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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专题讲座心得感悟11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3-30 13:31:41

班主任专题讲座心得感悟11篇

班主任专题讲座心得感悟篇1

合同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一天之内,时时都在面临着和他人签合同的场景。例如买东西那就会面临一个买卖合同,搭乘公交车就是一个运输合同,租房子住就会面临一个租赁合同,向他人借款就形成一个借款合同等等。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整个《民法典》,“准合同”这一法律术语,仅在《民法典》目录及分编条目出现两次,具体的法律条文中都直接使用了准合同的两个子概念,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扩大了无因管理人的债权请求权益范围,包括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所规定的“因管理实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还包括因管理实务受到的损失(适当补偿原则);该条第二款对“非善意”的无因管理人的权利做了限制: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该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管理人不享有相应债权。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一定能够正确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班主任专题讲座心得感悟篇2

谈起民法典,勾起了我遥远的记忆,早在2002年至2005年期间,我在华东政法大学,当时叫华东政法学院,读本科的时候,大一至大三学习了民法总则、人身权法、合同法、债权法、婚姻家庭法、知识产权法等十几二十个课时的民事法律。可以选择的老师有好几个,由于当时我选择的授课老师是德国的博士毕业,他课上不讲课本,不讲我国当时现行各种民法法条,只讲当时正在编纂过程中的《民法典草案》,同时对照德国民法典比较分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这种教学方法虽然对司法考试和期末考试没有用处,但是向我们灌输了源自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法治理念,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002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开始着手第一步民法总则制定工作。2016年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已经启动,从做法上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

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新增离婚冷静期。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多年来,以梁慧星等法学专家为首的团队一直在为编纂民法典工作着,可以说,中国民法典的正式颁布,圆了多少代法学学者、法学专家的梦,这其中也包括我大学本科的老师。

首先要说一点,纵观历史,每一部民法典的出台,都承载着决策者或者当权者巨大的政治抱负。其次,民法典中蕴含或体现的思想,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涉及面广而深。拿破仑法典倡导的“自由”、“博爱”无疑对社会的变革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拿破仑政治与军事上的作用或者影响,远不如一部拿破仑法典。再次,民法典作为基础性、体系化的法典,体现民法的基本精神;作为其他民事单行法的上位法,引领所有民事法律的发展方向。最后,民法典是对我国民法的一次全面梳理,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删除、修改现行法律中已经不再适合时代发展的规定,补充适应新形势的相应规定,更加适合我国当前的社会和国家的需要。另外,民法典将是开放的一部法典,也会为将来的新发展新情况预留一定的空间。

班主任专题讲座心得感悟篇3

8月4日,参加了市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讲座学习,市局特监科申宏伟科长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概论、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和特种设备事故警示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通过听取专题讲座,我了解了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学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知识。特别是牛育才局长及班子成员所做的重要讲话和点评,使自己深受启发,进一步强化了牢固树立“以严监管为第一要务”理念的意识。

自己作为政策法规科的一员,在全面学习的同时,特别注意对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学习,新《条例》)的正式施行,对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升质监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有效性,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会有以下几点:

新《条例》——赋予新内涵指明新方向因此新《条例》的修改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确立了特种设备安全性与经济性相统一的新工作目标。这次条例的修改明确规定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制度。它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目标,从单纯的安全性改变为安全性与经济性的高度统一,赋予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新的科学内涵。

二是完善了特种设备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由于历史的原因,场(厂)内机动车辆没有纳入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调整范围。特种设备材料管理、锅炉水处理管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管理、无损检测管理、土锅炉查处规定以及特种设备许可工作证后监管等内容也未在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明确。这些问题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造成了较大影响。新《条例》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定职能,对上述问题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完善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调整范围和工作环节。新《条例》还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鼓励科技创新、应急救援和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都赋予了新的内涵。

职责定位——明晰各方责任突出企业主体

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工作涉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需要企业、检验技术机构、安全监察部门和地方政府明确职责定位,履行各自责任。

首先,新《条例》明确了生产、使用单位承担对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全面负责的主体责任。特种生产企业不但要保证所生产的特种设备安全质量,而且要保证其生产的特种设备能效指标满足要求。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是第一责任人。

其次,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技术把关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既承担监督检验的重任,同时又是被监督对象。为了确保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客观地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新《条例》明确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班主任专题讲座心得感悟篇4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从“法律”到“法典”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是历时66年的编纂,经过几代法律人的努力得来的宝贵成果。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典是新中国首部民法典,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规范,民事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社会发展,一些特殊的民事行为中往往会牵扯到多部法律,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或出现各部法律之间的适用重叠,或出现超出了单行民法调整的范围而造成管辖空白的情况,从而给立法、司法、普法、守法造成困扰。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实施,在社会各项基础都基本健全的前提下,迫切需要将民事行为规则系统化、体系化,同时切实解决民法内部的和谐问题,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稳定发展。因此《民法典》的诞生,可以说既是势在必行,也是水到渠成。

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除了内容丰富、涉猎范围广,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从法条之后所体现出的深刻的立法指导思想。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的出台,就是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法制保障,更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思想。

此次通过的《民法典》由7编加附则共84章、共1260个条文构成。第一编为总则,之后依次为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民法典》并不是全新编纂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多部单行法的集合,而是综合新时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区别于《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等单行法,有针对性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去粗取精,形成体系化、系统化的规范。这七编把民生相关的方方面面都涵盖在一部法律之下,从小到老百姓衣食住行,大到国家综合治理,提供了完整的法律指引。

在各分编中,值得关注的重大创新和亮点要属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民法典》总则编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较于1986年《民法通则》所表述“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此次民法典首次把“人身关系”置于“财产关系”之前,弥补了传统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同时也体现了《宪法》保障人权的根本要求。

《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编共六章五十一条,涵盖了从全面建立反性骚扰制度防线,到个人信息防火墙等社会热点问题,适应现今社会的发展趋势,突出细化了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所拥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各项权利,加强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有关的人格利益的保障,从法律层面对人格权利和利益进行了肯定和保障,为进一步深化人格权的保护奠定了请求权的法律基础。除此以外,《民法典》还实现了多处制度创新,包括规定了“自甘风险”规则以及“自助行为”规则、完善了网络侵权责任制度、增加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等等体现时代特征的内容。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好的法律,不仅仅是看法条的科学性和周延性,更多的是看实际运行效果。良法善治,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以法律的视角审视社会活动,固守法律底线。新时代的中国,需要一部这样的《民法典》,让她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给社会生活提供权利和义务的规范,用法治构筑稳稳的幸福。

班主任专题讲座心得感悟篇5

新春伊始,一场突如其来、态势凶猛的新冠肺炎疫情阴影笼罩荆楚大地,并迅速蔓延波及全国。面对战“疫”,全国人民站在一起、心手相连、同舟共济、共同坚守、全力应对。在这场看不见硝烟但生死攸关的激烈战斗中,许多90后、甚至00后挺身而出,勇做“逆行者”,当好“守门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践行着“青春担当”。

20岁大学生志愿者:“不让青春留遗憾!”

疫情发生后,许多刚进入象牙塔、平均年龄20岁的大学生,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勇敢逆行点亮“志愿红”。他们身着红马甲,佩戴红袖章,穿梭在每一个小区楼栋,奔走在每一条公路干道,活跃在城乡的每一个角落,防疫检查、信息登记、体温测量、知识宣传、物资派发、心理疏导,他们有的是追随父母长辈的步伐,有的是兄弟姐妹同战“疫”,有的是朋友同学齐上阵。摘下口罩,他们是青春洋溢、稚气未脱的在校学生;戴上口罩,他们用逆行者的身姿诠释着“小战士”的勇敢与坚毅,彰显出青年一代的使命与担当。

24岁护士请战:“我是汶川人呀!”

“这几天的新闻,让我想到了汶川地震的场景,我觉得我应该去。”“因为我和其他护士不一样,我是汶川人呀!”今年24岁的佘沙是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的一名护士,同时也是2008年汶川地震幸存者。疫情爆发后,她连续两次报名请战驰援武汉,终于如愿。2008年的汶川地震,年幼的佘沙见证了全国各地对灾区人民无私的援助。12年后,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在疫情防控的紧急时刻,她不惧风险、不忘恩情、义无反顾、奔赴一线,用饱含深厚情谊的行动诠释着感恩奋进的时代内涵。

27岁博士:“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的担当。”

疫情发生后,电子科大“90后”博士黄山第一时间联系政府,希望可以提供帮助。作为“网红”羽毛球机器人的研发者,黄山及其团队成员根据防疫实际,投运自主研发的机器人在医院门诊大厅、隔离病区进行24小时的防疫宣教、物资配送和便民服务工作,大大降低了交叉感染,缓解了一线医务人员工作强度。“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的担当,我们到了这个年龄,处在这个岗位,现在正是我们上的时候。”在全民抗“疫”中,许许多多如黄山一样的青年人才,勇于担当、各显所长,用专业力量筑牢疫情防控钢铁屏障。

29岁医生:“推迟婚礼,请战一线。”

如果没有这场疫情,“正月初八应该是彭银华医生最值得期盼的日子,办公桌抽屉里还没来得及分发的请柬,是对未过门妻子最大的愧疚!”面对疫情,彭银华与妻子约定“疫情不散,婚期延迟”,他主动请缨留在医院,与时间赛跑、与死神对决。然而,婚礼未办,彭银华却不幸感染,因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去世。他还没来得及将请柬发出,还没来得及拥抱等待婚礼的妻子,还没来得及看看即将出生的孩子,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他用医者仁心在抗疫最前线交出了自己29年的人生答卷。

哪有什么“超级英雄”?只不过是一群孩子,换了一身衣服,学着前辈的样子守护大家。他们是谁的儿女?又是谁的父母?是谁的妻子?又是谁的丈夫?他们很普通却不平凡。疫情面前,一页页摁满红手印的“请战书”,一声声不计回报的“宣誓词”,一张张奔赴一线的“背影照”,青年一代用血肉之躯筑起长城堡垒,用实际行动彰显出时代担当。

鲁迅先生曾说,“青年所多的是生力,遇见深林,可以辟成平地的,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的,遇见沙漠,可以开掘井泉的。”正是有千千万万中国青年,如萤火一般,紧握“最初的梦想”、挥动“隐形的翅膀”,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在狂风暴雨中,在艰难险阻中,用稚嫩的肩膀驱散疫情阴霾,扛起了希望,照亮了前方。

班主任专题讲座心得感悟篇6

《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四大检察工作中,不仅是民事检察,其他各项检察业务都要结合《民法典》承载的法治精神、基本原则、具体条款,深入贯彻研究,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深入发展。

在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集体学习时特别强调,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这为推进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但从总体上看,民事检察工作依然是短板、弱项、离“做强”还有不小差距。实际上,《民法典》与“四大检察”都有紧密联系。此次《民法典》合同编不同于《合同法》的是,在其第三分编专门对准合同有关内容进行了规范,所谓的准合同和合同不同的是,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而准合同是单方意思表示。准合同主要指两类,即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民法典》准合同编颁布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班主任专题讲座心得感悟篇7

3月21日,岳阳市委党校副校长_x为春季主体班做了《学习习总书记对湖南的指示推进岳阳新时代新发展》专题讲座。刘校长以辩证的思维、专业的视角、宏阔的视野,系统全面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对湖南工作的重大指示,生动深入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的精神内核,精准切实提炼了岳阳贯彻落实指示精神的科学路径。

刘校长的讲座内容详实、内涵丰富、观点深刻,作为学员,我认为此次讲座为我们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提供了兼具理论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指南。

一、克服惯性,打破固化思维,寻求县域经济增长点

县域经济是岳阳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撑,长期以来岳阳的县域经济发展优势发挥得不够明显,岳阳要在经济新常态下抓住“一带一部”交汇城市的区位优势,必须摆脱对“三高一低”产业的依赖,围绕“一三五”思路,依托地域禀赋,充分挖掘县域经济发展生态康养、优质农业、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的潜力,处理好持续健康发展和生产总值增长的关系。

二、做好减法,顺应市场规律,提高行政服务速质能

一方面是建立“大市场、小政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能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引导资源要素流动,不能过度依靠行政审批管控市场行为,政府要学会当经济发展“守夜人”“裁判员”。

另一方面是要根据市场规律加快简政放权,要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整合审批部门,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全天候、全覆盖”的优质行政审批服务,要用高效科学的服务让来岳阳投资置业的人来了能留住、待了不想走。

三、开阔视野,精准发展定位,增强比学赶超紧迫感

视野是战略的先决,定位是发展的基点。岳阳作为大城市,要找准比的对象、学的经验、赶的节奏、超的目标,要与省内经济水平相当的城市比优势,要向长江经济带先进的城市学经验,要制定提速提质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要在绿色发展的大趋势下,精准定位,与纵向与岳阳的过去比,横向与竞争对手比,实现经济质量和总量的齐头并进,实现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平衡兼顾。

班主任专题讲座心得感悟篇8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孔子。

学校在上星期二下午举行了学校青年教师师德演讲的活动。在活动中我感受很深。师德古来有之,不同时代对师德有不同的要求,现代师德是对古代师德的继承与发展,知识经济时代对师德赋予了新的内涵。

1.爱岗敬业、献身教育是师德的基本要求

教师不仅仅是在奉献、在燃烧,而且同样是在汲取,在更新,在升华。教师要付出艰辛的劳动,但是苦中有乐,乐在其中。教师的乐趣就是照亮了别人,充实了自己。正是这种成就感、幸福感,激励着千千万万的教师不辞辛劳地为教育事业献身。

2.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是师德的核心

教师对学生的爱,是一种只讲付出不记回报、无私的、广泛的且没有血缘关系的爱。这种爱是神圣的,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

3、更新观念、努力创新是师德的新发展

课堂要成为学生学习的用武之地,成为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获取知识、训练能力、发展智力以及思想情操受到良好熏陶的场所。要让学生运用感觉器官和思维器官,去学习、去实践。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是师德的人格力量

教师工作有强烈的典范性,为人师表是教师的美德。教师以身作则,才能起到人格感召的作用,培养出言行一致的人。

5.终身学习、不断进取是师德的升华时代要求教师必须转变学习观念,确立“边学边干、边干边学、终身学习”的观念,紧跟当代知识和技术的发展步伐。

在师德演讲中,我的心得体会主要有:作为新时期的小学教师必须进一步加强全心全意为学生和家长服务的宗旨,要做一位有道德素质的小学教师,做一位让学生和家长都愿意接近的教师,首先自己本身就应当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学生在学校里学习,主要是受教师的影响,我们要把学生培养成为懂礼貌、讲卫生的好孩子,就要注意培养学生的道德,而要使学生成为有道德的人,就要让学生愿意和你接近,以便对学生产生大的影响。因此,我们自己就首先要成为有高尚教师道德的人。

作为小学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教师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启蒙老师,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小学生产生影响,一定要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这样才能为人师表。教师素质重在师德,教师职业道德充分体现了教师特有的职业思想、职业情操。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灵魂工程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培养,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培养新世纪人才的关键。教育是事业,是科学,又是一门艺术。这就要求教师既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还要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要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校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是小学教师正确处理与自己直接服务对象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一个教师只有对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小学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这种爱,是不能以血缘关系和个人好恶为转移的,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能干的孩子,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孩子,要让每一个孩子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小学生很善于观察与思考,对你的一言一行,他们都在观察并做出相应的评价和反应。如果他们切实地感到老师是在诚心诚意地爱护自己,关心自己,帮助自己,他们就会很自然地对你产生欢迎的倾向,喜欢接近你,并心悦诚服地接受你的教育和指导。

总之,我认为提高教师道德的学习是有必要的,这样可以提高全体教师的道德修养,形成好的教师风气,这样整个教育事业才能得到前面的发展。

班主任专题讲座心得感悟篇9

典,意味着规范,系统。法典,是对法律的提炼与整合。萨维尼说:“法典是对全部现有法律系统性的整理与编纂,并且具有由国家赋予的排他性的唯一的法律效力。”培根说:“应当制定一部法典的时代,必当在智慧上超越此前的一切时代,因此一个必然的结论是,其立法能力必定为其他时代所不及。”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国首部民法典的问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大意义。意味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改变。

作为新时代的法典,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得以实现。例如,民法典规范了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的到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更加有序,让社会更加和谐。

作为一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律,民法典的实施,在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他先后经过4次修改,历时五年,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他的出台紧扣时代脉搏,回应时代需求,它标志着我国私权治理体系的雏形基本形成,我国对于民事权利的保护将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我们相信,作为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民法典必将成为新时代制度文明的重要基石。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全体党员应顺应时代潮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班主任专题讲座心得感悟篇10

每个家庭都会有的问题:当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作为家长应该怎么做呢?我们中国的父母有一个很大的通病就是责备和惩罚。而且责备的话语往往非常伤害孩子的自尊心,惩罚的内容也并不是和孩子犯的错有任何关联。比如经常会有家长说:“你看你怎么这么不小心?你怎么每次都这样粗心?不许吃饭了。”这样的话语是最伤害孩子的,也是乱贴标签的一种倾向。孩子如果常常被这样的话语评价批评的话,就会没有了自信心,总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好。所以说话的技巧很重要,引导的方向更重要。我们面对孩子做错事的时候首先要记住我们是希望他更好更优秀,所以千万不能人身攻击。教育专家提出这样的建议:“孩子,刚才发生了什么?你很伤心很难过对吗?你觉得为什么会导致这样的事情发生?让孩子思考后想出解决方法,并让他认识到这样的后果是不好的,充分让他认识到自己失误的原因即可。而并不是让他感受到自己任何事情都做得很糟糕”。因此语言环境造就孩子良好的身心健康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父母应该有颗平常心,父母心态如何,直接影响孩子的一生,凡是心态好的父母,身边就会有一个快乐的孩子;心态不好的父母,身边就会有一个障碍的孩子。无论孩子做出了什么样的错事,考出了什么样的糟糕成绩,作为家长都应该让孩子感受到爸爸妈妈是爱自己的。让孩子在良好的环境下长大,总有一天孩子会学会感恩,学会为了报答而努力奋斗,成为高情商的人才。

作为家长,不可以拿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作比较,别让虚荣心害孩子,别让补偿心代替了自己的平常心,给孩子勇气,给他们自己的天空。在孩子的成长过程当中应该有他独立的空间,尊重孩子、给孩子一定的自由。自由并不代表放纵。我们不能帮孩子一辈子,陪孩子一辈子,“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留给孩子金钱、住房、汽车等等财富,不如教给孩子良好的习惯和内力的发展,这样才能让他们受益一生。

我们的孩子出生在新世纪,作为新世纪的父母也应该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让孩子能够学习掌握探知手段和能力。更应该创造让孩子们亲自去体验社会,探索世界的优良环境。

班主任专题讲座心得感悟篇11

2020年第12期《求是》杂志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唯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领会、广泛普法、加强解读,才能让民法典真正走进群众心里,让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深入领会,让群众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伟大的时代,催生伟大的法典。纵观民法典的编撰历程,细读民法典的通篇内容,深入领会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既标志着开启中国法治新时代,也寄托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是“人民至上”这一执政理念的最好体现。要深入领会民法典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大意义。既多读多看多学相关专家学者关于民法典的理论文章,深入领会民法典颁布实施的背景、目的,认真学习民法典总则、民法典各分编,又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对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为扎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提供重要遵循。

广泛普法,让群众充分感受民法典保护权益的重要作用。民法典的顺利实施,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是关键。这部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法律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要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校园,不断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依托课堂教学、课外实践等形式,引导青少年了解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及重要作用。同时,要积极营造人人学民法典、知民法典、爱民法典的良好社会氛围,让社会各方力量加深理解认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通过发放宣传单页、绘制宣传墙、文艺汇演、专家巡讲等方式,让群众感受到民法典与自身权益息息相关。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普法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既享有权利,又认真履行义务。

加强解读,让群众充分理解民法典总则分编的重要内涵。民法典有很多专业术语,比如物权、人格权、民事主体、侵权责任等,必须加强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阐释解读。习近平总书记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个聚焦”“三个阐释好”的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即“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要自觉树立“事事关己”的民法典学习意识,把总则编和各分编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编逐一进行系统学习。在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概念新精神的过程中,要不断加强思想淬炼、专业历练、实践锻炼。从思想上认识到充分理解民法典总编分编重要内涵的重要性,增强对民法典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积极参与集中学习、自觉开展自学等方式,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在此基础上,在日常工作实践中,自觉养成懂爱、爱法、守法的意识,在遇到涉及自身权益的问题敢于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法典的实施,意义重大且深远。让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充分感受民法典保护权益的重要作用、充分理解民法典总则分编的重要内涵,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在群众心里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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