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护士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20xx年颁布以来,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使得《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本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中央决定重新修订并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通过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主要有一下几点体会:
一、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强化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
修订后的《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推进干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设高素质的党政干
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好干部的标准
20xx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要求,并明确了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以此为重要遵循,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方面,突出了理想信念要求,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要求,加强道德、作风修养的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要求。
三、新修订的《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原则进行了调整
干部任用原则由六变七,新增“五湖四海、以德为先”干部任用原则,“五湖四海”主要在《干部任用条例》第十条中明确提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注意从担任过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推进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以德为先”的原则体现在第二十七条:“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突出了理想信念的要求,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的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要求,加强道德品行、作风修养的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要求。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2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20xx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为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依据和导向。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全文,结合自身工作,我有以下三方面体会:
一、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为核心。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修
订后的《条例》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强调干部选任要重实绩、重能力、重优秀年青基层干部的新导向和参考但不唯民意、采用但不唯测评成绩的方式方法。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重政绩,重“公论”,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工作作风、业务素质、大局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把干部推到工作实践中磨炼考验,将个人修养体现为智慧、能力,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优秀的干部选拔到科级岗位。
二、领导带头,公平公正为基础。在干部选任中,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条例》,正视权力、用好权力,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防止不正之风,能够公正、公平,坚持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干部。在用人决策方面,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人人平等,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广泛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激发班子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多方面接触基层群众,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力,进一步构建和谐高效的干部选任氛围。
三、强化监督,体制机制为保障。能不能选好、用好、保护好干部是对我们党性修养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一定要立足部门定位和岗位职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坚持把好“推荐关”,把基层党组织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由基层组织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坚持把好“民意关”,把公开竞争、民主测评作为选拔干部的主要途径,由干部职工来参与决策和选拔;坚持把好“酝酿关”,根据民主测评,结合工作实绩,由基层组织综合考虑提出初步意见;坚持把好“考察关”,由局党组派出工作人员,深入所在单位,面对面与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干部职工进行谈话征求意见,提出考察意见;坚持把好“决定关”,将考察意见汇报党组,经党组研究,按照《条例》规定,做出任用决定;坚持把好“监督关”,党组任用决定意见在局系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重点对计划生育、干部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征求意
见。
通过学习,进一步把握了新《条例》的精神实质,更加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一岗双责责任”,全方位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和强化了全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3近一段时期,干部科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大家系统地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大家说对《条例》有了更深刻的体会。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20xx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中共中央20xx年1月15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依据和导向。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全文,结合自身工作,我有以下三方面体会:一、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修订后的《条例》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为核心。强调干部选任要重实绩、重能力、重优秀年青基层干部的新导向和参考但不唯民意、采用但不唯测评成绩的方式方法。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重政绩,重“公论”,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工作作风、业务素质、大局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把干部推到工作实践中磨炼考验,将个人修养体现为智慧、能力,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优秀的干部选拔到科级岗位。本学期,干部科重点培养年轻干部队伍,启动了红桥区教育系统年轻干部培养工程,培养、锻炼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
二、以公平公正为基础。在干部选任中,主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条例》,正视权力、用好权力,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防止不正之风,能够公正、公平,坚持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干部。在用人决策方面,结合本系统工作的实际情况,站在更高的高度看待问题,总体思考。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人人平等,自觉贯彻民主集
中制原则,集思广益,广泛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激发班子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主动深入群众,多方面接触基层群众,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力,进一步构建和谐高效的干部选任氛围。
三、以强化监督,体制机制为保障。能不能选好、用好、保护好干部是对我们党性修养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一定要立足部门定位和岗位职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坚持把好“推荐关”,把基层党组织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由基层组织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坚持把好“民意关”,把公开竞争、民主测评作为选拔干部的主要途径,由干部职工来参与决策和选拔;坚持把好“酝酿关”,根据民主测评,结合工作实绩,由基层组织综合考虑提出初步意见;坚持把好“考察关”,由局党组派出工作人员,深入所在单位,面对面与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干部职工进行谈话征求意见,提出考察意见;坚持把好“决定关”,将考察意见汇报党组,经党组研究,按照《条例》规定,做出任用决定;坚持把好“监督关”,党组任用决定意见在局系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重点对计划生育、干部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征求意见。
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把握了新《条例》的精神实质,更加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一岗双责责任”,全方位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和强化了全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4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基层干部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和现实遵循,是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贯彻落实好《条例》,应注重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要严格坚持选用标准。《条例》的核心是解决选什么干部、怎样选干部的问题。我们贯彻执行《条例》,必须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的7项基本原则和6项基本条件,把践行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尺度。我县县委书记以来,尤其注意把中央要求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集中x个月到各乡镇、各单位了解了干部工作相关情况,完成调研报告1篇,制定了《县委议事规则》和《县委制度守则》,完善了《干部管理工
作制度》。
二要切实履行选用程序。《条例》所确定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应遵循的程序,是干部选用工作扩大民主和强化监督的有效载体。没有程序的严肃性,就没有《条例》的权威性。我县所制定的《县委议事规则》对党代表大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县委专题会、县委其他会和重大事项报告等议事规则程序就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
三要确保全程有效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体系。我县在自下而上监督工作上作了大量工作,如: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但在整合监督力量强化本级监督、自上而下监督上还存在不足,如: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党内纪检监督,针对短板,我们应加大监督力量整合力度,研究建立自上而下垂直领导为主的监督体制,以排除“老好人”思想干扰,提高监督工作权威。
积极推动新《条例》的贯彻执行。中央重新修订《条例》,就是要解决好“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的问题。它不仅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更是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造就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牢牢把握《条例》的精髓,把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重基层、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相结合,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用好的制度选好的干部,同时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配套的措施和实施细则,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党委(党组)一把手作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伯乐”,“慧眼”识人,必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各级纪检、人大、政协等部门,要以《条例》为遵循,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严明选任纪律,公正地考察干部,公道地使用干部,真正形成公正、公平、公道的用
人导向、机制和氛围,切实保证《条例》学习不走形,贯彻执行不变样,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骨干。
篇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护士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心得体会
2014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以前的《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通过此次学习,我理解到它既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也是我们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基本依据。经过学习,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我认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权力必须为职工群众谋利益,绝不能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首先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坚定不移地、全面正确地贯彻党地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工作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的科学表现,维护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是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为人民服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维护和贯彻,并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或形式主义的工作中,而是要取得实效,要使本地区、本单位的经济发展起来,人民生活富裕起来,否则,为人民服务就是一名空话.其次要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近年来,在改革开放引擎的强力带动下,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随之而来的是某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滑落、贪婪欲望的滋生和道德品质的丧失,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后,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空前反腐力度下,一大批党的蛀虫被查办处理,净化了社会风气,震慑了思想心灵,也赢得了百姓的支持和拥护,突出干部选任“以德为先”,将“德”作为一条“红线”,牢牢树立在组工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头.作风建设是我党历来常抓不懈的重要方面,干部队伍的作风更是深刻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条例中多处提到干部选任要强化作风考察,加强干部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二、坚持党管干部的根本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是干部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根本原则。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质,就是要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它要求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组织,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制定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各级党组织管理干部提供依据;二是管理和推荐重要干部,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四是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保证干部工作的健康有序运行。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干部管理方法.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
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坚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要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坚持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加选任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为实现群众自下而上的监督开辟更广阔的空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只有公开透明,才能避免暗箱操作。
如果对选任工作更多的环节实行公开,尽可能扩大群众的参与度,选人用人上的腐败现象就难有藏身之地,幕后交易也就会逐渐失去市场.目前干部群众意见比较大的是人选的推荐结果不公开,参加推荐的人对依据什么确定考察对象心存疑虑。为提高群众参与程度、拓宽群众的监督渠道,可考虑通过社情民意调查等方法,进一步调动群众对选任工作的关注热情;通过加大考察组及上级党委对群众反映问题直接调查核实的力度,并给署名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多种形式的反馈,增强群众参与监督的信心;通过对举报有功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通过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为群众监督创造良好的氛围,等等。
领导干部在生活、工作中要如履薄冰,严于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理所当然也应该约束自己,严格要求自己。要严格招待标准,坚持不参与用公款大吃大喝;
严格按照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始终要求自己个人生活不能奢,思想防线不能松,做人格调不能低,处理问题手不能软。在日常工作中我时刻以法律和廉政准则为镜,鉴照自己的行为,在灵魂深处树立共产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深处根绝贪图享受、拜金主义、目无法纪等错误思想,不断严格要求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始终把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倾注在本职工作中,把握自己、管住自己、走好人生路。
四、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注重实干的导向、注重公认的导向.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能不能越走越宽广,中华民族能不能实现伟大复兴,要看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更要看能不能让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认真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思想,对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在选人用人上,是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还是任人唯亲,拉山头,搞小圈子、小团体,是区分马克思主义政党与非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要标准。中国共产党除了人民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在选人用人上能够做到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能够克服一切剥削阶级政党选人用人的狭隘偏私和局限,用崇高
的事业感召人才、培养人才、造就人才,为一切忠于人民、扎根人民、奉献人民的人们提供施展才华的宽广舞台。恩格斯曾对巴枯宁为夺取国际工人协会领导权而大搞宗派活动的恶劣行径进行过严肃批评:“假如协会成了宗派,那它就会灭亡"。事实反复证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是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良好氛围,有效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从工作需要出发,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要抓好党性教育核心、道德建设基础,把有潜力的同志放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历练;要坚持党要管党,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总之,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要把握选拔好干部的目的、原则、基本条件,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要从严把关人选、从严遵循程序、从严问责追责,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20字”好干部标准。同时,在学习《条例》时,要原原本本学、带着思考学、融会贯通学。要把条例精神,贯彻到干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中去,不断推进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篇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护士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心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全党全社会引起剧烈反响,这既为新时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路径指引、方向导航、政治保障,同时也进一步丰盛进展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工作的理论意蕴、价值内涵、核心要义。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在选人用人方面越发注意从政治关、品格关、实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上来考量党员干部,从而真正建立起一支信心坚决、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承担、清正廉洁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金木水火土
本是道家五行学说中关于宇宙万物的五种性质,旨在描述事物的运动形式以及转化关系。这里借喻道家五行核心思想推演至新时代干部选贤任能中的基本要求,以越发形象化、生动化、具象化的方式集中阐释《干部任用条例》中的精神实质、内在要求、规律思路。
在信心坚决中内化
金
的坚如磐石,把好政治关。
千淘万漉虽辛劳,吹尽狂沙始到金
。不为
歪风邪气
所动,不为
糖衣炮弹
所倒,不为
红灯绿酒
所醉,永葆初心本真的金子
品质是标注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对事业尽责,对人民尽心的生动呈现。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以十二章六十九条的形式细化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详细内容、详细原则、详细要求,其中把突出政治标准放在了首要的位置,这就从根本上厘清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必需仔细思量的重
点论与两点论的关系,使选拔任用的干部真正做到政治素养过硬,抱负信心坚决、意志品质优良。
在为民服务中外化
火
的热烈周到,把好品格关。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热烈的火种,不仅是温度的代名词,而且也是希翼的衍生意。党员干部在为民服务中既要体现出宗旨情怀的内涵性作用,切实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让群众真实感触到党的干部是一支心系群众,体贴群众的队伍;同时也要注意宗旨情怀的外延性发挥,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执政党不同于普通公共服务性的公益机构,其本身具有阶级属性、价值属性和政治要求,因而在发挥服务的普通功能中,更要突出服务的政治功能。
在勤政务实中强化
土
的踏实稳重,把好实力关。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任何事业不行能在一蹴而就,一劳永逸中实现量的裂变、质的提升,而是在水滴石穿,步步为营中实现能量集聚、实力提升。纵观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全文,基层工作经受
一词成为选拔任用干部必不行少的核心关键词,从这个意义上看,唯有经受基层
摸着石头过河
的阅历堆积,才干为
顶层设计
时的游刃有余做好充分预备。
在敢于承担中固化
木
的顽强勇毅,把好作风关。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松柏以其顽强的意志品质,成为了古往今来代代相传的佳话。这种精神品质也在激励着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改革中一路乘风破浪,勇毅笃行。进入新时代,面向新的历史方位,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更要将其作为体现干部承担作为的一种标准
加以固化。历史和实践充分证实越是在条件艰苦、状况复杂、急难险重中,越是能够磨砺品质、锤炼实力、体现价值。
在清正廉洁中实化
水
的清净无为,把好廉洁关。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源头之水
既是清净之源,又是活力之基。党政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中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婪之害,自觉净化
源头水,才干真正做到
两袖清风存正气,一轮皓月照冰心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强调
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的廉洁要求,从而进一步突显廉洁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重要作用。
篇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护士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学习心得体会
根据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天组[2016]55号)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编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材料》,并重点对其中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6]7号)文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研究。
通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使我对其基本内容、基本精神,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初步形成了在本委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现将具体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通过本次认真学习,使我全面掌握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内容,把握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精神。
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首先要掌握选贤任能的原则、标准和方法,这样才能把人选准用好.颁布这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说到底就是要解决好“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的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内容很多、很丰富,贯穿其中的基本精神,就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用科学
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把干部选准用好,把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好,从组织上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牢牢把握这个基本精神,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选拔任用干部。我们党一贯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赋予这一标准以新的内涵.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就是要把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把那些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我们要严格按照这些条件选拔任用干部。
(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形成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机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核考察、酝酿讨论、任免、监督等各个环节,作出了更加规范的程序性规定,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要求.我们说要坚持用好的制度选人,形成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机制,就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办
事。一是要严格执行推荐提名程序。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除个别特殊情况可由组织推荐者外,凡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二是要切实把好考察关。一些干部考察工作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表面上看必要的考察程序都走过了,但对干部的实际表现并没有真正掌握,或者没有把考察情况真实地反映到党委(党组)会上来。有的干部提拔到新的领导岗位不久,问题就暴露出来;有的干部犯了错误,一查早就有劣迹。这说明考察考核工作没有起到应有的把关作用。解决好这个问题,一方面要不断改进考察方法,防止考察失真、失实;另一方面有关人员要增强党性、坚持原则,客观、真实地了解和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三是要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制度和程序。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实际上仍然存在着少数人甚至个别人决定干部任用的情况。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一定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坚持会议讨论决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决不允许把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搞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按照中央的要求,对党委政府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全委会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三)坚持干部工作中的群众路线,进一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3/11实践证明,在干部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是选好人、用好人的重要保证,也是减少和避免用人上的失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当前,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必须进一步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好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这方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们要认真把握和执行.一是要坚持民主推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群众参与民主推荐的范围。二是要进一步扩大干部考察工作中的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要重视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三是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人选的有关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要严肃对待,认真调查处理。
(四)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防止和减少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加强干部监督,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干部监督工作,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起着关键作用,在用人上有相当大的发言权,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一把手”在用人上的监督.要抓紧建立并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对选拔任用干部不按规定办事造成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增强主动监督的意识,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把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监督的关口前移,切实改变出了问题才去检查、才去监督的状况。要努力健全监督体系,做到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要建立干部监督工作的信息网络,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扩大信息来源,使干部监督机构耳聪目明,监督工作更加及时有力。
(五)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同时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实践的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推进。这里很重要的,是要树立科学的用人观念,坚决克服论资排辈、迁就照顾、求全责备、凭个人印象和好恶选干部等陈旧落后观念和习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创造良好环境。
/11二、通过本次认真学习,使我更加充分的认识到颁布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必要性和重要性,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精神实质。
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仅要有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而且要有正确的组织路线。从组织上保证选好人、用好人,对于保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先进性,巩固其执政地位,是极为重要的。而要把人选准用好,必须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机制。这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使我们党在建立健全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人选准用好提供了制度保障,意义十分重大.
第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当前,国际局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各种思潮相互激荡,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我国的发展既面临难得的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从国内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呈现多样化,新事物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今后一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必须紧紧抓住
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党要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庄严使命,必须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把党建设好,特别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干部队伍.
第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的干部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使命所决定的,也是总结我们党成立以来的全部历史经验,总结我们党带领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本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工作历来是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联系在一起的,是为党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服务的.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必须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到党的建设和整个干部工作中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总结和推广近年来干部人事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的需要。经过这些年/11的实践,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积累了大量新经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新进展,党的建设和干部工作的理论研究取得了一批新成果。中央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也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干部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特别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已成为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面对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和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更加科学、规范和严密的规定.应该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通过本次认真学习,还使我确定了进一步在本委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具体措施.
下步我委要把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并进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得到落实。
第一,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好《党政领导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首先要学习理解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本部门要学习领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进行认真研究,作出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亲自抓。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推动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培训.要通过学习培训,真正使领导干部熟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要求,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精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内容和各项规定,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精神.
第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既是各级党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又是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政策依据和同用人上不正之风作斗争的有力武器.本委要运用多种方式,采取多种办法,全面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程序、纪律等规定,使之真正为广大干部群众所了解,努力形成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良好/11社会氛围,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尺度交给干部群众,引导他们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第三,要严格遵照执行。今后,部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对下级报来的干部的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审批。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法纪观念,带头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不搞个人说了算;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不在机构调整、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和调整干部;要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坚决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努力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四,要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要着重检查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
工作纪律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把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加强群众监督,建立“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认真对待举报线索,该立案的立案,该转办的转办。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科学总结了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干部工作的实践经验,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这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贯彻这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把领导班子建设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为全面建设新天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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