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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管理制度 廉洁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3-21 16:33:5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廉洁管理制度 廉洁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廉洁管理制度 廉洁管理制度

 

  xxxxxx 有限公司 廉洁管理制度

 一、 目的 制定廉洁管理制度、 宣传廉洁文化, 有利于增强企业决策者、 经营层和全体员工对是非、 善恶、 美丑的认识、 辨别与评价, 有利于在企业培育弘扬正气、 团结和谐的良好风气, 有利于抵制消极腐朽文化的影响与侵袭, 也有利于促进形成反腐倡廉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 适用范围 员工、 关键性岗位和重要人员。

 三、 管理规定 廉洁管理需要从制度入手, 坚持“自律和他律、 惩防并行, 注重预防” 具体内容如下:

 1、 监管部门 行政部作为廉洁管理制度的监管部门, 主要负责组织不定期的监察和投诉、举报信息的收集、 上报, 并且根据公司制度落实公司最终的处理意见。

 2、 廉洁自律条例 2. 1 不准收受勘察、 施工、 监理、 材料供应、 商业合作等业务单位、 个人的现金、 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 必须及时向公司说明情况;

 2. 2 不准接受可能对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有影响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2. 3 不准在勘察、 施工、 监理等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2. 4 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 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 中介费、 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2. 5 不准在工程项目投、 招标中、 房地产开发商业运作中、 集团资金管理活动中徇私舞弊。

 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做到公开、 公平、 公正、 择优,坚持公司会议研究和公开监督制度, 严禁权钱交易、 弄虚作假、 谎报业绩;

 2. 6 未经公司研究决定的事项, 不得私自承诺;

  2. 7 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

 不准违反接待规定进行公关接待和业务接待;

 2. 8 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 窃取、 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务。

 3、 廉洁管理制度具体执行及监管渠道 3. 1 将与地产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 国家法律法规汇编成册, 组织入职培训及日常学习;

 3. 2 注重关键岗位和重要人员, 签订《廉洁自律公约》;

 3. 3 加强检查和考核, 开通监管信息收集渠道, 公布监管邮箱、 投诉电话,同时将廉洁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3. 4 加强、 完善关键部门的内控机制, 并纳入培训计划中。

 四、 处罚措施 1、 如发现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现金、 财物等价值 500 元以下者, 勒令退回,并口头警告。

 2、 如发现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现金、 财物等价值 500 元-2000 元以下者, 给予行政处分记大过一次、 全员通报批评并, 勒令退回。

 3、 如发现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现金、 财物等价值 2000 元-5000 元以下者, 给予降职\调岗、 降薪, 勒令退回。

 4、 如发现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现金、 财物等价值 5000 元以上者, 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被立案追究其法律责任者予以除名。

 5、 如员工因无私舞弊、 贪污受贿造成的企业损失, 由员工根据情况承担赔偿。

 《廉洁自 律公约》 见附件一

 廉洁自律公约

 为切实加强公司廉洁自 律管理, 提高全员廉洁自律意识, 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树立良好形象, 特制定本公约:

 一、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二、 不准收受勘察、 施工、 监理、 材料供应、 商业合作等业务单位、 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 必须及时向公司说明情况;

 三、 不准接受可能对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有影响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四、 不准在勘察、 施工、 监理等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五、 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 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 中介费、 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六、 不准在工程项目投、 招标中、 房地产开发商业运作中、 集团资金管理活动中徇私舞弊。

 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做到公开、 公平、 公正、 择优, 坚持公司会议研究和公开监督制度, 严禁权钱交易、 弄虚作假、 谎报业绩;

 七、 未经公司研究决定的事项, 不得私自承诺;

 八、 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

 不准违反接待规定进行公关接待和业务接待。

 九、 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 窃取、 骗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务。

 十、 处罚条例 1、 如发现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现金、 财物等价值 500 元以下者, 勒令退回, 并口头警告。

 2、 如发现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现金、 财物等价值 500 元-2000 元以下者, 给予行政处分记大过一次、 全员通报批评并, 勒令退回。

 3、 如发现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现金、 财物等价值 2000 元-5000 元以下者, 给予降职、 调岗、 降薪, 勒令退回。

 4、 如发现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现金、 财物等价值 5000 元以上者, 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被立案追究其法律责任者予以除名。

  5、 如员工因无私舞弊、 贪污受贿造成的企业损失, 由员工根据情况承担赔偿。

 承诺人认真阅读并遵守上述十条公约规定, 自觉遵守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承诺人愿自觉接受公司任何人的监督, 如违反上述承诺, 其自愿接受公司给予的全部处罚。

 触犯法律的愿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

 承诺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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