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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三措并举”严格干部任前档案审核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2-20 01:17:51

近年来,沁县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把档案审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防线”,严格审核要求、严把审核环节、严防“带病提拔”,为选好用好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一是明责任,筑牢责任防线。严格落实任前档案审核责任制,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干部任免科室、考察组分环节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填写《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确认表》,由审核人、考察组组长、干部科长、分管领导逐级签字,使档案审核工作责任到人、有据可查。实行责任倒查制,对不认真审核档案造成信息不准确或审核把关不严、隐情不报,不认真履行任前审核责任,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干部选拔的公平性、严肃性。

二是严审核,做到双重把关。坚持在“动议环节”和“考察环节”做到干部人事档案双重审核,动议环节由干部任免科室对动议人员提前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看档案材料完整程度、材料内容真实程度、干部信息准确程度等,看其是否具备任职资格条件,是否存在影响选拔任用的重要情况;干部考察环节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档案进行复核,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疑问,及时向干部任免科室领导汇报并进行联合复审,并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情况如实反映到审核意见中。

三是重实效,防止带病提拔。根据档案审核结果,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等相关信息无涂改、记载一致、逻辑合理清晰、材料齐全规范、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进入干部选用工作程序。对重要信息有涂改、缺少关键材料的,立即启动再调查、再核实程序,经查实后无疑点问题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重要材料在规定时间无法补充说明的、信息一时难以查清的一律暂缓干部选任程序;对档案材料有造假存疑的,暂停干部选任程序,将其定为重点调查对象,依纪依规调查处理,确保干部选任程序精准有效。(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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