自查自纠中未执行到位的对象分类谈话,县管干部由县纪委谈话,其他干部由“两违”办督导科谈话,县人大代表由人大谈话,政协委员由政协谈话,党代表由组织部门谈话。对未及时整改的对象将在电视、报纸上予以曝光,仍拒不整改的组织力量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分别由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③设立举报专线。拆除存量违章,遏制新增违章。
3.根据先重后轻原则有序开展强拆工作(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六个先拆”和县委、县政府“四先四后”的原则要求,积极发动群众,深入调查摸底。根据排查和群众举报,各乡镇(街道)每周选择1-2个重点对象,实行重点突破。
(三)考核验收完善机制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根据县委、县政府“两违”整治工作考核要求,对按拆违进度和拆违比例进行考核评比,并将有无“两违”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内容之一。每年年终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总结的基础上查漏补缺,进行回头看。对于整治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建立“两违”动态巡查监管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组建联系片领导、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社区)联络同为一体的网格化巡查监管。及时建立“两违”对象网络信息库,不得为“两违”办理抵押、登记、转让、经营等相关许可和供电、供
水、供气等服务;“两违”对象一律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提拔重用,不得当选村两委干部,不得当选“两代表一委员”,涉及党员干部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派驻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该项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以坚定的决心、超常的力度和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上下密切联动、纪检有效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广泛宣传,深入引导
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典型违法建设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讲清说透“两违”的严重性、危害性,宣传查处“两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支持和拥护“两违”查处工作。
(三)依法行政,维护稳定
在整治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加大“两违”整治工作的执法力度。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特别是对弱势群体、少数确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应落实好
各项帮扶救助措施。要做好维护稳定工作预案,对矛盾突出的案件予以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各项工作到位,防止恶性事件发生。
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计划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关于切实加强规划执法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xx]34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的实施意见》(*委发[20xx]103号)有关精神,坚决遏制违法建设的发生,确保我区建筑市场良好秩序,开展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要求,统一指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又快又好发展,努力实现“三最”奋斗目标,加快构建和谐**。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对新增违法建设,发现一处,坚决制止、查处一处。
(二)全面清理已有违法建设。对已有违法建设,在3年内分步、分类依法予以清理和解决。
(三)建立和完善全区违法建设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市**区整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指挥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治违办)设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市整治违法建设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负责协调我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分区巡查责任制。各镇、街道按照分区负责、分片包干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违法建设巡查和制止工作,并将发现和报告责任落实到社区委员会和村委会,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建设。新组建的整治违法建设联合执法队负责全区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督工作。
(二)实行拆除属地包干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原则,各镇、街办抓好本区域违法建设拆除和整治工作。区治违办统一些协调、监督各镇、街办的拆违工作。
(三)实行违建当事人市场禁入制。要定期将情节、性质严重的违法建设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凡被列入曝光范围的,规划、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不受理其许可或登记申请(已受理的可不予审批),土地管理部门可不受理其土地招拍竞标竞买申请。对参与违法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不予受理其设计、施工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协助处理告知函,及时将违法建设单位及其有关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之中,依法严肃处理。
(四)建立和实行整治工作联动机制。对已查证属实的违法建设,国土、建设、规划、公安、房管、工商、卫生、环保、市政公用、供电等部门要根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协助处理告知函,严格执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违法建设的协查协处工作。对违法建设严重尤其新增违法建设制止不力的有关镇、街办,国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可限制、减少该区域建设用地供地指标,或不予受理、批准该区域规划调整。
(五)切实做好配套保障工作。各镇、街办及区市级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违法建设拆后建渣清运和绿化整治工作,积极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后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区监察部门要尽快出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区政府法制部门要及时做好违法建设整治的法制保障工作;区财政部门要拨出专款,保障区治违办、违法建设整治联合执法队伍建设、违法建设拆除补贴、违法建设整治奖励等工作经费。
(六)实行专项目标管理督查制。要及时制定整治工作专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形成有效的目标管理及督办机制。
五、20xx年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安排
(一)主要任务
1、组建整治违法建设联合执法队伍,制止城市重要区域、特殊区域及主干道两侧新增违法建设,违法建设预防和控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完成上级下达的违法建设拆除目标任务。
3、区级相关部门完成违法建设整治配套保障工作任务。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xx年2月24日——3月15日):制定违法建设巡查方案和违法建设整治专项目标分解方案;向市治违办上报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在全区范围内营造防违治违的强大声势。
第二阶段(20xx年3月16日——11月20日):实行严格的违法建设巡查监督,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建设;组建违法建设整治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违法建设巡查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违法建设普查工作;集中整治、拆除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严重违反“三个集中”要求及危害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建设。
第三阶段(20xx年11月21日——12月底):迎接市治违办对我区违法建设整治任务进行的验收考评,并拟定20xx年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形成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把整治违法建设列入各部门和各镇街办重要工作,各部门和各镇街办要成立拆除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及职能职责范围内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确保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得到落实。
(二)疏堵结合,发挥各级力量防违治违。要区别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违法建设当事人的疏导教育工作,努力引导违法建设单位自行拆除违建。区级各机关、事业、群团单位及各镇、街办及党员干部要个人带头自拆,切实做到不实施、支持、参与、包庇、放任违法建设、(三)调查研究,提出有效对策及办法。各镇、街办及有关部门在整治违法建设工作中,要及时反映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和办法,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防违治违环境。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报道,努力形成遵守规划管理、支持防违治违的良好社会氛围。
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计划
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确保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打击、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市规划的法定性和严肃性,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资中县委资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设的意见》(资委〔20XX〕11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资中县委资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设的意见》精神,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坚决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多发势头,全力推进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龙江镇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原则
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要始终围绕有利于规范我镇建设管理、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原则。
1.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场镇规划区和铁佛村是集中整治违法建设的重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国土所用地审批,再到村建环卫中心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一书两证》后方可动工修建,严禁未批先建。严厉查处我镇各种名义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农房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进行,积极引导农民到新村聚居点按规划自建农房。要以典型案例的震慑效应和示范效应带动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2.条块结合,协同联动。加强村建、国土、林业、城管、公安、村、社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各村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镇级有关部门负责
作好政策指导、行政支持和工作配合;镇村建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场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各部门负责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
3.依法行政,疏堵结合。坚持原则,敢于逗硬,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执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对严重违背规划以及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坚决依法实施强拆,对顶风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控制。坚持以人为本,注意工作方法,做到教育在前、引导在先、有序推进、有情操作,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教育督促违法建设者自拆、助拆。实事求是,依据相关法规准确鉴别认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4.着眼长效、标本兼治。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多种办法综合整治违法建设。在根治源头、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上下功夫,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好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城乡违法建设监管巡查网络。强化规划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本次集中整治违法建设为起点,坚决遏制违法建设新增势头,杜绝增量,存量递减,力争年底前全镇范围内基本消除违法建设行为;以今年集中整治为基础,进一步规范执法、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形成严控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对象
本次集中整治的对象为龙江镇行政区域内所有违法建设,具体包括: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2.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3.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的建(构)筑物或其它设施;4.未经批准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建设的建(构)筑物或其它设施;5.未经批准占有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设的建(构)筑物或其它设施。
四、组织领导
本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在镇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资料的统计、汇总、后勤保障工作以及上报工作。
五、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从20XX年12月20日开始,到20XX年1月31日结束。整个清理整治工作分宣传动员、清查认定、具体实施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2月1日—20XX年2月29日)。组织召开宣传动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资中县委资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设的意见》,制定本镇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资中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查处违法建筑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查违控违和本次集中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清查认定阶段(20XX年2月1日—20XX年3月31日)。各村、镇级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按照违法建设类别摸清本辖区、本职能范围内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基本情况,摄取影像、核定面积、登记造册、绘制图件,并经村(社区)、社干部确认,锁定各类违法建筑证据。制定清理改造及整治方案,上报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2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镇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镇村建中心、国土资源所、镇城管办、林业站、镇水电管理站、派出所、镇纪委、镇广电站、镇群工办、镇维稳办、镇司法所等部门单位抽调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场镇规划区内各类严重违背规划、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按法定程序进
行集中拆除。对未取得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各类违法建筑,及时上报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六、职责分工
镇村建环卫中心:负责对场镇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查处;负责对本镇巡查控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上报。
国土资源所:负责对非法占用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本镇巡查控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我镇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工作。
镇水电管理站:负责对占用河道、泄洪道等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建设的查处。
林业站:负责对占用林地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派出所:负责集中联合拆除工作现场秩序的维护,打击妨碍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强制拆除等公务的行为。
镇广电站:负责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
镇纪委:负责对参与违法建设、拒不执行相关处罚决定的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镇群工办:负责对查违控违工作中的群众接访、信访处置等有关疏导解释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查违控违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强制拆除过程中的证据保全工作。
供水、供电、供气单位:负责依法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前的断气、断水、断电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镇级各部门要把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形成统一领导、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村、镇级各部门特别是国土、村建、水电、林业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务必严格按照镇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部门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镇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干部群众的规划建设管理法制观念,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支持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三)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必须服从镇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在镇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协同联动,围绕中心,全力做好拆违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建立镇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底前召集一次会议,主要听取本月工作情况及对下月强制拆除工作进行部署,研究拆违控违工作的重点、难点,安排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四)严肃纪律,严格执法。对违反城市规划、非法占用土地、社会影响恶劣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活动,一经发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参与、纵容、包庇的党员、干部,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严重违反规划管理、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倒卖或出售违法违规建筑和耕地牟取暴利为目的、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对妨碍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强制拆除等公务,或借机策划、煽动群众闹事,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各村、社区主任、镇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镇政府与各村、社区、镇村建中心、国土资源所、镇城管办、林业站、镇水电管理站、派出所、镇纪委、镇广电站、镇群工办、镇维稳办、镇司法签订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按照《资中县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公开表彰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治违法建设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由组织、人社和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资中县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行政问责,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限期整改的承诺和保证,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停职、免职处理。
(六)建立控违长效机制。深入研究征地拆迁拆违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突出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充分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科学制订政策措施,全面建立我镇征地拆迁、查违控违工作长
效机制。制定违法建设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形成违法建设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推动全镇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开展
篇二:清理违建房整改方案
房屋违建整改监察建议书
违法违规房屋建设是城市的毒瘤,降低了城市档次和品位,影响了市民的生活,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不断拓展延伸,商品住宅越来越多。但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少居民肆意侵占房顶、消防通道、小区绿地等公共区域,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管理秩序和居民生活安全。尽管相关部门不间断、出重拳进行整治,但现有违建规模依然较大,新增违建态势未有效遏制。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违法违规建设治理,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消除违建存量。对辖区内符合消减存量条件的各类违法建筑全面细致摸底,建立工作台账、集中执法力量,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全面整改、按期销号。相关部门(单位)、街道(社区)要密切配合、紧密联动,加强对老旧小区、新建住宅、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对辖区现存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实时管控,做到存量违建处置归零。
二、加强“前端”管控,有效控制违建增量。积极借助无人机航拍、地图数据比对等技术,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违建监督举报渠道,构建“天上拍、网上管、地上巡”的立体化、信息化防控体系,解决执法监察中存在的盲区、死角问题,使各类新增违建行为无法藏身、无处遁形,使各类违法违规建筑“露头就被打”,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城建部门要提前介入,对新建商品住宅要严控规划、交付、物管等环节,将管理手段前置,有效填补管理缺失。
三、强化社会面宣传,营造群防群治氛围。在治理违法违规建筑的同时,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大力宣传违法违规建筑的危害,采取以案说法、群众评议等形式,让群众充分认识到违法违规建设的危害性及严重后果。要广泛动员群众共同参与防违、治违工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建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建设的良好氛围。
篇三:清理违建房整改方案
关于对辖区内违章建筑进行治理整顿的建议(精选5篇)
第一篇:关于对辖区内违章建筑进行治理整顿的建议
关于对违章建筑进行治理整顿的意见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力度,规范城市建设行为,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上级的文件精神,针对街道辖区内违章建筑情况,建议近期对辖区内的违章建筑进行治理整顿。
一、违章建筑的基本情况
近两年来,由于受街道机构调整和村委会换届的影响,街道对违章建筑查处的力度有所放松,造成辖区内违规建设的势头有所抬头,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违规的私宅有所增加,部分业主在办理危房改造审批手续后,没有按照要求对原有危房进行维修加固,而是擅自将原有住房拆除和重建,部分村民没有办理任何报建手续就擅自将原有房屋拆除重建;二是违规的集体物业有所增加,少数村集体经济为了眼前利益,在没有任何报建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建设违章建筑。
二、违章建筑的危害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有部分属于“五无”工程(无规划、无报建、无证设计、无证施工1和无办理质量监督的工程)。这些建筑存在很大的社会隐患和危害。
(一)破坏城市规划。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或占用空间、或占用集体土地,甚至是基本农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破坏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造成土地资源的低效利用,对城市规划造成严重影响。违章建筑乱建、乱搭,杂乱无章,影响了城市形象。
(二)存在安全隐患。由于违章建筑报而乱建或未批先建,无证施工和无办理质量监督,达不到技术规范。部分违章建筑多为简易结构,往往是随便搭建而成,质量、消防等存在安全隐患,给城市管理带来一连串问题。
(三)增加基层不稳定因素。由于没有报建手续,一些违章建筑影响邻居及村民的通风、采光、通行等合法利益,而村委会又难以进行有效的调解,容易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与纠纷,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又会造成部分村民产生跟风搭建违章建筑的情况出现。
(四)增加开发成本。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快,城乡规划将逐步完善,各村土地开发将进一步推进,杂乱无章的违章建筑由于破坏整体规划,对日后的征地拆迁造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不仅不利于土地的有序开发,而且提高了土地开发的成本并加大了征地拆迁的难度。
(五)破坏政府公信力。违章建筑的横行,不仅给政府的土地管理、村镇建设、农民建房管理带来难题,而且使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违章建筑得不到有效治理和整顿,反过来又助长了违章建筑扩建的势头,破坏了法律的权威和政府的公信力。
三、工作措施
为有效治理和整顿违章建筑,促进土地的有序开发和村庄建设的合理推进,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治理整顿违章建筑:
(一)成立违章建筑治理整顿领导小组。
考虑到对违章建筑执法的主体性,建议由禅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分局牵头,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街道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禅城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分局、社会工作局、宣教文体局、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委会书记、主任参与,建立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二)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责任与分工,制定违章建筑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具体分四个阶段:
1.动员和宣传教育阶段。采取集中开大会统一动员和进村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向各村民广泛宣传土地管理相关知识和街道治理整顿违
章建筑的决心,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2.调查摸底阶段。由各村委会组织自查上报,由领导小组派出相关人员下村调查了解,对违章建筑情况进行认定和
登记,针对不同情况对违章建筑进行分类。
3.集中整改阶段。根据不同类型的违章建筑,制定整改方案,充分发挥违章建筑治理整顿领导小组的合力,分步骤、按计划对违章建筑进行整顿,突出重点,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4.检查验收阶段。对违章建筑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看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继续整改。
(三)狠抓工作落实。
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对违章建筑治理整顿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治理整顿任务的完成。
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第二篇:对辖区内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问题的调查分析与建议
对辖区内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问题的调查分析与建议
近年来,中国对外投资一直呈现高速增长势头,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也呈现出方兴未艾的蓬勃之势,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着眼于国际市场的拓展,实行跨国经营,寻求新的发展机遇,2013年对外直接投资达到901.7亿美元,同期外商直接投资为1175.86亿美元,两者差额正在不断缩小。但随着“走出去”企业的增多,由此带来的跨国纳税事务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维护国家权益,必须切实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日常税收征管工作。
一、XXXX“走出去”企业整体情况及经营现状
截至目前为止,XXXX现有“走出去”企业10户,同比减少下降3户(新增1户,注销转非4户)。2013年无境外设立子公司、分公司,仅有对外承包工程业务。10户企业中境外机构亏损倒闭的3户,均为境外投资经营;其他7户均系建筑企业,主要是境外工程作业,针对项目来看,也是亏损项目较多。具体如下:
目前,XXXX“走出去”企业的发展业务主要集中在境外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承包工程等方面,“走出去”企业的发展则比较滞后,截至2013累计对外投资仅105万美元,大多数上都是亏损、倒闭。主要原因有四:
1、缺乏对拟投资国家税收政策环境、税负水平的研究和分析,使生产经营面临东道国税收制度的严格限制,甚至某些权益受到东道国税务机关不规范、不透明执法的侵害。
2、缺乏对“走出去”企业有关境外投资国投资环境和风险的辅导,缺乏投资产业导向和投资地区导向的指引,缺乏境外投资的跟踪法律援助。
3、企业对外投资的最大顾虑在于缺乏对境外的政治文化环境、投资环境以及包括税法、会计制度在内的各项法律制度的了解,直接影响企业境外投资的开展。
4、银行提供的贷款门槛太高而相当困难。即使部分来自私人借款,但这种渠道获取的资金不稳定,难以支持企业进入国际市场。
二、XXXX“走出去”日常征管服务存在问题
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通过在海外建立子公司、分公司、承接工程等方式,拓展自身的发展空间,也在世界市场上改写了“中国制造”的概念。无论以何种形式开展境外业务,“走出去”企业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征管服务问题。
1、在我国实行的企业纳税申报制度中,有所得税申报制度、汇算清缴制度、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制度,却没有境外投资业务申报管理办法。虽然《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境外所得要与境内所得汇总纳税,但境外所得如何申报、如何管理、如何进行征收,并没有明确的说法和定论,还只是处于摸索阶段,无法给企业提供法定的、规范的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境外投资行为管理与服务的有效性。
2、“走出去”企业在我国境外国家或地区进行投资、生产和经营,一般很少主动向XXXX申报涉税情况,一些企业财务核算隐蔽性较强,再加上语言、管辖权等因素的制约,使XXXX很难详细掌握企业在境
外投资活动过程及其涉税信息,很难分清其投资和正常业务往来,不便于境外投资企业的税收征管和服务,增强了“走出去”企业的涉税风险。
3、由于缺乏收集企业境外投资信息的渠道,并不掌握企业境外投资信息,难以主动提供辅导服务。另外,“走出去”企业在境外遇到的税收问题和争议争端都各不相同,解决涉税问题还须结合东道国的税收环境来综合考虑,简单的、表面的法规条文宣传远远达不到走出去企业的个性化需求,而企业由于各种各样的顾虑,也不愿意主动上门咨询寻求协助,因此得不到个性化的辅导。
4、由于税务机关的宣传辅导、信息搜集、协商情况反馈、协商成果通报等工作还不够细致和深入,“走出去”企业即使受到东道国不合理、不合法的税收检查和严厉的反避税调查,税收权益受到伤害和承担不合理税负等情况,也缺乏主动向XXXX寻求政策支持和解决国际税务问题争端的意识,我们也就难以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境外税务问题。
5、我国现行的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具体操作非常复杂,要求企业分别计算出各国的抵免限额再汇总纳税,不仅加大了企业财会人员的工作量,而且也要求税务人员具有较强的征管水平,实际操作难度较大。在计算境外所得的政策上,目前的要求是境外所得要依照我国税法规定摊计成本、费用及损失,确定境外所得额,由于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财务会计税收制度很难核实,企业计算起来难度很大,XXXX基本上只能是被动认可。
三、对“走出去”企业管理服务应对建议
为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征管,更好地服务境外企业发展,我们应顺势而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XXXX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
1、掌握涉税信息是加强境外投资企业税收征管的关键,而境外投资企业的大量信息主要掌握在外经、财政、外事和公安等部门。因此,税务机关应加强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牵头定期召开由外经委、财政、外事、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建立“走出去”企业基础信息档案,随时掌握涉外企业各方面情况。
2、遵循法律优位原则,充分发挥“税收协定”国际效能,为“走出去”企业做好纳税服务的同时,针对境外投资政策执行不统一、申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制定完善针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管理办法,加强税源控管。比如:建立针对“走出去”企业个性化需求的响应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指引,帮助企业降低纳税成本和风险;为企业提供前端咨询保障和涉税风险分析保障机制等等。
3、加强对“走出去”企业进行维护国家主权,支持国家经济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使企业自觉把维护国家利益放在重要位置,鼓励企业把投资收益汇回国内依法纳税。同时,应明确“走出去”企业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本着管理从简的原则,统一标准,按各国的税法规定计算成本费用和损失,杜绝鱼目混珠问题的发生。
4、由于国际税法知识的缺失,导致“走出去”企业不能享受到
优惠政策,甚至造成双重征税。因此,税务机关应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纳税服务力度,积极开展各项国际援助服务。针对境外投资企业税收政策性强等特点,要重视加强对基层税务干部的教育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与有关国家的国际税收协定文本内容及相关税收政策,从而提高税收管理员国内国际税务咨询服务能力,以服务促进管理。
第三篇:河东区饲料监察所进行饲料质量安全大检查对辖区内饲料生产2河东区饲料监察所
强化饲料监管工作
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近日,“速生鸡”事件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畜产品特别是养殖环节的大检查,确保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肉。
我所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正确部署,联合生产科技科、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监察所、乡镇兽医站深入辖区内饲料生产、经营网点和广大养殖户家中,利用6天时间集中对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
检查中未发现在饲料中添加违禁化工原料和违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饲料产品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等常规标准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饲料质量溯源制度,为饲料生产、经营、养殖户建立健全饲料生产、经营、规章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饲料生产、购销、使用记录,签订了2013年饲料质量安全责任书,完善了饲料质量监管档案;进行了《畜牧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截至28日,此次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86人次,检查养殖场户
家次,饲料生产企业36家次,饲料经营网点112家次,签订责任状
份,发放明白纸张,进一步净化规范了我区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各个环节,有力的促进了全区饲料质量安全,确保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下一步我所将继续深入广大饲料生产、经营网点和广大养殖户家中开展饲料监管工作,确保饲料安全、确保畜产品安全、确保食品安全,当好人民群众的安全卫士。
第四篇:关于加强对辖区内小广告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泉鲤鲤办[2011]33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鲤中街道办事处
关于加强对辖区内小广告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
今年是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年”,全市正掀起一股大规模城市建设、大范围城市更新、大力度城市环境整治的热潮,同时市城市卫生管理考评中心已开始运作,以监督、检查、评议和综合考评的“四位一体”机制,开展对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和泉州开发区的考评。为加强整治辖区市容环境卫生,各社区全力以赴,认真落实好网格化管理机制,增派人手,延长保洁时间,增加保洁内容,做到天天有行动、周周有检查,同时投入大量资金对辖区地下管道清理整治、明沟加盖盖板、破旧果皮箱及垃圾屋更新改造,力促辖区卫生面貌大改观。各社区的努力换来我街道环境整洁度的明显提升,街道卫生工作得到区分管领导的肯定和鼓励,街道升平、东华社区分别在市城市卫生管理考评中心第三期和第四期卫生考评中分数排名位居全区前列(其中第一期和第二期的卫生检查考评未进行汇总排名)。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针对街道日常卫生检查时发现辖区内“牛皮癣”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街道已拨付区级小广告专项整治经费各2000元到社区,并分发“牛皮癣”小广告清除工具。近期,街道将组织一场小广告清理专项行动,请各社区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1、各社区在4月26日至30日期间应全面开展小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辖区背街小巷张贴的小广告及乱涂写进行巡查清洗、清除,并对户外破损广告牌进行拆除,劝说居民群众不要在户外晾晒衣服,推进“治癣”行动入小区,全面遏制“柱子穿衣”行为,确保城市环境的美化。
2、在整治“牛皮癣”小广告方面,各社区要把“牛皮癣”小广告的清理工作常态化,把定期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有效遏制城市“牛皮癣”的反弹。
今年五月份,街道将组织人员对此次小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和常态化工作机制进行检查考评,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推动街道小广告清理工作上新台阶。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环境卫生
小广告整治△通知
抄送:区建设局,区卫生考评中心,区执法局,区环卫所,陈财水副区长、街道党政领导;
鲤中街道党政办公室2011年4月26日印发
第五篇:辖区内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辖区内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分局的工作职能及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的市场状况,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国家对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法规出台以前,将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纳入备案管理,同时也为今后实施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法规的行政许可打下基础。现将备案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备案管理的范围
(一)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批发)。
(二)专营保健食品的零售企业。
二、实施备案管理的必备条件
(一)人员要求
1.企业负责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质量负责人(或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中专以上学历,药师以上技术职称。
3.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必需具有健康合格证。
(二)设施设备
1.营业及办公场地: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2.仓库: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冷藏、阴凉、常温),其设施设备的配备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电脑管理系统: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电脑数量及网络,有能够支持保健食品购进、贮存、销售的电脑软件系统,确保保健食品购、存、销记录的真实性。
(三)制度
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相应的企业规章制度。
(四)记录与档案
1.建立必要的记录:保健食品购进记录、验收记录、销售记录、不合格保健食品处理记录。
2.建立必要的档案:员工个人档案、员工培训档案、员工健康档案、首营企业档案、首营品种档案、进口保健食品档案。
三、培训
1.培训内容:实施备案管理的必备条件。
2.培训人员: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3.报名时间:2011年3月25日(星期五)分局法制监督科。
4.培训时间及地点:3月28日——3月30日挂网通知。
四、备案管理的实施
1.从5月4日起分局办公室开始受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备案申请。申请备案截止日期2011年6月30日。
2.分局行政审批科接到备案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检查员(2人)
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属实予以备案。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关于贯彻执行《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
食品经营条件有关问题的公告》的通知
来
源:未知作
者:南岸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5-23辖区内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分局的工作职能及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的市场状况,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将分局关于贯彻执行《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经营条件有关问题的公告》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转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经营条件有关问题的公告》(见附件1),请遵照执行。
2.需要向分局提出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申请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可按《南岸区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申报资料》(见附件2)报送申请资料。
3.药品零售连锁公司、药品批发企业所属药品零售药店需要向分局提出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申请的由药品零售连锁公司、药品批发企业按(附件2)统一审查,盖章确认后报送资料;单体药品零售药店直接向分局提出申请。
4.申报资料交分局受理窗口,受理人按《申办材料目录》
进行资料审查,符合要求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将资料送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登记后将资料转至相关监管科审查,符合要求者送行政审批科发给《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南岸区分局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
5.我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岸区分局关于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南食药监〔2011〕15号)以及《保健食品经营申请备案申报材料》同时废止。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三
篇四:清理违建房整改方案
农村自建房违建问题突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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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尤其是自建房违建问题。随着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自己动手建房。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人为了图快图省,忽视法律法规,随意搭建,导致了许多违建现象的出现,给农村环境和乡村风貌带来了极大
的破坏。针对农村自建房违建问题突出的现状,必须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
农民普遍缺乏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对自建房的规划、设计、施工等知识了解不足,容易陷入违建的困境。因此,需要加强相关部门和相关部门对农村自建房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民遵纪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具体措施包括:
1.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宣传栏、宣传车巡回等,向农民普及自建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在村级组织中设立违建整改宣传岗,定期组织宣讲活动,让广大农民了解自建房违建的危害和整改措施;
3.发挥传统村规民约的作用,建立村规民约宣传宣讲制度,督促农民自觉遵守规章制度,配合相关部门整治违建。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违建处罚
监督检查是整治农村自建房违建问题的重要手段。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自建房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加大对违建行为的打击力度。具体措施为:
1.设立专门的违建监督检查组织,加强农村自建房项目的日常巡查和综合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处理;
2.对于发现的违建行为,应立即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加大对行政监督的力度,强制落实违建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三、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引导规范建设行为
为了引导农民依法合规建设,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激励规范行为、约束违法行为的方式,推动农民规范自建房建设。具体措施有:
1.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对于规范建设行为给予奖励,如提供建设补贴、荣誉称号等,鼓励农民依法建房;
2.对于违法违建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包括罚款、拆除、行政处分等,形成规范建设的强大约束力;
3.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对各地整治自建房违建情况进行评估,将整治违建情况作为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各地区加大整治力度。
四、加强技术指导,规范施工过程
农民自建房普遍存在施工技术不过关的问题,导致房屋质量低劣,安全隐患严重。为了提高农民自建房的建设质量,应加强技术指导,规范施工过程。具体措施包括:
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普及施工规范和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的施工技术水平;
2.建立自建房施工技术指导专业队伍,为农民提供免费的施工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3.对重点地区或重点项目进行施工检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杜绝安全隐患。
五、加强支持,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农村自建房的发展需要的支持和保障,只有辅以实际行动,才能有效解决农村自建房违建问题。具体措施为:
1.完善农村自建房相关法规,规范农村房屋建设行为,明确建设标准和程序;
2.加大对农村自建房项目的经济补贴力度,提高农民建房的积极性;
3.健全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解决违建对农民造成的影响。
综上所述,针对农村自建房违建问题突出的现状,需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和农民共同努力,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整改措施,促进农村自建房建设规范化、合法化,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乡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希望通过各方共同的努力,农村自建房违建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乡村风貌得到有效保护与提升。
篇五:清理违建房整改方案
关于违建烤房整改情况说明
1.城管局对违章建筑整改措施怎样写
为遏制各种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行为,维护文明、有序的城市面貌,制定实施网格化城管监管机制,将城区分为9大片,由各执法中队分片包段管理,每天数次巡查监管,确保准时发觉主街主路两侧如有违建动向。同时,实行有效措施,急躁做政策宣扬解释工作,尽可能让业主实施自拆,削减损失,降低执法成本,并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恶意阻扰、拒不实施自拆的违章建筑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为创建良好的城市环境奠定基础。
短评:城市违章建筑必需坚决拆除到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中等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市容、市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胜利创建省级卫生城、省级园林城。但随着城市扩容升级改造,少数群众打起了小算盘,把违章建房作为“致富”的一大财源,不办审批手续,抢着私搭乱建,谋取个人私利。针对这一状况,2021年我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攻坚行动,对一些违章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使这些违建者不但没有捞到什么好处,还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费心、费劲,百忙活一场。当前,我市正处于高标准中等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面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市委、市政府态势坚决,必需依法拆除到位,绝不姑息迁就。违章建筑影响城市建设、铺张资源,不受法律爱护,我们诚心盼望违建者拆除违章建筑,停止违章建筑。如此,则利人利己。
2.如何填写违章建筑整改通知书
XXXXX:
经查,你(单位)于2008年9月27日,在XXX学林雅苑1幢301室,进行室内装修时占用公共空间
违反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第十二条
的规定。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惩罚时,应告知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行改正,限于2008年10月15日16时前
自行拆除墙体恢复至原来形态
逾期未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法从严作出行政惩罚打算。
2008年9月27日
3.违法建设的小区限期整改是什么意思
“责令限期改正”是城市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常常使用的行政手段之一,尤其在我们朝着构建和谐城管目标努力的今日,“重训练、慎惩罚”的精神更加突显,而责令限期改正就成了提高城市管理成效,缓解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对立关系的有效方法,这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已有体现。
责令限期改正的基本形态所谓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而责令违法行为人履行法定义务,停止和订正违法行为,消退不良后果,恢复原状,以维持法定的次序和形态。目前我国现行行政法律、法规条文中,大多设有
责令限期改正的规定,但在不同的规定中其表现的性质并不相同,概括起来,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属性有三种形态。
其一是责令限期改正单独适用,并不伴随行政惩罚。例如《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96条关于专业运营单位无正值理由拒绝、拖延投资建设或接受专业运营设备的规定,条文里只要限期改正的要求而没有惩罚的要求。
限期整改单独适用,不以行政惩罚为前提,而是以训练为目的,通过责令整改,使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恢复到合法形态。其二是责令限期改正作为行政惩罚的前置程序。
同样《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里的大部分规定都属于这种状况。在这种形态下,限期改正作为行政惩罚的前置,先责令改正,视整改状况再打算能否启动行政惩罚程序。
其三是法律明确规定,责令限期改正与行政惩罚并行适用。比如《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作为罚种之一与罚款的行政惩罚并用。
由于在此种状况下,赐予罚款不足以恢复正常的行政管理次序,仅责令限期改正,不足以惩戒违法者,只要两者同步进行,才能更好地达到执法目的,体现立法本意。
4.整改方案怎样写
一、整改报告应由以下内容组成,报告须加盖公章:
1、缺陷项目表复印抄件及整改实施方案。整改方案内容包括:缺
陷内容、时限要求、责任人等;
2、对应缺陷项目表,企业需逐条对整改状况作出具体的文字说明,包括实行的措施、落实部门、达到效果、完成时间,并须附相关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包括:
涉及软件的,应百供应修订完善的软件文本(最好把过期的文本也附上,这样简单比较);
涉及硬件设备设备的,应供应设备设备仪器选购合同及结款收据,需计量校验的需供应校验合格证书复印件,并须供应安装位置图;
涉及厂房改造、规划调整、设备设备调整位置的,应在供应文字说明的同时,供应厂房改造效果图和车间规划图、设备设备安装位置图等;
涉及人员、机构调整的,供应相应文件和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涉及标识的,应供应整改后反映标识情况的照片;
涉及人员培训的,应供应修订后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参与人员、考核方式及考核记录等;
涉及验证的,应供应验证报告、有关数据和记录。度
二、省局需组织检查组对企业对整改落实状况进行核实,并在企业整改报告上签署看法,加盖公章。
篇六:清理违建房整改方案
拆除违章建筑实施方案
第1篇:拆除违章建筑实施方案
**县拆除违章建筑实施方案
为规范城市建设秩序,有序推进拆违工作,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根据县政府专项拆除违章建筑工作部署,决定由城管执法、公安、住建、卫生、规划等部门联合,对城区内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为确保拆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全会精神,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协调和动员相关单位和部门,把改善城市环境,打击治理违章建筑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集中力量对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区域内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城市建设、城市环境的违法违章问题,打造优良的生态环境和宜居环境,为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新**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成立违章建筑拆除工。
棚户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顺利实施。
四、违章建筑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5个拆违工作组
1、宣传报道组
由宣传部牵头,文广体局、电视台、网宣办、记者站、城管执法局等单位配合。
职责:网络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及时播发我县出台的各项有关拆违工作的通知通告,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在电视台开辟的节目中做专题访谈,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做好江畔大屏幕宣传、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明确我县城市规划的重要性,拆违工作的必要性等;在《**新闻》节目和江畔大屏幕播发有关“三清”工作宣传标语、宣传短片、公益广告;新闻媒体重点报道拆违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对拆违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批评。
2、违建鉴定组
由规划办牵头,城管执法局、房产局、国土局、**镇等单位配合。
职责:依法对规划许可、房屋产权、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详细了解当事人家庭的基本情况,建筑地点、时间、面积,有无其他情况进行备注。并逐户制作调查笔录,拍摄房屋照片。调查终结后,公示各违建户的姓名、住址,违建面积,组织召开违建核查认定会,让当事人提供相关建设材料,证明比照航拍图,确保认定结果准确无误。
违建确定后,张贴违建名单,需向当事人告知,其在3日内可向规划部门进行申诉或对其他违建认定有异议进行反映和申辩。
对违建没有异议或者申辩被驳回后,按确认的违建名单进行张贴公告,要求违建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同时,喷涂违建顺序号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自行拆除的,向政府报送拟强制拆除申请及名单,政府进行批复并下达违建拆除执法委托书,由县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张贴违建强制拆除公告名单,规划部门在强制拆除现场宣读强制拆除决定书。
3、证据保全组
由司法局牵头,治安二大队、**镇、住建局、电视台、城管执法局等单位配合。
职责:由外及内拍照、摄像、清点物品、测量,确保无死角后再进行物品清点;做好拆违记录,所用公证、签字等表格由司法局负责制定;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影像资料的留存,确保被拆除违章建筑当时情况的第一手证据真实。
4、现场拆除组
由城管执法局牵头,住建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公证处、规划办、**镇、卫生局、电业局、水务局、畜牧局、工商局、文广体局、电视台、信访局、法制办、水务集团等单位配合。职责:接到政府下达的拆除执法委托书后,城管执法局请示县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拆除时间,然后县政府办公室通知拆除违章建筑成员单位和拆除公司按规定时间进入拆除现场,按法律规定和拆除违章建筑现
场执行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
5、善后维稳组
由规划办牵头,公安局、信访局、城管执法局、征收办、法院、法制办、司法局等单位配合。职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侧重抓好违章拆除后相关事项的调解工作,做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和讲解工作,正确引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应当依法通过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投诉请求。对到县群众诉求调处中心来访人员,组织协调相关责任部门接待调处。
第2篇:违章建筑拆除协议
违章建筑拆除协议
甲方:县城管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杨明成(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县“两违”治理指挥部决定,现拟对位于人民路中段34号原轻工协会大门内的一处60平方米二楼部分搭建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根据经济合同法、安全生产法,以及“两违”治理拆除相关规定,为了使该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甲乙双方对拆除相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拆除范围
本次拆除范围仅限位于二楼60平米的违法搭建建筑。(拆除及清运垃圾共需费用14000元,安全拆除后,由乙方将该场地清扫干净,待甲方验收后,一次性支付该款项)
二、拆除方式
1.甲方在拆除前应制定拆除工作预案,分工协作,防止突发事件发生,拆除时保证足够的执法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在作业地要划定警戒线,拉警戒绳,杜绝闲杂人员围观,防止违章建筑业主到现场闹事和围观人员起哄,做好现场控制。
2.乙方必须有拆除建筑物经验的工作人员入场施工,自带设备入场施工,并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现场指挥作业。
3.为防止将一楼有产权的部分损坏,乙方需自带橡胶轮胎多只及竹夹板铺垫隔离,确保砖块不直接落入地面。
4.乙方将房屋拆除后,必须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堆放,不
能随意倾倒,如发现就近堆放的要责令转运走,并按规定处罚。
15.乙方在拆除作业中,要自上而下逐级拆除,严禁从墙脚处掏洞放墙,违者发生的各项安全事故均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配备足够的执法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导致乙方到现场不能正常作业,甲方应支付乙方一定的误工费。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次日必须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如果不能入场,将取消其作业资格(下雨顺延)。
四、其他事项
本协议属专项约定,不适用其他地方,本次拆除作业完成后即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留一份,“两违”办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2017年3月
日
第3篇:拆除城乡结合部违法违章建筑的实施方案
关于拆除城乡结合部违法违章建筑的实
施方案
关于拆除城乡结合部违法违章建筑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维护城乡建设秩序,及时有效遏制和查处我区城乡结合部区域私搭乱建违法违章建筑,依据《中共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南外环、中湖大道两侧、人民路西出口等范围内开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市违法建筑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指导,坚持“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多管齐下、依法整治、分类推进”原则,强化责任,全力拆违,全面控违,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积极清理拆除历史遗留的存量违法建设,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拆除长效机制,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强势推进拆违,全面有效控违,建立健全监管到位、查处高效、监督有力、问责到位、上下合心、齐抓共管的拆违控违长效机制,实现应拆尽拆的整治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涉及到的村对管辖区域内拆违控违工作负总责,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查监管,坚持控拆并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二)上下联动原则。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镇村要同步实施拆违控违工作,各部门要确保协调联动,营造推进声势,步调一致、形成合力,保障拆违控违专项行动有序、高效、整体推进。
(三)多管齐下原则。重巡查、强监管,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的发生和蔓延,要健全完善拆违控违工作机制。
(四)依法整治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平公开,对确定的应拆违法建设做到坚决拆除,先督促自拆,或者依法代为拆除,直至强制拆除。在拆违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在强势推进拆违的同时,严控新违建发生。
三、工作步骤
(一)侵占耕地的违建必先拆。特别是擅自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先拆。
(二)党员干部的违建必先拆。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擅自搭建的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
(三)典型重大的违建必先拆。确定的典型违法建筑,以营利为目的,以及情节严重、规模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
(四)顶风抢建的违建必先拆。拆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仍继续顶风抢搭抢建的违法建筑,以及经有关部门制止、拆除、复耕或查处后再次抢建的违法建筑。
四、工作时限##(一)部署宣传发动(11月20日-11月30日)
1.11月20日前抓好调查摸底,布置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及“两代表”、“一委员”进行违法建筑的自查申报工作;同时在南外环附近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积极营造声势。
2.涉及到的村对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排查,作好登记,建立违章建筑台账,确定违章建筑,制定拆违推进计划。涉及党员、各级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违法建筑,进行分类登记汇总。
3.做好信息上报,各村就排查结果及时向拆违小组报告,拆违办应及时登统,建立拆违台账,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督促自拆整改(12月1日-12月7日)
根据违法建设的性质和对城乡规划、市容市貌、公共安全、邻里影响等,采取劝导教育、组织监督、纪律处分、抄告限拆等措施,公开曝光重大典型违建,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自行拆除,营造强势推进的强大声势。村支部、村委会要按制订的拆违计划和工作步骤进行推进,积极开展劝服解说工作,督促违法当事人自拆,并确定强制拆除对象,并做好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处罚决定、告知送达等工作,制定强制拆除预案。
(三)组织依法拆除(12月8日—12月13日)做好教育引导、自拆整改的同时,要组织力量进行克难攻坚,分批按计划予以拆除,拆前拆后拍照资料进行留存。要继续督促和鼓励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对自行拆除确有抵触的,要严格按照拆除预案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坚决稳妥帮助拆除。对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坚决打击,涉及党员和干部则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坚决查处,形成高压态势,推进自拆助拆强拆,以点带面、强势推进。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对违法建设要及时予以拆除,及时掌握拆违进度。各村在推进拆违的同时,要认真总结拆违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和进展情况。及时通报拆违进展情况,跟踪督办重点违建案件。
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评估丈量组、拆迁组三个小组。宣传组:负责将市区两级拆违政策用多种形式宣传到村、户,积极做好动员违建自拆工作,并负责拆除前期的法律文书送达、告知等工作。
评估丈量组:负责对拆除违建进行丈量、评估、留存影像资料,并根据拆违标准与被拆违户签订协议,同时落实补偿到位。
拆迁组:负责组织拆除队伍,对违建进行拆除,制订强制拆除预案,对抵触者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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