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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6篇(完整)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8-04 09:30:09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第2篇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6篇,供大家参考。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6篇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第2篇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和李总理28日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5月9日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将全面推开,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产生,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防止任性检查和人为干扰,减少监管部门寻租空间,让监管对象不敢心存侥幸。为落实好国务院、国家总局、省局要求,我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积极探索,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行政处罚、黑名单等负面信息的披露力度,从制度上保障事后监管的公正、透明和公平,促进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

一、主要工作

(一)建立完善“两库三单”,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责任清单、企业诚信清单的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准确。

以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县市“三合一”改革前,我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编人员571名,从事食品监管执法人员352名。将食品药品监管的市场主体纳入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和电话等内容。全州已建成优质稻生产基地5个、蔬菜标准示范园12个、水果标准示范园4个;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个,云南省著名商标47个,红河州知名商标62个;累计完成134家单位208个品种的“三品一标”认证,完成了13个县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共建立了146个动物检疫申报点,96个生猪屠宰场(点),44个牛羊屠宰场(点),21个禽屠宰场(点),屠宰检疫开展面100%;全州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持证企业453家,获《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数520份,全州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5649份,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22900户,多数为中小流通企业,小型流通企业占90%。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对“双随机”进行清单管理。一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二是建立“双随机”检查人员权责清单。建立检查人员权力约束机制,列出权责清单,让检查人员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使监督检查权责进一步清晰,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三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企业诚信清单。将被抽查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处置信息、企业自律信息等全部记入年度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确定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让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戒。相关科室根据执法计划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双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在保证必要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的同时,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工作中,制作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在依法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执法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

(二)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权责统一。为确保“双随机”落实到位,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纪律》,要求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同时,通过对执法人员在抽查时具体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列出清单,把执法权力关进“铁笼子”,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及时报送抽检样品和案件信息。及时将“双随机”抽查和检验数据报送省局相关处室,按照上级要求公开抽查抽检情况。20xx年,我州检验机构检测食品803批、保健食品21批,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食品499批、保健食品35批。根据季节高危食品特点,利用网站、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GSP认证、“三公”经费等公示公告40期,以布动态监管信息25期360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双随机”抽查虽然能打破属地监管所致的执法人员相对固定的模式,有效防止了“任性”检查情况的发生,但由基层监管任务繁重,被抽调单位人少事多,疲于应付,加之经费保障不足,交叉抽查成本也是问题。

(二)抽检抽检信息公开已成监管常态,但在实际工作中,上级相关业务处室对各项工作又有特别要求,州、县级公开难度大。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第3篇

根据《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文件精神,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及时制定《地方税务局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为了科学选案,规范稽查行为,市稽查局将选案权全部收回,各县区稽查局没有选取案源的权利。2018年上半年,市稽查局根据双随机选案原则,对辖区的纳税人随机抽选3户,并对应抽调检查人员进行稽查、检查。截止6月25日,市稽查局下发给稽查局的3户正在检查中,未完结。

根据市“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安排的要求,地方税务局积极参与、协同配合,与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公安分局、环保局联合开展对食品生产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领导小组的研究部署,结合双随机选取办法,抽取鹏鸣食品有限公司、益佳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市宏运达食品有限公司、宝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红成食品有限公司等五户纳税人,并于2018年4月17日联合各部门对纳税人进行检查。我局对纳税人是否按照规定设立税务登记与其他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由于“双随机”工作的全面推开,对于一些政策法规、操作流程、公开事项还存在一些盲区,不能准确掌握具体、详细的点位,致使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二)“双随机”涉及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彼此信息交换不畅、联系不够是制约工作开展的又一重大难题。

(三)针对本单位人员不足、工作量大的现状,为配合“双随机”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导致其压力大、负担重。

三、下步计划

(一)严格执行双随机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的完成,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开展情况,细化流程、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我局的双随机工作。

(二)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双随机各项工作内容、执法流程,为双随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人员基础。同时,加大双随机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像纳税人讲解、宣传,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为双随机工作的开展奠定群众基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第4篇

4月1日,20xx年度上半年酒泉市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式全面开启。

市局结合全市今年企业公示信息工作现状,通过甘肃省工商局信息化系统按照存续市场主体3%的比例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定向抽查。目前,全市抽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已初步建立市场主体目录库,共计摇号确定检查对象1484户,其中企业328户,个体工商户10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5户,并同步完成了抽取名单向辖区工商所的分发工作,由辖区工商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20xx年度,市局已组织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进行了3次抽查,分别是首次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抽查、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 、20xx和20xx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抽查。共抽查了市场主体576户,其中抽查企业256户,个体工商户274户,专业合作社43户,其中正常户数分别为212户、241户、42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18户,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的17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管场所)无法联系的24户,不予配合的2户,已注销18户。今年上半年,按照50%的抽查比例,对全市105户从事保险业务的企业进行抽查,并向社会公示。

对于企业的抽查结果,市局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及时公开。抽查结束后,按规定将抽查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

二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中发现企业公示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三是处理移送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企业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处理或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行中,市局采取五项举措:

一是强化培训,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定培训方案,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从执法人员选派条件、调整情况、工作职责、检查要求等四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

二是明确工作流程。对检查前后各环节做了周密布置;

三是明确对检查结果的处理要求。对检查后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方法;

四是明确档案录入及数据应用。按照一企一档、一批一卷的要求,实行谁检查谁录入,做好检查档案的录入和管理。对检查数据提供政府决策,检查中违法行为在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管;

五是明确执法检查人员工作要求。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坚持廉洁自律,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不得收受企业馈赠有价证券和礼品;
不得接受企业宴请;
不得参与娱乐消费。

下一步,市局将结合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细化工作程序,加大抽查力度,克服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抽查工作开展困难,切实做好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第5篇

根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嘉政改办发﹝20xx﹞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xx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完善“四库”建设

(一)编制抽查事项清单。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我局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录入抽查事项库中。

(二)建立检查主体名录库。

我局以防震减灾监管职责负责行政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确认、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登记备案与核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审核的企业和单位等为主体,建立检查主体名录库。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目前,我局持有防震减灾管理执法证的工作人员2名,但其中1名已于20xx年9月退休。作为执法检查人员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抽查工作,建立了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

采取“部门内抽查”和“跨部门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防震减灾管理执法证件人员组成。

二、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工作

一是及时制定并上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地震局20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二是结合单位实际与“放管服”领导小组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上报市地震局关于无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说明(根据《甘肃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至少要由2名具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组成,我局目前不符合抽查人员条件,故我局无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两点工作:

一是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防震减灾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加强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有人管事、有人负责,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第6篇

为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自xx年开始,省工商局率先在全系统探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制定办法。

xx年5月制定了《青海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按照随机、公正、规范原则,及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一定比例、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随机抽查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是明确方式。

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对实施抽查的企业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对市场主体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存续状态等信息作为一般检查信息;
对企业实缴出资、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股权变更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对外担保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否与企业取得联系等作为重点检查信息。

三是运用结果。

抽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归纳整理抽查结果,统一向社会公示。对检查结果符合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市场主体,按照《青海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案件线索。同时,加强各部门沟通和协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将抽查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为当地经济发展、监管风险提供参考,为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积累经验。

xx年,省工商部门按照3%比例确定抽查了1192户企业。通过抽查明确正常企业1007户、占84.48%;
列入异常名录企业162户、占13.6%(其中:虚假年报企业63户、占总数5.29%。未公示即时信息企业29户、占总数2.43%,住所失联企业70户、占总数5.87%);
不予配合情形企业3户、占0.25%;
注销企业20户、占1.68%。对于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了有效震慑,增强了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总体看,双随机抽查工作推进以来,呈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社会人员参与监督摇号,体现了工作程序上的规范性。

二是被查企业随机摇号产生,体现了抽查名单确定上的公正性。

三是抽取流程阳光简明,体现了工作上的公开性。

四是检查人员从全部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打破了以往检查上各自为阵的局限性。消除了执法任性,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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