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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意识形态实施细则5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0-22 18:40:02

篇一:中央意识形态实施细则

  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点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 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 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 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 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 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 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 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 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 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 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 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 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 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 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 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 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 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 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 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 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 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 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

  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 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 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 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 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 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 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 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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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中央意识形态实施细则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多篇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 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5〕52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 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 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 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新圩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 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 委(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 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 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 党委(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 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 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党委(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

   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 理,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 领导班子成员民生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 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纳入年终绩效工作考评,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 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 镇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 班子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宣教办,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委 员兼任。各支部也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

  第二章 党委(支部)主要责任 第八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 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 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 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 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 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组织至少每 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 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 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 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 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

   党委(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 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 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 作,那好用好广播广电设施、农家书屋等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严格落 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 等。

  第十二条 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 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 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 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 监督考核 第十三条 镇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 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镇党委(支 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 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 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 况。

  第十四条 镇党委(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 作。各级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 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五条 每年年底前,镇党委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 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镇纪委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

   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

  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委(支部)领导班

  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

  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

  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

  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八条 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

  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十九条 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 理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 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

   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 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 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 个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 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 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 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 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中共新圩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办法指出,要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 的领导权主动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 守好“责任田”。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 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 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网 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如何推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要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发展 的战略高度,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意

   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 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 局。各级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 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 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 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 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 重大政治责任。要经常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解决好工作中存在 的实际问题,加强工作指导,提出具体要求,强化督促检查。要深入开展 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增强工作的原则 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要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坚持正面宣 传为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二是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始终抓好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 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的运用水平。深入开展马克思 主义研究,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 化,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思想理论基础;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动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高 举起来,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政治基础;坚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 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动摇,不断为社会主义 意识形态凝神聚气,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抓住 公民道德建设这个中心环节不动摇,使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全体公民 的自觉行动。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社会思潮的有效 途径和办法,有力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始终高扬主旋律,倡导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 业、诚信、友善;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发展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繁荣 文化事业;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多出优秀精神文 化产品,不断推进文化创新。

  三是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改革创新是做好新形势 下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方法的同时,不 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人民 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与解决 个别性、群体性的思想认识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做好政治理论的宣传教 育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 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 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要适应现代传播方式发展的新趋势, 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着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 倡导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打击有害的,大力 传播健康文化,坚决清除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努力 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建设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要在创 新途径上下功夫,充分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 活动室、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使人们 在接受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提升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 挥红色旅游的优势,寓教于乐、寓教于游,使人们在旅游过程中受到革命 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利用和借鉴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的一些好做法、 好经验,使意识形态工作的渠道不断拓展、活力不断增强。

   四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 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要加强基层意 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

  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广大党员干 部要立足本职工作,增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识,不断提高联系群众、 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培训规 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思想文化领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 务素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多帮助他 们解决实际问题,加大交流使用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文化领导干部的 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是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党所主张的意识形态自始至终要 正确地代表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较好地整合各社会群体的利益。

  唯有如此,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才能发挥好推进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作用。

  反之,如果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能代表社会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要求,则 政党在执政中就很难整合好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 树立群众观点,模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 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 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 众,注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 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科学处置各种 敏感问题,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 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 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委(党组)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 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 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 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 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 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 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 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 任。

  第三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 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 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

   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 核。

  第四条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 指标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整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整治规矩,严守组 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 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 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 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 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 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 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 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 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 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

  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 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 阵地主要包括: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

   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 校和民办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报告会、研 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严格落实 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 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 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 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 委(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 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 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 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 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 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管敢 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 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 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 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 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 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 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

   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步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 严肃处理。

  (七)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 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 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 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 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 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 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 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 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 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 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切实 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 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 责。每年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 报告,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

  第六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 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七条 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 党委常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 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 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八条 各级纪检机关应当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 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 检查范围。

  第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 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任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 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 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 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

   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

  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

  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九)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高等学校、党

  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 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一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 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 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 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 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 任。

  第十二条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 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 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

   案。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

  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央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15 年 10 月 3 日起施行。

  

篇三:中央意识形态实施细则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办法指出,要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 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 任,坚决守好"责任田"。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着力加强 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要高 度重视网络安全,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 形态渗透,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如何推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要站在事关党和国家 发展的战略高度,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高度,深 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 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意 识形态工作的格局。各级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必 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 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忧患意 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经常分析研究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动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高 举起来,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政治基础;坚持弘扬以爱国主 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全 体公民的自觉行动。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心理 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要适应 现代传播方式发展的新趋势,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兴媒体,着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倡导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 后的、抵制腐朽的、打击有害的,大力传播健康文化,坚决清除淫秽 色情等不良信息,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努力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 媒体,建设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要在创新途径上下功夫,充 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使人 们在接受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提升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 充分发挥红色旅游的优势,寓教于乐、寓教于游,使人们在旅游过程 中受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利用和借鉴群众自发开展活动 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使意识形态工作的渠道不断拓展、活力不断 增强。四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做好意识形态 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 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 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 伍。要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 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紧密结合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工作,增强做好宣传教育工 作的意识,不断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要进一 步做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培训规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 高思想文化领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要从政治上、工作 上、生活上关心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加大 交流使用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文化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 创造性。五是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党所主张的意识形态自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始至终要正确地代表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较好地整合各社会 群体的利益。唯有如此,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才能发挥好推进社会持续 稳定发展的作用。反之,如果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能代表社会多数 人的根本利益要求,则政党在执政中就很难整合好各社会群体的利益 关系。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模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 的本领,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 群众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 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科学处置各种敏感问题,为做好 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内容仅供参考

  

篇四:中央意识形态实施细则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 精神,推动高桥镇党委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 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党委(党组)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湛江市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 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廉江市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 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 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 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 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 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 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 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 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 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 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 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 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 抓好分管各办公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 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形成常态长效 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则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

   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 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 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加强对意识形态组织的领导 (1)成立以党委书记刘明宇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维护意 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委员余永 福同志具体负责、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合力抓好各村(居)委 及各部门人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党委书记带头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提 出有针对性、有可行性的得力举措。

  (3)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 6 次,其中对意 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2、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 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党组织批准,报市委 宣传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 人。

  (2)做好意识形态宣传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不是宣传部门一家之 事,不能让宣传部门“单打独斗”,必须坚持“一盘棋”、形成“大合 唱”。党委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指导和推动我镇各部门把意识形态 工作要求融入各自工作,推动意识形态与实际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 来。充分调动各条战线各个部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共同履责。

  3、加强意识形态队伍的管理 (1)积极开展自查活动。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了解和认识自

   身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与教育,认真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并纳入党委中心组学 习重要内容。

  (2)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 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 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 道。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督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 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 化。

  1、党委要定期向上级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 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 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 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按照中央《实施办法》第十条所列的 10 项情形,严格追查问责落 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 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不作为” “慢作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 任人责任。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

   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

  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众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

  的言论旅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

  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

  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讲坛论坛和高等学

  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 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

  要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 社会和谐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 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 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各级党委要把意识形态 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 手亲自抓,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意识形态领 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不断强化政治

   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 责任。要经常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实 际问题,加强工作指导,提出具体要求,强化督促检查。要深入开展 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增强工作的 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要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坚 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二、是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始终抓好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的马 克思主义的运用水平。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研究,培养马克思主义理 论工作者。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的根本思想理论基础;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 同理想不动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高举起来,打牢社会 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政治基础;坚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 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动摇,不断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凝神聚气,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抓住公民道 德建设这个中心环节不动摇,使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全体公民的 自觉行动。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社会思潮的有 效途径和办法,有力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始终高扬主旋律,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深化文化体制 改革,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 近”原则,多出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推进文化创新。

  三、是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

  改革创新是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在坚持过

   去行之有效的好方法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 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 结合起来,把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与解决个别性、群体性的思想认识 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做好政治理论的宣传教育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 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 入情入理、潜移默化。要适应现代传播方式发展的新趋势,高度重视 和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着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倡导 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打击有害的,大力 传播健康文化,坚决清除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净化网络文化环境, 努力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建设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

  要在创新途径上下功夫,充分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 心、村文化活动室、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公共文化设施 和场所,使人们在接受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提升思想道德素养和科 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红色旅游的优势,寓教于乐、寓教于游,使人们 在旅游过程中受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利用和借鉴群众自 发开展活动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使意识形态工作的渠道不断拓展、 活力不断增强。

  四、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各级党委要高度 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 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要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做到组织 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工作,增

   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识,不断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 众的本领。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培训规划,加大教育 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思想文化领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

  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多帮助他们解 决实际问题,加大交流使用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文化领导干部的 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是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党所主张的意识形态自始至终要正确地代表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根 本利益,较好地整合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唯有如此,党的意识形态工 作才能发挥好推进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作用。反之,如果政党的意识 形态工作不能代表社会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要求,则政党在执政中就很 难整合好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 模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 系;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 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 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 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科学处置各种 敏感问题,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 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 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 据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 关乎政治安全,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建立健全

   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 则的重大部署,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更好维护改革发展的有力举 措。

  局党组要进一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自觉树立高度的政 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 统一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上来;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 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 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的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 合,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要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 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 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主要内容 (一)局党组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1.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 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 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定期分析研判全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 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大事件、重要 动向等开展专题分析,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 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 形态工作。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局在各项工作中 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全局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意识 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4. 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局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加强对涉及本局的互联网的管理。做大做强 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 强本局发布或涉及本局的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微信公众号等政务 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 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5. 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 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错误思潮的言论,应当敢抓敢管、 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

  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 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 署,散步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局党组书记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

  局党组书记是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 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 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 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根据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 本局实际,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 主持召开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分析研究意识形 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

  3. 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推动各有关方

   面密切协作,及时排除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 要问题亲自督办。

  4. 认真处理涉及意识形态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主持研究解决群 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 全面掌握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改正。

  6. 其他应该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三)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 直接责任。

  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是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 人,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协助局党组书记统筹协调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就意识形态工作 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提出安排建议,就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 事件、突发事件等提出应对建议。

  2. 按照局党组部署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协调、 指导各方面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 领导、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持制定总体思路、工作要点 和推进措施,加强全局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

  4. 协调、组织、参与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 核; 5. 其他应当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四)局党组其他成员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局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 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协助局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抓好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 要求的贯彻落实,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和处室的实际,及时提出意识 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 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指导与监督,对业务工 作中涉及意识形态的事项严格把关,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有 针对性地组织制定有关防控措施和办法。

  3. 加强对分管处室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意识形态领 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4. 参与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5. 其他应该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任务分解。局党组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部署要求,结合 自身实际,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意识形态工 作职责和任务。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党组成 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直接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班子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及各处室负责人为办 公室成员。

  (三)明确职责。机关党委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部门,在局党 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 年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局党组报告。

  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 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把意 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全局综合绩效管理考核和公务员考核,作为评价

  11

   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

  督,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和舆情交办督办机制,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章 制度,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四、考核奖惩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纳入全局年度对辖市 区、处室的绩效考核内容。检查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坚持定量考核与 定性考核相结合,考核领导班子集体与考核领导干部个人相结合。将 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以及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 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

  全局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 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 处理和纪律处分。具体为:

  1. 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 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 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 倾向作斗争的。

  3. 责任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 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 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 丧失对责任范围内如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 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6. 责任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所负责的新闻 发布会、政务新媒体等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 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2

   7. 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 任和次要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 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 他成员承担次要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 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 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对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应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实施。对党员、干部的问责情况,应当按要求上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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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中央意识形态实施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

  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 XX 县 XX 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 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 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 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 XX 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 意义。

  第三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 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局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 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 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带头批评错误 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 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 分管党建工作局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 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 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局党委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 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纳入领导班子、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 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 局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领导小组,党委书记 XX 任组长,党委副书记 XXX 任副组长,XX、XXX、X 为成员。

  第二章 党委主要责任

  第八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 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 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辩析思想领域的 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 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 形态安全。局党委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 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 性意见。

   第十条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 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 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 检查下级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 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 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 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的报 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

  第十二条 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 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 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及 时上报,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法严 肃查处。

  第三章 监督考核

  第十三条 局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 度。重点检查考核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 织领导,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 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 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第十四条 局属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 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 活会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五条 每年年底前,局党委组织进行一次以上专题督 查,并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局党风廉政室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 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 干部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 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总)支部书记 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 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五)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 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

  (六)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 意识形态重大重问题处理流程 (一)党风廉政室接受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举报和局属各 支部上报问题;

  (二)党风廉政室对问题进行整理后报告局意识形态分析研 判领导小组;

  (三)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领导小组组织调查、核实,形成 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四)提交局党委会议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 各党(总)支部书记有上述所列情况,情节较轻 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 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受到责任追究党(总)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取 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个月内 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 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 内不得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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