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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碑》阅读感受15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4-14 09:32:36

《丰碑》阅读感受15篇

《丰碑》阅读感受篇1

飞行员因飞机故障,与小王子邂逅在撒哈拉沙漠。于是,他们开始讲述一段神奇而又渺远的故事。

小王子来自B612星球,据说这是个只有一间房子那么大的星球,只要将椅子转一转便可以看见落日。他拥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尽管他与玫瑰花彼此相爱,却又彼此不解。也因此小王子开始了他漫长的旅途,他走访了一些星球,遇见了徒有其名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自相矛盾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实业家,兢兢业业的点灯人,还有地理学家。然而这些大人们对他来说都是十分奇怪的,他们与生活、事业、金线、名利紧紧纠缠,或许成长带给人类的就是这些变化。即使我们现在还是个孩子,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终会成为与国王,爱虚荣者,酒鬼,实业家,点灯人,地理学家类似的人,因为我们就像是飞行员一样生活在这个被大人欺骗的环境里。

或许大人与小孩的区别就在这里,小孩因思想简单,没有缠绕不清的头绪而将生活看得十分透彻关于。大人呢,他们自以为是的阅历丰富,将事情无限度的扩大,到头来不过是庸人自扰。这大概不是他们的错,因为这世界上确实存在着许多无可奈何的事情。

值得一说的是飞行员与小王子两个人的友谊。当小王子看见飞行员孩童时代画的作品时,他清楚明了的说出了这副画的含义。在小王子临死前送给飞行员漫天微笑的星星,以及飞行员一句句“我不离开你”“我不离开你”。这个故事着实是感人的,又或许是两个人心灵深处的交谈。安妮在文章中写道过:不知道人的一生,会有几次的可能性,对另一个人敞开心扉。我确实是向往着这样的感情,在茫茫人海中寻找着另一个自己。

小王子原本以为他的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细心照顾她,为她浇水为她盖上罩子。可是他困顿了,因为在地球上遇见了几千朵与他的玫瑰花一模一样的玫瑰花。然而在他失望之际,狐狸告诉他: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比如说我父亲给人的感觉就是个冷酷的人,似乎他对于欲望的追求远远的超出了亲情友情爱情。可是我还是相信着,事实并非如此,他一直视以一种默默地方式为这个家营造着更多的幸福,尽管这个方式并不讨人喜爱。确实的,有些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比如说爱。

小王子终是死了的,可是飞行员觉得他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玫瑰花了。我猜想,他或许真的看见了漫天微笑的星星。

《丰碑》阅读感受篇2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拿到这本书,我的内心是欣喜的,毕竟这本书足足让我等了一月有余。之前没有了解过这本书,也不知道是散文、小说,还是什么,买它只是因为听说过它,知道它是余华写的,它是让我在疫情期间消磨时间的一本书。所以,迫不及待地看完了。读完之后,让我长叹口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紧凑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因为福贵的吃喝嫖赌败坏家业,气死了老爹,老母随之病死、儿子因救县长夫人抽血而死、女儿难产而死、妻子也随之而去、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最后唯一的外孙竟在那个饥饿的噎死了。真不知道是怀着怎样的心情看完的,本来所有的事情因他而起,他如果不吃喝嫖赌,结局是不是又不一样。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他用不满老茧、粗擦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和内心的伤痛,却还得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大概就应了中国那句老话,好死不如赖活着。看完之后我在想,世界上真的存在这样悲惨的人和事儿吗?

福贵到最后只剩下人生存的唯一理由——活着。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活着的,只是再想起这本书时,也许刚好在疫情期间,每天能看到很多生死别离的新闻,内心有了些许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远比我们想象的宽广,而活着,就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这是对生命最后的敬畏,也是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秉性——活着。

《丰碑》阅读感受篇3

看前半部分的时候,我好几次看不下去,阿尔米的懦弱和对待哈桑某种扭曲的心理,让我深深的为哈桑感到悲哀,想把书给扔了不看。

直到他开始寻找哈桑的儿子并开始为之改变的时候,我才真正有了看下去的动力。

人一旦犯了错误,似乎有三种选择方案:

一是逃避,把这个错误永远的压在心里,任其发酵,但似乎结局并不美满,那就是每每午夜梦回时,都会受到良心的谴责,随着时间推移,这份谴责会越来越深;

二是把它不认为是一个错误,把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变成自己这样的人,但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只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疯狂,更加痛苦;

三是把这个错误纠正过,尽自己最大的可能把原本弯的道路纠正过来,这也许会很艰难,但至少能让良心受到安慰,自己能一夜好眠,这也是唯一能让自己重新变成好人的道路。

战争受苦的永远是那些最底层的人民,而伤害最大的则是那些还没来得及长大的孩子,他们没有自我保护能力,没有形成完整的人格,时常面对人性的丑陋,却很难碰到原本和平世界里h的善良,当他们觉得世界都是黑的时候,他们要么选择死亡,要么选择成为黑暗中的一份子。

《丰碑》阅读感受篇4

大学对书法等艺术课很感兴趣的乔布斯对于工业设计很喜爱,很敏感,过程就是奖励。从81年起,其开始参加在阿斯彭举办的一年一度的国际设计大会。其接触到了包豪斯运动干净、实用的设计理念。包豪斯拥护的现代主义国际风格是追求简约,同时具有表现精神。通过运用干净的线条和形式来强调合理性及功能性一个敢于将自己真实的一面暴露给世人看的人,注定是不平凡值得钦佩的,而当作者在写的时候又不愿意自己去看怕看到这些朋友同事竞争者的评论而生气,这样的乔布斯没有苹果创始人的光环,他是个普通人,一个像是知道自己有错却又不想面对的孩子。

什么样的人能够只拿1美元的年薪不顾自己的身体一心想要重新振作自己的孩子?什么样的人即使在饱受病魔折磨的时候还是不屈不挠地要参与工作?什么样的人能够同时涉足动画和高科技并且让他们改变世界?所以乔布斯是一个奇迹,不仅仅是他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更多的是因为他对苹果的热爱,对皮克斯的热爱,即使是被人讨厌还是要说实话,即使是被人误解还是要坚持自己的观点,他的精神就是苹果精神,追求绝对的完美,创作的产品而不是最多的利润,对消费者从一而终的负责,对科技和艺术永远的激情,这样的乔布斯,这样的苹果企业,是永远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他会有遇到不想面对的问题逃避看不见的时候,会有明知道是错误的却固执己见的时候,会有当竞争者盗窃他的想法痛哭的时候,会有当事情没按着他的计划走而骂人的时候,他不是循规蹈矩的人,缺乏同情心,对人忽冷忽热,尖酸刻薄,但是这些缺点并不能阻止他作为一个伟人被人铭记,反而因为这样一个乔布斯而觉得真实。看着他的传记,我越发觉得能够使用这些苹果产品是多么骄傲的事情,每件产品每个完美的正面侧面,都是工作人员和他本人_了无数个方案无数次制作得来的,每个装饰每个图标,都是淘汰了无数计划而得来的,给用户最简单的东西,提供面的服务,看了这本书后深切感受到。

从最开始出现ipod,完全对苹果没有印象仅仅只是觉得世界上居然有这样漂亮的东西而羡慕,到拥有第一个nano,苹果就这样影响着我和身边的人的生活,我还记得第一次拆开nano包装时感觉到的惊艳,第一次发现一个mp3里面居然能够存储1000首歌的惊讶,第一次使用itune发现居然有音乐播放器是通过软件管理的···苹果给我的惊讶太多了,每次一收到苹果的产品,就会觉得是件很自豪很让人羡慕的事情,从开始我并不喜欢触屏一直不愿意换手机到现在天天盼着4s快点到大陆,从开始我觉得普通mp3好用到后来完全离不开nano,从一开始觉得电脑应该是方方正正的到拿到macair时才发现电脑也可以是艺术品,苹果展现出来的不只是产品,它的理念,创新精神,艺术观念,每一个方面都可以勾勒出乔布斯的个性,使用热爱一种产品就应该从了解产品背景开始,我现在觉得了。

不是做消费者想要的产品,而是做他们想不到却又需要的产品,没有nano的时候,无法想象一个mp3可以存储1000首歌还这么小巧漂亮,没有iphone的时候,无法想象一个手机居然可以提供手机一样的服务,没有mac的时候,无法想像和上网本一样体积的电脑居然是如假包换的电脑,没有pad的时候,无法想象一个平板可以变成功能强大的电脑。乔布斯不断的给消费者惊喜,不断改变着这个世界,让人们愿意在一个产品发布之前几个月就开始狂热的期待猜测,让消费者愿意为了一个产品在专卖店彻夜守候,让使用者觉得手上握着的是世界上的产品,乔布斯让苹果成为一个巨大的话题,一种生活方式,一个群体。

刚刚把书给queen的时候,再三嘱咐看完一定要给我,我觉得好书的魅力在于能够让人百读不厌,我觉得优秀的人的魅力在于他可以影响别人。而乔布斯,影响的是全世界。

《丰碑》阅读感受篇5

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将我带入一个神奇的世界,使我特别着迷。书中记载了十几种昆虫的生活方式,上演了一幕幕昆虫大战,让我知道原来昆虫之间的爱恨情仇竟然和我们人类相似……

首先,让我们认识一下掠夺者——红蚂蚁。它们骁勇好战,以抢夺为生。它们不会哺育儿女,也不善于寻找食物,它们需要有人伺候,因此它们活动的主要目的是抢夺黑蚂蚁的蛹,孵化成自己的奴隶。在红蚂蚁进军的途中,作者法布尔耐心地设下了四次圈套“阻扰”红蚂蚁的集团大军前进,尽管难度一次次加大,但是竟没有一次能够成功阻止红蚂蚁前进的步伐。由此可见红蚂蚁不仅有着坚强的毅力,而且还具有极高准确的记忆力。

接下来,我们再认识一下歌唱家——蝈蝈。蝈蝈为三大鸣虫之首,一般发出声音的是雄性蝈蝈,在深夜的田野里我们经常能听到它的“歌唱声”。蝈蝈以食昆虫为生,是农民伯伯的小助手,因此它还有“田间卫士”的称号。

最后,将要登场的是勤劳者——蜜蜂,小蜜蜂的脑袋圆圆的,黑溜溜的眼睛咕噜咕噜地转,甜蜜蜜的嘴巴小小的,小巧玲珑的身子,细手细脚。别看它长得小,它可是一种危险的昆虫,它的尾巴里藏着一根小小的毒针。毒针一旦扎到人身上,就会让人的身体起个大泡。每到春暖花开的季节,小蜜蜂就会飞到花丛中采蜜,一直到秋天收集花粉结束后才放肯慢脚步,休息一下,可真算的上是昆虫中的“劳模”了。

《昆虫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写出像《昆虫记》这样了不起的作品,就要像法布尔一样做一个有恒心、有毅力的人。

《丰碑》阅读感受篇6

这几天,我读了《童年》这本书,这使我受益匪浅。他是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的著作。通过读这本书和通过自身的联想,我明白了现实社会和旧社会的不同。

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几乎每个人都很幸福,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每个人都能够上学,很轻松就能够考上大学。而现在家家户户几乎都有车,接送也很方便,对于我们来说简直是幸福的不能再幸福了。而在家里,每个父母都会十分疼爱自身的孩子,有的甚至是宠爱,所以生活在这个年代的我们,应该感到十分幸福。

但是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现实社会和旧社会的截然不同,主人公高尔基的童年是多么的不幸福,我真对他表示同情,他的父亲死后,他进了外祖父家,正好赶上两个舅舅闹分家,而且两个舅舅也不喜欢他,经常骂他是兔崽子。他的外祖父在他犯下错误后也会教训他,甚至是打他。他的母亲虽然很爱他,但也会经常打他,好像在这个家里,他就是一无是处,幸亏他的外祖母还很心疼他,很爱他,要不然他在这个家里真是没法过了。

这就是高尔基童年的遭遇,我深深地同情他,也为我的幸福感到庆幸,不过高尔基的外祖父也很心疼他,叫他念诗,和他喝茶,只是在他犯下错误后狠狠地教训他,有时候用鞭子狠狠抽他,这也是对他的关爱。我认为高尔基的童年是极其不幸的。我们作为幸运的孩子,要好好学习,长大报答父母。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高尔基尽管身为名人,却也有着不幸的童年。所以,我更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好日子。要像高尔基等名人一样,长大有所作为。

《丰碑》阅读感受篇7

这个学期,我读了《儒林外史》这本书,它是作家吴敬梓的代表作。在这部小说里吴敬梓用讽刺的手法,描写了封建社会读书人对功名的追求,以及他们的生活状况。书中所描述的人物形象十分的生动。有爱才如命的严监生;有苦读诗书的鲍文玺;有打秋风的张乡绅……而我印象最深的是爱才如命的严监生。

严监生是一个家财万贯,田地、房产、仆人众多的财主,却格外的“节约”。家里一斤肉都舍不得买,有时候家中的孩子实在忍不住了就拿一两钱买熟肉来给孩子解馋,生病了也舍不得抓药,还经常克扣仆人的工资……书中有这样一个片段《临死前的严监生》,记叙了严监生临终前因灯盏点了两茎灯草,伸着两根指头不断气,直到赵氏挑掉了一茎,才一命呜呼的故事刻画了爱财胜过生命的守财奴的形象。相信大家都看不惯这样爱财如命的人。

像严监生舍不得点两茎灯草的事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就没有吗?当然有。如我们不会在一间房子里同时打开两盏灯,因为一盏就够亮的了,又何必多开一盏呢?只是我们现代人将这样的行为称为节约。

其实在我看来,严监生的“勤俭节约”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经常到外面去吃大餐,吃不完的也不打包。这本就是一个浪费。现在的小孩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父母都会给他们买很多,很贵的玩具,衣服也都是买名牌的,而且穿几次就不要了……这多浪费啊!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都是要辛苦挣,所以我们应该节约点,把钱花在该花的地,但节约并不等于吝啬。

严监生的爱财如命固然可恨,但他的“节约”值得我学习。

《丰碑》阅读感受篇8

《论语》的交友观还有很多地方值得挖掘,但有一点好像没有涉及到——如何处理一个朋友群的关系。即,几个人彼此都是朋友,三五成群。这里面就不仅存在单纯的两两交往的问题,还包含更复杂的一对多,多对多的问题。四、孔子和他的两个学生说了这么多《论语》中的交友观,由于《论语》主要记载的是孔子的思想,我倒对孔子的朋友产生了兴趣。我想孔子应该有很多朋友。

单就《论语》来看,我却只找到两处。一处是“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阙党童子将命。或问之曰:‘益者与?’子曰:‘吾见其居于位也,见其与先生并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另一处就是上面提到过的“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后者不知从何考证,前者看来只是孔子所“和”之人,并非所“同”之人。

孔子有没有纯乎价值认同的“知己”呢?仅看《论语》,似乎没有。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贡曰:“何为其莫如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宪问)退而求其次,孔子的学生中有没有人能充当这一角色呢?有时,师生关系也可到达一种朋友关系。我不由自主地注意到了颜回和曾参。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知道了有公共图书馆这等读书的好地方,我也懒得去翻书目卡片,只是在开放阅览室书架上随手抓一本我能读得进去的书。

再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近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所以,我读《论语》也只是因为选了《中西经典选读》这门课,于是从图书馆借了这本书。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

苏格拉底是被雅典_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_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

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

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丰碑》阅读感受篇9

假期里我潜心攻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该名著讲述了一个家族大大小小的故事,一个大家族由盛而衰的悲剧故事,红楼梦读书笔记400字。

故事中,当时的贾府是相当的富有,贾母更是有权有势,说话非常有分量,贾府上上下下全部听她的,她把宝玉当成是掌上明珠,倍加喜爱,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虽然贾母非常疼爱贾宝玉,但是我并不喜欢他,因为我觉得贾宝玉这个人有点玩世不恭的意味,用轻佻、顽皮这些词来形容他一点都不为过,由于他身边大多是女孩子,在这种环境下形成了他略带柔弱的性格。最后他在离开林黛玉的悲痛中才最终醒悟了过来,改变了平时任性妄为的作风。

要说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物,那便是贾宝玉的表妹林黛玉,她体弱多病,猜忌心强,多愁善感,但是这些都不足以掩盖她的出类拔萃,她才华横溢、琴棋书画样样都行。她和贾宝玉经常在一起聊天,一起玩耍,最终却因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而伤心离世。

《红楼梦》这部名著让我投入不已、感慨万千,它让我懂得了很多、感悟了很多。我感触最深的是大作家曹雪芹把故事中的每个人物都刻画得那么栩栩如生,每个场景都描绘得淋漓尽致,真不愧为一部世代流传的佳作。

《丰碑》阅读感受篇1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的作者是清代的吴敬梓,他用了很长时间才完成了这部讽刺小说,书中介绍了王冕、范进、杜少卿、周进、沈琼枝等人物形象,同时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的黑暗与腐朽。

《儒林外史》中最令人叹息的人物是匡超人(匡迥),他本是一个事亲孝顺、勤奋好学的人,马二先生也尽心尽力地帮助他,而匡超人却掉进了世俗的漩涡,又结识了潘三这样的坏人,他还帮着潘三干了两件坏事,当潘三被抓时,他马上和潘三断了联系,害怕官府查出自己来,这也是不正义之举。之后,他不但不学好,反而变得爱吹牛,对事不懂装懂,匡超人最终得到的是名士牛布衣歧视的一笑。匡超人本来很好,可深受八股文的毒害,又交了坏朋友,落得如此下场。令人感到可惜!

《儒林外史》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郭孝子,他不怕艰苦,历尽重重困难千里寻找被迫出家的父亲,可父亲却不认他,而他却默默无闻的供养着父亲,最终拿到了父亲的遗骨,完成了自己应该做的一桩心事。

郭孝子是天下难得的孝子。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儒林外史》中最令我敬佩的是奇女子沈琼枝,她被宋盐商骗去当妾,自己用了妙计出逃了。在当时的传统观念中,女子始终与“弱”子联系在一起,但沈琼枝却恰恰相反,她不畏权贵,出逃后,她凭自己的满腹才情,写诗文出售,最终讨回了自己的清白,和宋家解除了婚约。

《儒林外史》中描写了很多人物,读了之后,我感触万千,知道了什么是近墨者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孝子,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丰碑》阅读感受篇11

话红楼,由盛至衰。《红楼梦》这本书是带有强烈的反封建意识的,作者曹雪芹通过对金陵十二钗的悲剧命运的叙述,折射出封建大家庭中成员们的由乐而悲的曲折过程。

盛时,贾府荣华富贵令人无比向往。不论招待远客的宴席,还是丫鬟婆子的穿着打扮。那都是普通人无法比拟的。当初,海棠社成员共同作诗,众多有才的女子与偏爱诗词歌赋的宝玉一起吟诗作赋,尽情挥发他们的才华。他们写的诗都蕴含着自己独一无二的思想。后来,大家又同进家宴,一起吃螃蟹,一起喝酒,乐哉!只可惜好景不长,那些读来着实让人佩服和惊叹的诗词与海棠社的辉煌和快乐是那么的短暂,紧接着一个一个的厄运便降临到他们头上了。

贾元春嫁到宫中成了贵妃娘娘,享尽了荣华富贵,却可惜死的过早。从此以后,贾府变得衰败了。贾政、贾赦的家产被查,贾氏府邸被封。府中的女子家人一个个离去,贾府也渐渐冷清了。黛玉病死,宝玉、宝钗成婚。宝玉再次发起狂风病来,最终出家。贾母、凤姐病死,迎春嫁至孙绍祖,不到一年时间就被活活折磨死了。探春远嫁,惜春当了尼姑。最终,宝钗、湘云守了寡。

可惜,可怜。有情人终不能成为眷属;无辜之人也会被受牵连。终究逃不出的厄运,叹贾府如此悲惨的命运与结局。这是一场悲剧,悲伤凄惨的爱情,悲惨的命运。贾府终为充满了忧郁感与悲悯的存在。

让我们一起品红楼,读盛衰。

《丰碑》阅读感受篇12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丰碑》阅读感受篇13

书是知识的海洋,我喜欢读书。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青铜葵花》,我对这本书感触很深,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名叫葵花的小女孩的爸爸死了,她被青铜一家人收养了。虽然青铜家很穷,又经历了许多灾难,但葵花在他们家仍然生活得很好。葵花最后还是被城里的人接走了,看到这儿我很伤心,但高兴的是哑巴青铜能说话了!

我希望葵花能留在青铜家,我要是葵花就一定不会走,因为葵花已经在这里生活了那么多年,青铜为了让葵花能上学自己放弃了上学,他让葵花吃好穿好,奶奶也为了挣钱让葵花继续上学而累死了。俗话说,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但涌泉之恩,连滴水相报都不行吗!我认为城里人把葵花强行接走真的很不好。

书上的一段话总结得很好:“青铜家就像一辆马车,一辆破旧的马车。在过去的许多年里,它在坎坷不平的路上,风里雨里不停地向前滚动着。车轴缺油,轮子破损,各个环节都显得有些松弛,咯吱咯吱地转动着,样子很吃力。但,它还是一路向前了,倒也没有耽误路程。”

这本书使我受益良多。我明白了穷不是错,虽然青铜家没有钱,但他们朴实、善良、可爱,哪一样都比钱更重要。

我喜欢青铜一家人。

《丰碑》阅读感受篇14

一天,我在家中仔细阅读、品味了一下一本书名为《小王子》的书。它讲述了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撒哈拉大沙漠,遇见小王子后发生的奇妙之旅。后来,小王子离“我”而回到了属于他自己的星球。“我”也修好了飞机,飞回来自己生活的地方。六年后,“我”非常悲伤,“我”一直非常怀恋。

这本书里有好多故事都是有比喻意义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也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要自高自大;那个每天都在不停数星星的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浪费时间干没用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啊!而那个不停点灯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我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也知道大人们也会做很多蠢事,大人们也不一定什么都对。所以,我们不一定要做一个完全听话的孩子,有些事要有自己的想法。当然,并不是所有事,我们都不听大人的。

每个人都有过童年,有过天真的童心,大人们也是这样,只不过大人们会在利益斗争的世界里,慢慢忘记自己曾经是一个小孩子,曾经拥有那么多烂漫的回忆。我觉得,他们也需要看看这本“小王子”来唤醒他们心中沉睡已久的童年记忆。

现在,我已经读完了“小王子”这本书,我们都知道,它是一本童话故事,但我认为:没有童话故事,我们就失去了想象力。其实不管年纪多大,我们都需要童话,它将陪伴我们一生,让我们的心灵永远像孩子般的纯真。

《丰碑》阅读感受篇15

看过《追风筝的人》之前我很难想象一个孩童所能经历的苦难,那种难以启齿的痛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可能会引起自杀的冲动。但是哈桑没有,那个为我千千万万遍的我的童年挚友没有。他与主人公我不是一个社会等级,同样的在主人公我的童年时代把爸爸对哈桑的.隐晦的爱是多么嫉妒。

我从内心里并没有把哈桑当做是维系风筝那根唯一的线,哈桑却对我忠心耿耿,即使我违背道德,害怕的放弃搭救他。哈桑还是一如既往的视我为他永远的朋友。我无法直视自己的内心,我开始用冷落的方法疏远他。因为父亲教育我成为那样的人,可我离那样的人越来越远。我无法直视自己。我终究把他驱走了在那个下着雨的下午,我赶走了挚友。一个阿富汗人眼中的哈扎拉人。我以为从此就可以心安理得的生活。现实是生活把我和爸爸带到了美国。爸爸讨厌美国,我则在良心谴责和努力中度过。我如愿以偿的成为了一个作家。书到后边拉辛汗叔叔跟我指了一条路,一条可以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告别妻子离开美国开始了我的赎罪之旅。

全书深刻的反应了一个孩童的天真和罪恶,在没有法律的约束下可能内疚就是身为一个人身上最后的真理之光了。我们都会犯错但是在夜深人静时一定要发自内心的反思,竭尽全力弥补吧!书中描述的作者国家的民风相对来说还是很纯朴的。为我千千万万遍的哈桑好像义士荆轲,他们简单纯粹的友谊让我心向往之。当然人都是不完美的,或许迷于钱色,或许醉心权利。在自我利益的海洋里无法自拔。我们为了自我的梦想可以无所顾忌的拼搏,但是一定在夜深人静时也要认真的问问内心。有些“罪”是要赎的。因为这是对人生信仰和灵魂的最好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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