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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最新督查工作计划,督查工作计划及举措(7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02 15:45:0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最新督查工作计划,督查工作计划及举措(7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最新督查工作计划,督查工作计划及举措(7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督查工作计划 督查工作计划及举措篇一

根据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统一部署,依据“在地原则”和检查程序,对全市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类粮食的数量、质量、仓储管理以及相关统计管理、轮换管理和库贷挂钩情况,特别是要督查地方储备粮库存情况。三市粮食局、环翠分局要及早准备,精心组织,创新检查方式,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对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切实抓好整改,并建立粮食库存检查长效机制,夯实市场调控的物质基础。

认真落实20xx年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常态化地组织开展企业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国家临时收储等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活动,督促各收储库点及其延伸点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不得压级压价损害种粮农民利益,不得抬级抬价扰乱收购秩序,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开展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粮等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和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履行协议内容,防止“转圈粮”等违规问题发生。

切实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夏粮、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建立行之有效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与物价、工商等部门的联动,严厉打击无证收购、不依质论价、掺杂使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年度粮食收购资格核查,严把收购准入关;
认真开展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为宏观调控提供准确依据;
工业滤布开展粮食最高库存量检查,促进粮食市场稳定;
开展军粮供应检查,落实国家军供政策;
开展粮食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

加强对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的检查。认真做好日常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完善质量档案,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加工企业以及各级粮食部门审核认定的“放心粮油”零售企业,要实行重点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流通市场成品粮油质量监管,引导企业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

强化执法机构建设。各市要努力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建立与本地粮食流通规模相适应的监督检查机构、队伍,并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为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打牢基础。

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加强执法规范和职业道德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市局制定的《关于规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适时举办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务研讨班,剖析典型案例,总结执法经验,探索执法规律;
认真开展执法调研和执法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实务能力。

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全省粮食规范化执法“示范县”活动,建立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备忘制度,采取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评分,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年内,力争三市和分局全部进入全省执法“示范县”行列。

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行业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信用分类监管、联动监管等制度。根据对社会粮食加工转化和经营企业检查情况,做好粮食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工作,滤布及时更新企业信息,实施差别化监管,打击失信、扶持诚信,促进企业自律,提高监管效率。

加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政策性粮食出库、粮食质量标准规定、地方储备粮管理和轮换规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扰乱粮食购销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示专门受理电话和信箱,认真受理各类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案件查处回访、反馈、沟通联系制度,积极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努力消除对立情绪,增进理解,实现查处与教育相结合,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

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及时办结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和上级交办、投诉举报等案件,做到每件处罚案例有检查、有证据、有定性、有结论、有处理。三市粮食局、环翠分局办理的重大涉粮案件要按程序逐级备案。对案件办理情况,市局将结合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进行通报。

督查工作计划 督查工作计划及举措篇二

各位领导:

县教育局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可概括为“四有”、“三抓”、“两个收获”。简要汇报如下:

一有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和教育督导室主任任副组长,吸收办公室、人事、计财、教育等股室和电教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教育局“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教育局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二有年度计划,每年初领导小组都要议定当年《教育局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年底进行工作总结。

三有检查指导,在一年四次的中小学工作检查中,对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指导、同要求;
基层中小学此因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四有学年考评,将各中小学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年度工作,纳入学校校长工作业绩和学校工作考评之中,引起高度重视,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一抓重点人群。教育部门是《纲要》规定的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的牵头单位;
在我县,未成年人的主体是在校中小学生:116所中小学,12164名小学生,8181名初中生,2820名高中生,全县23165名中小学生是教育局落实《纲要》的重点人群。

二抓四大主力行动。教育局将《纲要》规定的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细化为宣传行动、教育行动、参与行动和兴趣行动;
一是宣传行动:借“月”(一年一度的“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宣传和借“节”(每年秋季的中小学“校园科技节”)宣传,一春一秋,各有侧重:科普教育和科技创新。二是教育行动:首先积极做好科学课程教育,突出学科性,大力培养“动手实验”能力;
小学的自然课和中学的理化生课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教育,提高科学素质的重要途径;
其次大力开展“日常生活中的科普知识教育”,突出趣味性,培养“明理会用”能力:预防煤烟(一氧化碳)中毒科普讲座、甲流防控科普讲座、生芽马铃薯中毒的应急处置、教你九招预防电脑辐射、数码相机的保养要领。三是参与行动:大力开展“万名中小学生学科学、用科学主题活动”,每年一个主题,去年今年的主题分别为“环保节能”和“低碳生活”,小学生以学为主,中学生学用兼顾。四是兴趣行动:各中小学组建科技兴趣小组172个,开展融科学性、思想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科技兴趣活动。

三抓三大基础工程:师资工程、教材工程和设施工程。一是师资工程。以全县各中小学68名科技辅导员为主体,聘请我县的科普爱好者对其进行了“科幻绘画创作”、“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解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怎样撰写科技小论文”等专题培训。二是教材工程,校本教材研发中,突出了科普教材的研发、编写力度,形成了绝学各校特色的科普校本教材。三是设施工程,中小学实验室,微机室和科技室是青少年从事科技活动的重要场所,一是用好用活,二是加强场所建设。

一是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普及了科学知识,传播了科学思想,弘扬了科学精神,提高了科学素质。

二是培养了人才,锻炼了队伍,也获得了较好的"名次:昭仁中心校学生王佳、李伟、高尚等27名学生获得省市科幻绘画大赛二、三等奖;
昭仁中学学生孟辉、杨燕、冯军等95学生的作品推荐参加省市科技创新大赛,或鼓励奖;
彭公中学、洪家中学、丁家中学和昭仁中心校等29所中小学121名学生参加省市科技七巧板比赛获得奖励。

督查工作计划 督查工作计划及举措篇三

20xx年市政府督查科将在政府办的领导下,以“畅通、有序、高效、务实”为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督促检查的效能,使督查工作更好地为我市发展服务。

督查科将锐意创新,进一步提高督查水平,在全面提高督查效能方面狠下功夫,我们将突出督查重点,抓好市领导批示件的督促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到凡是上级和领导批办的事项,批一项,转一项,办一项;
经办部门办完后,必须及时反馈,做到一事一办,一事一报,并每月将督办件处理情况报督查科。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注重实效为原则,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讲效率,求质量,重效果,着力在落实领导的决策上下功夫,把工作做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避免出现形式主义。

督查科是市政府公文的“中转站”,发挥着沟通职能部门内外,联系上下左右的重要纽带和桥梁作用,为此我们将继续做好公文的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我们将做到平件每日一送,急件随到随送,领导批示件一个工作日内转出,领导督办、催办事项事事跟踪,每月一报。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实。

上级来文和保密文件的处理工作目前由督查科负责,我们将一如继往地办理好上级来文和保密文件,认真把好收文、登记、拟办、送阅、转办、跟踪、上报和归档的每一道关,做到准确、及时、安全、高效、不误事、不误时、不泄密。

我们将继续做好内部明电的处理工作,使其规范化和制度化:收到明电后,第一时间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按批示及时转给有关部门,须上报名单或材料的,及时上报,决不延误。

20xx年督查股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开展督查工作,使督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继续认真做好市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督查工作计划 督查工作计划及举措篇四

为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部门和单位收费行为,增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透明度,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省有关涉企收费政策规定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的通知》(镇价费[20xx]62号镇财资[20xx]3号)文件精神,现就20xx年度涉企收费专项督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督查对象。凡20xx年度在范围内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均需接受物价分局督查。

2、督查时间及方法。督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收费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20xx年收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在3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表报物价分局。

(2)上门督查阶段为20xx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1、国家、省、市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调整或降低收费标准政策的落实情况。

2、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型城市建设有关收费减免政策、新兴产业收费准入制度执行情况。

3、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收费单位是否按照《关于公布部门和驻区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目录清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实施收费,各类培训收费是否按规定审批或者备案。

4、收费公示情况。是否按照市政府提出收费清单“三公开”(物价网站、部门网站、收费窗口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优惠政策,收费单位及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投诉电话等是否齐全,并及时进行更新。

5、以往督查发现的收费问题、违规行为的自纠、整改情况。

6、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收费单位收支状况年度报告是否及时。

收费单位应当提供以下真实、有效的资料:

(一)20xx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报告1份并盖章。

(二)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相关账册及审计结论等。

(三)20xx年度收费的票据。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法采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涉嫌价格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督查工作计划 督查工作计划及举措篇五

完善党委、董事会、经营层、监事会四位一体的大督查机制,将“四会”决议落实、领导交办事项、重大项目推进等全部工作都纳入大督查范围,实现全过程督查。20xx年要加强以下方面:

一是抓好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检查。重点围绕集团公司各部门制订的目标任务及上报的重大督查事项建立台账,配合各部门进行目标任务的分解、量化,印发督查通知,明确承办部门、责任人,及时通报情况,反馈各方面的工作动态。二是抓好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市委、市国资委重要文件和“四会”决策事项做到反应迅速、协调有力。主动与责任部门对接,跟踪督办,及时反馈工作完成情况。并深入一线、直面问题,逐一排查办理结果,确保领导决策贯彻落实到位。三是抓好专项督查。针对领导交办重点事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把着力点放在落实的关键环节和任务完成的质量、时限上,面对面督查,逐环节落实。

一是创新学习方法,主动到政府部门取经请教,学习后运用到集团工作中;
二是进一步规范督查台账,完善督查办

结及变动程序,提高督办的严肃性;
三是灵活运用督查手段,重视现场督查,变公文往来、电话督促为深入各部门、子公司实地访查,掌握第一手材料
四是突出工作难点,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进展缓慢情况时,要在形成原因及困难反馈方面加强督办。在工作重点、工作难点上下功夫,真正让督查督办发挥实效。

一是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定期召开督查人员、督查联络员工作会议,开展督查业务学习和培训。二是指导各单位开展督查工作,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推动各单位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升集团公司督查工作整体水平。

督查工作计划 督查工作计划及举措篇六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6月20日-24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组成八个督查小组,通过现场调查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 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较好。各县市区党政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xx〕40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13号),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兑现奖惩措施。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计生工作考评结果,奖励先进,对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乡镇、村严格处罚到位。宜章县创新计划生育约谈机制,出台了《宜章县计划生育工作约谈制度》,将乡镇、县直计生综治部门一把手及分管领导,纳入约谈和专项约谈对象,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均按照省市要求足额预算20xx年度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北湖区20xx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比去年人均提高1元;
资兴市预拨村直报工作经费50万元,最终据实拨付,“两非”办案工作经费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临武县安排3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橱窗建设,安排90万元用于村直报建设。三是推进机构改革。苏仙区、资兴市、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下发了三定方案,成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正式挂牌,人员整合到位;
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明确将卫生计生办作为乡镇的内设机构。

(二)计生政策宣传形式多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宣传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策宣传。一方面,各地都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纳入县、乡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资兴市、永兴县、苏仙区、临武县等地分别邀请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专家为中心组学习做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专题讲座。另一方面,各县市区党校都将计划生育政策学习纳入了主体班课程学习。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地结合“5.29”协会日、“五下乡”等活动开展专项宣传,印发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北湖区在《今日北湖》上开设宣传专栏两期宣传计生政策法规;
安仁县在安仁电视台开展《卫计新风尚》栏目,播报卫计新资讯,宣传计生新政策。三是制作固定宣传版面。各地及时清理户外宣传标语,更新宣传版面。资兴市融合新的卫生计生政策、科普知识,统一设计了7块市级、5块乡级、2块村级宣传版面;
宜章县在人口密集区或主要交通要道安装了高规格宣传版;
临武县更新省道金江镇至楚江路段、临武三中至高速路口公路两边电线杆计划生育宣传牌;
汝城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更新县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标语;
永兴县在县乡主要交通干道设立25块大型广告宣传墙,各乡镇与对口联系乡镇计生工作的单位联合打造乡镇宣传一条路。

(三)星级示范创建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均能够把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抓手,对创建工作进行及时安排部署。部分县市区星级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方案在门槛指标的确定、创建的重点、督查的方式等方面既各具特色,又切合实情。资兴市、临武县、桂东县、安仁县已经开展了专项督查,下发了整改通报,桂东县对整改不到位的创建村实行“一票否决”。

(一)党政统筹推进欠力度。一是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滞后。北湖区、桂阳县、桂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整合还未到位,嘉禾县还未下发三定方案;
北湖区、安仁县还未正式下发相关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乡镇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嘉禾县、桂东县未单独设置“卫生计生办公室”,仅在“社会事务办公室”上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大部分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尚未整合,在改革转型过程中普遍存在基层计生队伍不稳、人心不定、工作不力等现象。二是计划生育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群众甚至存在无需再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误解,少数乡镇和村(居)计划生育户外宣传标语和阵地尚未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三是网格化(村直报)建设未全面铺开。苏仙区、宜章县、安仁县网格化(村直报)建设经费未正式拨付;
资兴市、临武县、安仁县、汝城县还未出台正式实施方案。

(二)整治“两非”工作形势严峻。部分县市区整治“两非”工作宣传氛围不浓厚、部门配合不到位、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力度不大。截止6底,全市38例任务,只完成3例,完成率只有8%,各县市区除资兴市1例、宜章县2例之外,其余县市区尚无一例查处到位。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滑坡明显。受机构改革、计生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缴困难,各县市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均大幅下滑。所查11个县市区13个乡镇,社会抚养费结案率绝大部分为0。

(四)“星级示范”创建不够扎实。有的地方对星级示范村创建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存在应付现象,创建工作停留在表面上。北湖区、苏仙区星级示范村创建未开展督查;
资兴市三都镇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还未正式开展;
汝城县部分乡镇星级示范村部署安排不细致,督查通报整改内容不详实;
临武县武水镇督查问题不具体、问题雷同,工作流于表面。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计生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近期要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切实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导力度,传导工作压力。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度,注重优化资源配置,优化队伍结构,优化职能设置,做到资源整合、人员融合、工作配合。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星级示范”创建活动,着重抓好各级示范村的评定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夯实村级基础,落实村组计生责任。要围绕新的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奖励扶助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营造计划生育工作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生育观念。

(三)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行动,对一些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进行强制征收,形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高压态势。完善日常孕情监控措施,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协同,集中整治“两非”,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应用,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认真贯彻郴政办发〔20xx〕25号文件精神,突出落实好“失独”家庭、计生特困家庭等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的各项政策。

(四)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要重点做好定性资料的上报和迎接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要以考核方案为纲领,查漏补缺。加强定性资料上报,即时督促指导市、县两级计生综治部门完善上报资料和考核各项工作;
加强有关数据分析,特别是认真比对本地的工作数据与省里数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督查工作计划 督查工作计划及举措篇七

20xx年督查科工作将在办公室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的工作思路,以推动工作落实为核心,着力抓好“五项工作”,强化“三项措施”,切实促进上级党委和旗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及领导批办件的落实。

一是抓好决策督查。坚持把落实好盟委重大决策和旗委各项部署作为督查工作重点,抓好盟委(扩大)会议、各专项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盟委领导重要批示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及时向盟委反馈贯彻落实情况。抓好旗委工作会议和各专项工作会议以及旗委决定事项的督查,重点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抓好专项督查。紧紧围绕30项专项推进重点工作做好督查工作,及时向旗委领导反馈专项推进工作进展情况;
紧紧围绕全旗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专题督查,每半年通报指标任务进展情况;
紧紧围绕全旗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以及备春耕生产等阶段性工作开展重点专项督查,努力形成高质量的督查报告,为领导了解情况、做出决策提供基础性依据。

三是抓好批示件督查。对盟、旗领导批示件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跟踪督查,规范办件程序,精心做好领导批示件的交办、催办、核查和反馈,对超出规定时限未办结的批示件及时进行催办,切实提高批示件办结率。做好旗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旗委领导接访案件处理意见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定期向领导反馈办理情况。

四是抓好会风督查。坚持把狠抓会风督查作为提高会议效果的有效手段,加大对旗委组织各类会议的会风督查力度,保障会场纪律,实行会风督查通报制度,切实减少无故缺席会议、非指定人员代替参加会议及中途退场等现象的发生,努力提高会议质量。

五是抓好督查调研。在督查过程中,坚持对具有典型性的工作进行解剖式督查调研,不断总结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和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一是强化能力建设。实行每周研读一篇盟旗领导领导讲话,每周收集、通读、储备一篇精品材料,每周浏览一次时政要闻“三个一”学习制度,及时了解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发展政策,努力把握盟委、行署决策部署,提高督查全局性、针对性,加强知识储备,努力提高自身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

二是强化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实事求是思想,坚持把“实”作为督查工作之本,查实情、说实话、献实策。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力争工作往前赶,要求时限的工作,以保证时间为前提力求质量,不要求时限的工作,以保证质量为前提力求时间。努力把工作做细,向细节处求高效、上水平。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服从领导、顾全大局,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其他科室的工作,为领导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是强化规范建设。充分发挥督查刊物载体作用,继续办好《督查通报》、《督查专报》、《督查情况内部反映》、《批示落实情况报告》、《决策落实情况》等督查刊物,推动督查工作规范化。加强对领导批示件管理,严格建立领导批示件台帐,确保领导批示件有记载、有去向,对办理完结的督办件实行一案一档,以备随时查阅。对重点督查工作制定督查实施方案,对督查内容进行分解立项,明确工作重点、督查主体、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提高督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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