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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乐社“私伙局”在广东音乐传承与发展中的作用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25 12:40:03

喻娇

(广州理工学院,广东 广州 510540)

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人们历来有着业余唱曲和演奏乐器的文化爱好,从粤港澳的城市到广大农村,业余民间乐社星罗棋布,著名诗人郭沫若曾用“千顷鱼塘千顷蔗,万家灯火万家弦”的诗句描绘珠江三角洲地区人民的生活状态。广东音乐作为岭南传统文化的代表性乐种,在2006 年5 月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如果说“广东音乐”是珠三角地区一颗璀璨的明星,那么民间乐社便是孕育这个明星的肥沃土壤。

民间乐社是指流行于珠江三角洲粤语方言区内,以自娱自乐为主要目的进行粤乐、粤曲、粤剧表演的业余组织,因其自备乐器,俗称“私伙局”。据可考文献推测,民间乐社“私伙局”形成于明成化至弘治年间(1465—1505),至清末民初广泛流行于以广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番禺沙湾的三稔厅,代表人物是以何柳堂、何与年、何少霞为首的“何氏三杰”,以及在广州老西关(即现在的荔湾区)一带也曾是“私伙局”活动的繁盛地。随后,一大批民间乐社如“素社俱乐部”“庆云音乐社”“民镜音乐社”等相继成立,一批“广东音乐”名家如吕文成、尹自重、刘天一、邵铁鸿等也纷纷组织和参与“私伙局”活动。随后“私伙局”又随广府人的迁徙不断向周边扩散,其踪迹遍布两广粤语方言区以及国内外粤人聚居区,如上海的“中华音乐会”、香港的“琳琅幻境音乐社”、澳门的“陶声音乐社”、美国纽约的“民智剧社”,新加坡的“粤剧社”等。由此可以看出,“私伙局”这一民间组织是广东音乐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在海内外广泛传播的重要土壤。

关于珠三角地区“私伙局”的发展大致可以分别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萌芽期”(大约1465—1505)。据可考文献推测,其形成于明成化至弘治年间,那时广府地区的达官显贵们常在喜庆寿辰之时在家里举办堂会,请民间的八音艺人、师娘和戏班伶人来家里演出,当时此类活动是较为私密的,只有与户主私交甚密的朋友才能进来观看。到清代中期,随着人口的南移与经济的发展,一批文人墨客聚集于此,私伙局逐渐表现出多元化的娱乐形态。第二个阶段为“发展期”(1910—1966 年),清末民初随着资本主义思潮的涌入,广府地区的资本主义萌芽初现,最显著的特点是市民阶层极大地丰富了“私伙局”的活动主体。辛亥革命前后出现了专们从事演奏乐器、演戏或唱曲的女子,广东人成为“女伶”。她们吹、拉、弹、唱样样精通,竞创新腔,流派纷呈,人才辈出。这一时期有专门的乐师进行粤乐演奏,使乐器在多样性和精细化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进步,由此演奏与唱曲分家;
同时有专人负责填词作曲,唱曲剧本也不再局限于原有“私伙局”剧本,这种专业分工合作的模式使得“私伙局”这一组织得到快速发展,“玩家”们三五成群在一起研磨曲目,自撰自唱,根据粤曲音律进行改良及引进西洋乐器等。以广州为轴心的珠三角地区,最具代表性、最有影响力的乐社就是广州西关的庆云和素社两个社团。诞生了易剑泉、陈文达、刘天一等一批粤乐名家。可以说,“私伙局”作为基层组织,对广东音乐的创作、人才等方面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让广东音乐遍布广东城乡以及有粤人旅居的地方,一度成为响彻全国的“国乐”。第三个阶段是消沉期(1966 —1976 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展开,粤曲被禁止传播与演唱,原有的“私伙局”被迫暂时解散,归于沉寂。第四个阶段为繁荣期(1976—2020 年),随着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在政府的支持下,文化产业百花齐放,国内音乐茶座、歌厅、舞厅等此起彼伏。珠三角热爱粤曲的人们又重新拿起了乐器,拾回了歌谱,“私伙局”如雨后春笋般焕发新的生命,成为了珠三角地区人们重要的音乐文化生活形式之一。80 年代中后期,广州市文化部门组织了广州市第一届“民间曲艺私伙局交流大赛”,比赛历时三个月,仅报名参加初赛的乐社就多达80 多个,遍布广州八区四县,如和声、新蕾、知音、华林等具有一定名气的乐社都参与其中。加之一批从国有剧团出来的粤剧伴奏员和演员纷纷加入各地的民间乐社。职业演员的加入极大地提高了“私伙局”成员们的音乐素养。进入21 世纪,广州市文化局关于“私伙局”的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海内外共有2000 个左右 的广东音乐“私伙局”,其中,粤港澳大湾区就有1200 个左右。

(一)培养出一批广东音乐的“玩乐”高手

20 世纪 20 年代,粤曲、粤剧、广东音乐走向成熟与繁荣,离不开“私伙局”的培育。那么到底“私伙局”是如何推动广东音乐及姊妹艺术的发展的?笔者认为,人的作用是其中的主要因素,即“私伙局”中的“玩家”。从何博众到何柳堂,从吕文成到何浪萍,这一代代广东音乐代表性人物在民间乐社的肥沃土壤中不断吸收、转化、创新;
“玩家”们从广州到上海,从上海到香港,最后回到广州的活动轨迹,清晰地勾勒出广东音乐的发展历史,形成以广州、上海、香港粤乐发展的三大主要阵地。“玩家”是对“私伙局”中具有最高音乐造诣、演奏及演唱水平成员的尊称,他们作为“私伙局”中的引领者,往往是自娱自乐,而非娱乐他人。“自由”的意识充分体现在广东音乐“玩家”们每次开局活动中。

1.乐器的自由使用,促进传统与现代的审美融合

在广东音乐传统曲目演奏的软弓组合中,最常规的乐器配置主要有由高胡、扬琴、秦琴组成的“三架头”,以及在此基础之上加上洞箫、椰胡组成的“五架头”形式。但是,在“私伙局”实际演奏活动中,玩家们往往不拘泥于约定俗成的演奏形式,而是根据表演曲子的实际需要,自由地使用不同类型的乐器搭配使用。尽管对观众来说在传统广东音乐曲目演奏中见到大提琴这类西洋乐器已是司空见惯,但是在新时代大众日新月异的审美要求下,民间乐社的演奏中大胆加入耳目一新的西洋乐器,如广东音乐联谊会在演奏传统曲目《醉月》中加入萨克斯、小提琴、木琴,海珠民族乐团在演奏活动中使用了夏威夷吉他。这些民间乐社的演出、创作等实践活动是对传统与现代审美价值观融合的大胆突破与创新。

2.演奏中的随性加花,彰显独具韵味的演奏风格

“加花”是民间器乐曲中常用的旋律发展手法。在广东音乐私伙局的演奏中,“玩家们”不会严格按照谱面演奏,往往根据个人的审美经验,对旋律作自由的加花处理,因此,同一首作品经由不同的人演奏就会形成各具特色的演奏风格,甚至由同一个玩家在不同时间段的演奏也会形成一定差别,正是由于在私伙局这样一种自由、松弛的创作氛围之下,玩家们能够让广东音乐不断突破创新。

3.对乐器进行大胆改制,推动乐器音色的发展变革

私伙局演奏中除了自由的乐器组合与旋律加花的特点之外,可以说“玩家”们对乐器进行的大胆改制是凸显自由意识的革新性举措。例如,吕文成就是一位杰出的乐器改革家和演奏家。1926 年吕文成在上海期间,有感于硬弓时期的乐器音域不够宽广,便采用江南丝竹乐器中的二胡代替硬线二弦演奏,后来在司徒梦岩的建议之下,以小提琴的钢丝外弦代替二胡的丝质外弦,并在此基础上,将改良过的二弦并夹在两腿之间演奏,在实际演奏中产生耳目一新的效果,大家争相效仿。“四大天王”中的何大傻对吉他进行了大胆改造,首创三线“广东吉他”。20 世纪30 年代初,他把夏威夷吉他改成传统弹拨乐器小三弦式吉他,使用银质合金吉他弦,并改变定弦,较好地解决了吉他在演奏中把位、指法、空弦色彩和实用音区、音域等问题,使吉他成为广东音乐私伙局中的常用乐器之一。

(二)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文化自信

1.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广东音乐是岭南传统音乐中独具广府特色的民间器乐组合表演形式,从最初粤剧的过场音乐,逐渐发展成一种单独的器乐形式,在一百多年的发展中逐渐沉淀出广府人独特的艺术价值观念,展现了岭南人的生活情趣,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之所以历劫不衰,主要原因在于其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深深地吸引着一代代岭南人。民间乐社作为传承与发展广东音乐最重要的民间组织,从粤港澳大湾区的城市到村镇,丝竹、管弦之声不绝于耳,无论是在豪华的厅堂,或是公园、社区广场,甚至是村头的古树之下,经常聚集着一批广东音乐爱好者们操琴唱曲。据调查,单就广州市番禺区的钟村镇就有钟韵、石壁、谢村、敬老、壹歌、惠明等九个乐社。这些民间乐社其中有些是由镇文化站牵头组织,有些是村级或单位组织,但绝大多数是自由组织,无论是普通的爱好者,还是曾经的专业演员或技艺精湛的业余“玩家”,大家不分职业、身份、年龄和性别差异,用自娱自乐的心态参与乐社活动,难能可贵的是,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成员们依旧能够风雨无阻,持之以恒。广东音乐在私伙局活动中,成员集体的文化意识被放大。他们通过彼此间的演奏与倾听、演唱与观看,创造着属于新时代的岭南音乐文化,构建着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价值体系。正是因为有了一众玩家们的倾情加入,才能让广东音乐深入各个村镇、街道、社区乃至千家万户之中。

2.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近年来,在各种节庆典礼活动、社区联欢会以及节假日活动中,常常可以看到民间乐社“私伙局”的身影。他们精彩的表演极大地丰富和活跃了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各地民间乐社之间的比赛交流活动,有力地扩大了乐社的活动影响面。与此同时,乐社的成员们扎根基层开展反映新时代岭南文化建设的创作活动,作品浅显易懂,从不同的社会角度反映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及情感诉求,是弘扬新时代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如番禺“钟韵乐社”创作的《春满园》《童趣》《春江水暖》等广东音乐作品,在省、市各类私伙局比赛中斩获多项荣誉。通过民间乐社“私伙局”的演出及创作活动,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成员们的演奏与演唱水平,又使其耳濡目染受到传统文化的熏陶,增强了文化自信,进一步激发了大家传承发展广东音乐的信心。

(三)民间乐社间的交流活动提升了民间广东音乐的整体演奏水平

民间乐社作为传承发展广东音乐的基层重要力量,其主要贡献在于通过乐社间的交流与联谊获得进行传播与推广的机会。“私伙局”的群体性体现在乐社间的交流活动不仅仅局限在封闭的小团体之中,广东音乐爱好者的审美观念会在乐社间的相互交流、学习借鉴与融合中相互影响、渗透,成员们的演奏水平也逐渐得到提高。成立于2012 年的广东省广东音乐联谊会作为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民间乐社,是目前唯一被省政府、文联正式批准的民间私伙局,其宗旨是致力于广东音乐的推广与发展。由于乐社的几位骨干成员退休于专业团体或高校,他们非常强调演奏员的专业性,通过积极录制成员们演奏传统广东音乐的视频,无形中在鞭策成员们业务能力上起到了积极作用,而成员们也在“玩”的过程中不断提升了演奏能力,实现自我价值。与此同时,广东音乐联谊会还在省内各地筹建联谊分会,通过组织各地区广东音乐团体的交流活动,以“走出去,请进来”的发展模式不断提升省内业余广东音乐民间乐社的水平。为提升广东音乐在当代的影响力起到了一定作用。总之,民间乐社“私伙局”在传承发展广东音乐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首先,注重培养广东音乐的新生力量。培养年青一代“发烧友”是继承和发扬广东音乐的重要环节。民间乐社“私伙局”在做好自身乐社的队伍建设之外,还需不留余力地挖掘、培养青少年。通过与各级学校的沟通,让广东音乐走进高雅校园,让学生走进乐社排练演出,通过真实地感受广东音乐,增进青少年对广东音乐的兴趣,提升文化认同,使广东音乐的传承与发展后继有人。然后,鼓励创作推出新人新作。创作是民间乐社推陈出新的主要方式。民间传统音乐之所以能被大众接受且时代相传,除了具有优美动听的旋律,悦耳符合大众的音乐审美之外,更重要的是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这也是民间音乐最大的魅力以及经久不衰的原因,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唯有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满足人们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通过创作不断赋予传统音乐文化以新内涵。最后,运用新媒体传播方式大力宣传与推广。如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推广广东音乐作品,把各“私伙局”的活动录制成小视频发布在公众号上,平时推送关于乐社活动的预告,同时还可以利用各大直播平台,让人们可以直接用手机观看私伙局的日常活动,并在直播评论区搭建专属交流板块,使各地爱好者们能够跨越地域的界限,在网络上进行互动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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