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必胜文档网!

2023年应急救助预案24篇(完整)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9-06 17:55:06

应急救助预案第1篇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区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救助预案24篇,供大家参考。

应急救助预案24篇

应急救助预案 第1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避险中人员强制转移的决定》、《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区级应急救助工作。

当xx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区行政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区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心得体会,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一)区减灾委员会。

1.x市下城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为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区减灾委主任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xxxx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街道的灾情、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汇报,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
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研究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接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检查、指导应急预案工作落实;
协助区减灾委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防灾减灾专家的组织联络与协调工作;
拟定我区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抗震救灾行动,做好地震灾害情报收集与评估,指导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组织开展公众防震减灾的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抗震减灾的意识和能力;
牵头制(修)订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
组织、协调全区救灾工作;
负责申请、分配和管理全区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指导全区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核查、报送、发布灾情;
指导灾区转移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指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
指导灾区实施因灾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
组织指导灾后设施的修复工作;
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灾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
组织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工矿商贸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指导森林火灾监测和扑救。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人武部:在区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部队、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适时报道自然灾害预警及救助信息,及时向社会通报救灾工作动态。

区发改经信局:及时了解灾情,并及时向省、x市发展改革委报告,争取省、x市对我区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专项资金补助;
指导全区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应急救援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
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中的通信保障;
负责协调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保险公司进行灾前的防灾御险及灾后的理赔工作;
加强灾区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及时贯彻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商贸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组织协调救灾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
协调安排灾区粮油应急供应。

区教育局: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受灾学校师生转移工作;
指导受灾地区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做好灾后学校重建相关工作。

区科技局:针对防灾减灾的技术难题组织科技攻关,及时将既有相关科研成果投入应用;
负责组织减灾救灾科技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协调各类学会的减灾救灾技术研究工作。

区公安分局:参与灾区紧急救援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
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重点目标安全和社会稳定;
负责组织特警实施防灾救灾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区民政局: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指导区慈善总会开展慈善捐赠款物的接收,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指导受灾地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以及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等工作;
指导全区避灾安置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查和鉴定工作;
根据区xxxx的号令发布防灾警报,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设施、应急疏散场所为xxxx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保障,协调人防专业队、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民防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抢险救灾。

区卫健局:负责抢救伤病员;
开展疾病监测,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
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援助;
负责对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管理。

区xxxxxx:负责对灾情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做好灾情统计数据的分析评估。

区市场xxxxxx: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xxxxxxxx;
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质量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指导和协调动物疫病防治应急处置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市政、环卫、河道等部门的防汛防台抗雪的应急处置工作;
协助维护市场经营与管理秩序。

区消防救援大队:派出救援队至灾区进行人员搜救等抢险救灾工作;
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灾区火灾的发生及蔓延。

区红十字会:负责协助区xxxx开展人道主义救援行动;
根据自然灾害灾情及有关响应程序,依法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基层红十字组织开展灾害救援工作,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
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灾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城分局:负责协调上级部门指导减灾救灾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工作;
会同上级部门组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指导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负责协调x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污染控制建议。

市交警支队下城大队:负责做好交通疏导、管制等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确保减灾救灾工作期间人员转移和物资输送道路畅通。

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救灾工作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助工作,并根据上级安排和应急救助工作需要,组织协助处置相关工作。

由区xxxx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区减灾委办公室。

区减灾委下设办公室,为区减灾委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减灾委日常具体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街道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情发布、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经区减灾委同意,必要时协调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救灾工作;
完成省、x市减灾委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灾害预警响应及措施

区应急管理、城管、规划资源等部门应及时接收市减灾办和相关上级部门通报的信息,及时向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规划资源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和服务。区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向可能受影响的街道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二)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三)开放应急避灾、疏散场所,疏散、转移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人员和财产;
情况紧急时,实行有组织的避险转移;
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当地街道办事处可对其实施强制转移;
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危险区域。

(四)通知有关街道和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和物资调运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五)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

(六)向区xxxx、区减灾委负责人、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或通报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七)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区减灾办终止预警响应。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街道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一)信息报告。

1.对突发性自然灾害,街道应在灾害发生后xx分钟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向区应急管理报告;
区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xx分钟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区xxxx和x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对造成本区行政区域内xx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区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立即上报区人民xxxx、x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和应急管理部。

区委、区xxxx对信息报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区应急管理局、街道执行灾情xx小时零报告制度;
区应急管理局每天x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xx时的灾情向市应急管理局上报。特别重大、重大灾情应随时报告。

灾情稳定后,街道应在x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区应急管理局接到街道报告后,应在x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x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并将全区汇总数据向区xxxx报告。

3.对干旱灾害,街道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初报灾情;
在旱情发展过程中,至少每xx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
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加强台账管理,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因灾倒塌损坏住房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xxxx救助人口一览表。街道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倒塌房屋、受灾农田面积和需xxxx救助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5.区xxxx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区减灾委或区应急管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

(二)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要主动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xxxx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

灾情稳定前,区减灾委或区应急管理局应当在区xxxx的统一指挥下,应当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
灾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评估、核定灾情损失,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

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一)Ⅰ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1)死亡xx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xxxx间以上,或xxx户以上。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
区减灾委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主任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启动Ⅰ级响应措施,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xx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召xxxx减灾委会商会,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受灾街道参加,对指导支持灾区减灾救灾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区减灾委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4)根据受灾街道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省、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省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应急采购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下城大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驻杭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上级指令和区xxxx的请求,积极投入救灾工作;
必要时协助区xxxx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驻杭部队、武警参加地方救灾行动,具体按照军地联动机制施行。

(6)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保障市场供应需求和价格稳定。区卫健局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工作,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区住建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区城管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及修复、河道水源应急调度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助上级部门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区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

(7)区委宣传部组织做好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

(8)区民政局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跨区、县(市)或者全区性救灾捐赠活动,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根据区xxxx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区应急管理局、受灾街道、区xxxx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区减灾委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二)Ⅱ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2)死亡x人以上、xx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万人以上、x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xxx间以上、xxxx间以下;
或xxx户以上、xx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
区减灾委副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区减灾委主任报告。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xx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副主任主持召开会商会,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受灾街道参加,分析灾区形势,思想汇报范文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区减灾委副主任或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应急采购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下城大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驻临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上级指令和区xxxx的请求,积极投入救灾工作;
必要时协助区xxxx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驻临部队、武警参加地方救灾行动,具体按照军地联动机制施行。

(6)区卫健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7)区委宣传部指导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

(8)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街道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区减灾委。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三)Ⅲ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死亡x人以上,x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x万人以上、x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xxx间、xxx间以下;
或xxx户以上、xx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
区减灾委副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实行xx小时值班,指导灾区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街道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卫健局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7)灾情稳定后,区减灾委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xxxx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8)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四)Ⅳ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x万人以上、x.x万人以下;

(2)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xxx间以上、xxx间以下;
或xx户以上、xx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区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实行xx小时值班,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区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5)区卫健局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五)响应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相对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当区灾害业务主管部门启动专项预案等级响应时,区减灾委视情启动相应等级响应。

(六)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区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建议,启动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响应,并向区减灾委主任报告。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过渡期生活救助

1.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受灾街道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2.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受灾街道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3.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xxxx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估。

(二)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街道办事处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1.受灾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每年x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xxxx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社区、街道和区应急管理局逐级汇总冬春救助的基本情况,并报x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

2.区xxxx或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根据需要冬春救助的人数及灾情严重程度,分别向x市人民xxxx、x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以及省xxxx或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申请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

3.根据街道向区xxxx要求下拨救灾资金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确定冬春救助资金补助方案,及时下拨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4.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开展救灾捐赠、对口支援、xxxx采购等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的过冬衣被等问题。区发改经信部门和区商务局确保粮食等物资的供应。

(三)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建房资金等通过xxxx救助、住房保险理赔、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灾情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区、行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街道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损房屋台账,并在x日内核定灾情和救灾工作数据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区应急管理局在接到街道报表后,应在x日内审核、汇总数据,将本区行政区域汇总数据报x市应急管理局。

2.开展灾情评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街道上报的因灾倒损住房核定情况,视情会同相关街道,组织核查、评估小组,并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住房倒损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3.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街道申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请示,结合倒损住房核查、评估结果,按照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经区财政局审核后下达资金。

4区住建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选址规划,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视情派出联合工作组指导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定期通报重建进度,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制定优惠xxxx,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5.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区应急管理局和各街道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x市应急管理局。

七、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x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安排区级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区、街道救灾资金分担机制,督促街道办事处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1.各街道办事处应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区人民xxxx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及地方救灾资金安排等因素,适时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相关补助标准。

(二)物资准备

1.按照合理规划、资源整合的原则,建设全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的街道应当根据《x省避灾安置场所内救灾物资储备标准》以及当地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各级储备库(点)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各类应急避灾、疏散场所也应当储备与安置规模相匹配的救灾物资,指定专人保管,严防挪用、缺失、损坏和霉变。

2.制订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每年根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

3.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灾情发生时,可调用灾区邻近的街道的救灾储备物资。

(三)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区级灾情管理系统建设,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建立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的救灾通信网络,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信息。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灾情和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xxxx与社会力量间的灾情共享机制。

(四)装备和设施保障

1.区xxxx应当配备齐全救灾设备和装备,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和后勤保障;
区级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须的设备和装备。

2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x省避灾安置场所规划使用标准》和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符合建筑质量安全要求的文化礼堂、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人防疏散场所、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灾、疏散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要帮助指导社区按照规定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避灾安置场所,并储备相应的生活保障类救灾物资。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应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灾、疏散场所。

(五)人力资源保障

1.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2.加强减灾救灾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应急、卫健、市场监管、城管、规划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区、街道、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社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xxxx的灾害信息员。

(六)社会动员保障

1.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完善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救助对口支援机制。

3.科学组织、有效引导,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作用。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1.组织开展全区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进社区减灾活动,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2.组织开展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xxxx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

3.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特点,适时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组织应急救灾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八、附则

(一)术语解释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高温、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制订,报区xxxx批准后实施。各街道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修订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在发布之日xx个工作日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备。区减灾委办公室应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地编制、修订和演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情况,以及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预案实施后,由区减灾委办公室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原则上每x—x年修订一次并报区xxxx审核发布。

(三)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应急救助预案 第2篇

为了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医院安全,维护医院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医院受灾群众工作、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素造成医院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医院救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个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院干部、职工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以后,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组织各个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医疗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警戒保卫组、宣传报道组、医疗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

1、通讯联络组:

组长:

成员: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

2、警戒保卫组:

组长:

成员:

负责组织应急安全队员有序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3、宣传报道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利用灾害应急广播及时调配人员、播报信息等。

4、医疗救护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对受伤害人员实施就地抢救,恢复医疗秩序。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负责供应各类医疗急救和生活物资。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医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医院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医院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事故的知识宣传,提干部、职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各科室(部门),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就医群众的安全疏散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医院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就医群众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医院消防责任制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卫生局有关部门,确保信息通畅。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医院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院实际,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就医群众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活动,所有在场领导和人员参加医院的救援和疏导。

(3)医院要组织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内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医院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务,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科室主任、护士长指挥,互相照顾,帮助患者撤离。

(5)医院门卫听到信号后要打开所有大门,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要迅速报告消防控制室、医院领导。院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
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医院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医院工作秩序。

应急救助预案 第3篇

第1条 按照《关于自然灾害的安全预防措施》的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

第2条 凡有可能遇到自然灾害威胁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应按照当地政府和工程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防灾减灾工作。同时,根据施工及其所在地区、环境等的实际情况编制《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预演预练。

第3条 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后果分析:

1、洪水:人员和临时设施、设备、在施工程被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台风:临建、临时设施、高大设备等严重受损,并可能因此导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泥石流、山体滑坡:可直接造成人员受到冲击或掩埋,也可导致临建、临时设施、高大设备等严重受损,并可能因此导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第4条 应急组织:应明确启动《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的权限。明确实施《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过程中的处理、决策、指挥等相关人员及其责、权,明确现场救援人员的构成及其分工。

第5条 按照当地政府和工程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和实际需要和可能在适当的地点设置应急设备、物资,并委派专人管理和维护。同时,项目经理部的`所有从业人员都应知道应急设备、物资放置位置、用途和使用方法。

第6条 应急教育和培训:项目经理部应向从业人员进行自然灾害先兆判断和遭遇灾害时避险、自救、互救、逃生、报告、减灾等方面知识和要求的培训教育。

第7条 紧急处置措施应包括项目如何组织自救和向社会求救以及配合社会落实减灾措施等方面内容。项目经理部应始终保持一种与社会联系的通讯、交通方式。

应急救助预案 第4篇

编制目的:为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工作原则: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学校要对广大师生进行地震安全知识的教育,高度重视安全和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事故,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地震灾害事件发生时,学校领导和老师,共产党员、中青年教师和学生干部要发扬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宗旨,依据本预案立即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在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和指挥下,各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合作,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在地震发生后,由于相互推委、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应有的人生或财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本应急预案由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分发到每一个成员,学校将定期组织演练活动。

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在校委会的领导下,成立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防震减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协调学校平时防震减灾工作、震时地震应急工作和震后救灾工作。

1、全面负责学校抗震救灾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知识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应急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2、制定学校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3、发布后,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4、地震发生后,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指挥各工作组按照预案确定的职责开展抗震救灾;

5、负责向上级汇报震情灾情,必要时争取外援。

二、各工作小组及职责

(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制定和定期修定学校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2)检查督促各小组地震应急措施的落实,地震发生后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建议和措施;

(3)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4)协调各小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应急资金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调度供应;

(5)组织学生开展防震知识的宣传、应急模拟演练,负责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6)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上级指挥部人员接待、联络及其他事项[FS:PAGE];

(7)起草学校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的报告、总结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抢险救灾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抢救被埋压人员、重要财产、档案等;

(2)抢修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重要设施,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

(3)及时运送重伤员和救灾物资;

(4)负责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

(三)应急疏散组

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代课教师和各年级组组长

主要职责:

(1)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时,具体负责师生就近避震,并组织有序、快速疏散;

(2)制定学校震时疏散方案,确定疏散场地、路线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师生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3)组织师生开展避震、疏散演练;

(4)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做好受伤人员统计、上报工作。

(四)医疗救护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准备必需的药品、器械和设备;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3)部署救护力量,妥善安置和转送重伤员;

(4)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水源管理,防止疫情发生和蔓延。

(五)安全保卫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制定学校安全保卫措施及方案;

(2)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

(3)维护学校治安,严防各种破坏活动;

(4)迅速检查了解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储场所受损情况,清除次生灾害隐患。

(六)宣传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宣传普及地震科普知识,增强师生防震避险、自防自救能力和地震应急应变能力;

(2)适时宣传报道抗震救灾先进事迹,模范人物;

(3)及时向师生宣传党和政府的应急、救灾决策。

三、平时应急准备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职责,责任到人,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2、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渠道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师生开展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定期修定学校预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并适时演练;

4、制定人员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路线,疏散场地;

5、做好抢险救灾工具、器材、设备的准备,落实数量,明确到人,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

6、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四、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县政府关于我县境内地震后,全校进入临震应急期,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教师应迅速到抗震救灾办公室集结,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1、召开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紧急工作会议,通报震情,安排部署应急措施。

2、向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报告学校抗震救灾措施。

3、根据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场所。

4、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应急救灾小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5、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误传和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6、排查学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五、震后应急对策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领导小组即刻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全校师生开展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1、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2、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根据灾情,组织全校师生,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4、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5、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6、必要时请求援助。

六、附则

(一)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预案由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应急救助预案 第5篇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人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区救灾工作实际情况。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 适用范围

1.4.1 适用的灾害种类

我区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2 适用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1.4.3 参照适用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 启动条件

2.1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4 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 组织机构

屯溪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人武部、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建办、区粮食局、区统计局、屯溪地税分局、区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对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报告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区人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4)区局:负责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区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区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

(6)区经委:负责组织辖区管辖单位参与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7)区人武部: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8)区农业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区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区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0)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应急急救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11)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2)区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13)区交通局:负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负责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修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加强指导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5)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保证灾区商品及时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家禽家畜的购销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际合作项目。

(16)区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18)区水利局:及时通报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信息,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水库实施调度,指导督促修复损毁的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19)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20)区城建办:负责协调灾后群众住房、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有关手续的报批工作;负责我区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工作。

(21)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22)区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工作。

(23)屯溪地税分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减免税政策。

(24)区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维持市场价格稳定。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3.2.1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局,为区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1)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生产救灾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3)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4)协调救灾过程中的各方关系;(5)完成生产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置特大自然灾害,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加强办公室力量,补充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交通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与区局联合办公。同时,将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分为8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区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商务局、屯溪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2)查灾核灾组:区局牵头,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粮食局、区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区卫生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局、区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产自救组:区农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屯溪地税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力量迁移、新建受灾群众住房,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区监察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人员。

(7)宣传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2.2 专家组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区局负责人和区、水利、农业、粮食、统计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

(1)监测、查核、评估灾情;

(2)分析、研判灾害趋势;

(3)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1)区级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区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3)必要时申请省、市救灾资金支持。

4.2 物资准备

(1)区局做好本区的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会同区有关部门采购和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在灾前应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全区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我区与省、市部门的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区与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

(2)逐步建立区、水利、城建、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4 救灾装备准备

区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1)加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6 社会动员准备

(1)完善部门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3)充分发挥各级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

(4)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良好的救灾捐助社会氛围。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各街道救灾应急预案应对辖区内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可以向市、区部门申请拨给救灾帐篷。全区遭受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区视情向省、市申请调用救灾帐篷。

4.8 救灾技术准备

(1)各级政府应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船只、移动电话、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2)保证通信畅通,汛期期间,局相关负责人,救灾办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因救灾工作需要个人通信费增加者,应适当给予补助。

4.9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区级政府救灾部门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区救灾部门每年应争取参加一次上级救灾部门组织的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各镇、各街道平时应加强救灾应急训练和救灾救护训练,应对大灾大难突降时,应急队伍能够讯即赶赴灾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保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和信息传递

(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5.3 灾情信息管理

5.3.1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3.2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镇、街道办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区局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街道级办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级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区级局上报,区局每天10时之前向市部门上报。

(3)灾情核报。镇、街道办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局部门报告。

5.3.3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部门协调农业、财政、水利、教育、粮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农业、水利、粮食、统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进行:洪涝、干旱灾害见《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见《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森林火灾见《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2 预警响应程序

(1)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2)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3)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6.3 预警响应措施

按照“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以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互助为补充”的救灾工作原则,实施救灾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负责,部门协助。特别严重、严重及较重自然灾害的救助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各级政府及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团结协助,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特别严重及严重自然灾害,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快速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医等问题。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本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救助。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响应原则,灾害发生后各级人府同时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救助预案;确定灾情报告、响应等级和责任主体、启动和结束响应程序、响应措施等内容。

7.2 响应等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三个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3.1 ⅰ级响应

7.3.1.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200间以上。

7.3.1.2 启动程序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7.3.1.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建议,区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7.3.2 ⅱ级响应

7.3.2.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200间以下。

7.3.2.2 启动程序

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7.3.2.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7.3.3 ⅲ级响应

7.3.3.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1人以上(或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100间以下。

7.3.3.2 启动程序

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7.3.3.3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7.4 响应措施

7.4.1 应急响应

7.4.1.1 启动ⅰ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2)区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10时前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区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并按相关规定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检修厂房、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9)灾后恢复重建组及早对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申报、立项,争取灾后尽快实施。

(10)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处置、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研究解决。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区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申请省、市支持。

7.4.1.2 启动ⅱ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2小时内,指挥部领导带队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局向市局报告,请求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

(4)根据灾情需求或区领导指示,区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5)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市局报送信息。

(6)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根据情况,申请省、市支持。

7.4.1.3 启动ⅲ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局接到灾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市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区级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7.4.2 新闻报道

7.4.2.1 报道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4.2.2 新闻发布

区政府新闻办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和救灾信息。

7.4.2.3 内容审核

区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救灾新闻,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区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区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由区城建办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新闻媒体报道灾情和救灾信息,按党委、政府新闻宣传管理渠道归口管理。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1.1 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镇人府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8.1.2 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镇人府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区级部门逐级审核、上报。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镇人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时上报。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

8.1.4 救助方案实施

区级人府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并请求市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区级部门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救灾金将通过一卡制发放到灾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8.2 恢复重建

8.2.1 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8.2.2 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区人府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区政府根据全区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级申请并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各镇人府负责制定本辖区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方案。

8.2.3 组织实施

各镇人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8.2.4 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区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区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学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8.2.5 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区物价局等部门做好灾后重建中的建材生产、供应和建筑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本预案未加限定所称的“灾害”,均指自然灾害。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社会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等。

(3)冬令期间:指当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个月时间。

(4)春荒期间:指3月份到5月份的3个月时间。

(5)荒情:因灾造成受灾群众在冬令、春荒等时段的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主要是口粮和过冬衣被。

(6)本预案中数字,称“以上”的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奖励和法律责任

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9.3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本预案,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322716。

9.5 预案的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关于印发黄山市屯溪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屯政办〔20xx〕56号)同时废止。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启动条件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4.2 物资准备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4.4 救灾装备准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4.6 社会动员准备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4.8 救灾技术准备

4.9 宣传、培训和演练

5. 预警预防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与报告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5.3 灾情信息管理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6.2 预警响应程序

6.3 预警响应措施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7.2 响应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4 响应措施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2 恢复重建

9. 附 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奖惩和法律责任

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9.5 预案的实施或生效实效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0.3 各种规范文本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10.3 各种规范文本

包括预案启动审批、应急期间信息通报、新闻发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详细列出预案参与部门(单位)及联系人名单和通联方式,并及时更新。

应急救助预案 第6篇

一、编制依据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ZSE/CX18—2002A

二、目的

预防和控制火灾、爆破物品爆炸重大事故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三、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xx

应急救援小组:xx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项目工程部、设物部(机电室、材料室)、劳资室、办公室、调度室、生产工区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长或安检主任(员)任办公室负责人。

2、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应急预案,组建本项目专业救援队伍。并将预案及队伍建设情况报公司应急救援中心,在发生事故时临时组织救援,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1)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有权调动管段内一切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

(2)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制定扑救方案,总体安排、协调。

(4)督促、检查、指导各工区灭火演练及定期组织火灾隐患现场、油库及爆破物品库的检查。

办公室:负责现场事故隐患的统计,防护工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上报救援小组。

组长:负责本项目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项目工程部:负责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抢险措施并付诸实施。

设物部:保障设备、物资的调配,保证后勤物资供给。

劳资室:负责现场组织救援伤者及护送、转院等具体工作,并调动本公司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办公室及调度室:负责进行对外联络、车辆调配工作。

生产工区:

(1)负责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培训人员,如灭火常识、抢救伤员、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定期送检,确保有效使用;

(3)火灾或爆炸发生后根据现场情况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应急救援小组

办公室电话:xxxxxxxx;

3、资源配置(见附件)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4、项目部每月对工区综合评比时例行消防设施、火灾隐患、爆破物品管理详细检查。

四、应急响应

1、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扩大或火势蔓延,截断电源、限制用电。

2、现场人员同时应立即通知工区主任和调度,并电话报项目部工程部或办公室;
工程部电话:xxxxxxxx;
办公室电话:xxxxxxxx。

3、项目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与此同时:

(1)负责组织救护火灾事故而受伤的伤者的责任人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标记,应尽量对事故现场和抢救过程进行录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至公司安质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公司安质部电话:010—61592091—2164或010—61592091—2255

公司传真:010—61592094

4、若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或公司求援,必要时疏散人员。并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挥下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联系电话:xxxxxxxx

当地政府办公室电话:xxxxxxxx

火警:119

5、若因火灾、爆炸引起员工伤亡立即启动《员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当地医院联系,安排车辆送往救治。

地方医院急救电话:xxxxxxxx

6、纠正与完善

火灾或爆炸事故调查完毕后,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结合现场扑救情况对该预案进行分析研究,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五、相关/支持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xx年9月1日)

2、铁路消防管理办法

3、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铁公安(20xx)22号

六、相关记录

1、火灾事故扑救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3、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

4、义务消防员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情况资料

5、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资料

应急救助预案 第7篇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乡范围内容易发生的台风、洪涝、雷电、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校长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人员:值班教师和其他所有教职工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值班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区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或副组长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由校医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安全员和校医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或副组长。

7、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教职工做好灾后校园善后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学校应急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区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应急处理程序

1.防台风、建筑物坍塌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年级部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坍塌:

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在城建局、安全监管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门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关闭学校所有的玻璃门窗。

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2.防暴雨雷击冰雹等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暴雨来临时段,学校、年级部值班人员应当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侵袭。配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七、若暴雨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

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询问市政部门排水设施运行情况。

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

放学时,应为学生搭设临时通道,减少因腿脚浸入污水中受到病菌感染。

学校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保安应当维护校门口秩序,安抚家长,疏导交通。

积水退尽后,学校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3.地震应急处理程序

应急救助预案 第8篇

为了预防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火灾、涝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快速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保护学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组织结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

组员:

职责:协调处理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灾。

2、设置三个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各自分工负责。

(1)消防应急分队

负责人:

成员及联系方式:吴胜宁 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扑灭火灾。(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根据《消防控制程序》《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处理,保护学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应急分队

负责人:

成员及联系方式:

第一梯队: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二梯队:全体保安队员奔赴现场,职能部门增派中青年积极配合抢险救灾。

职责:阻挡、排泄洪涝,保护重点部位,抢救人员物资, 保护学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地震应急分队

负责人:

成员及联系方式:以家属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
以教学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其他物业服务人员配合做好疏散引导和救助工作。(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及时疏散引导家区群众到达避难地点,及时救助和协助救助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二、处置步骤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下列步骤处理:

1、在第一时间报告灾害的地点、类别和损害程度。启动预案。

2、以在现场工作的保安、城管队员作为第一梯队,立即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3、其他保安、城管队员,闻讯尽快奔赴现场;
各个部门50岁以下健壮中青年闻讯尽快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三、预防措施

1、各应急分队造具名册,明确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进行岗位培训,接受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迅速奔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物管中心各业务部门,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检查本部门预防自然灾害的程度,发现并堵塞漏洞,实施本部门自然灾害防范责任制。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预案,发现灾害,率先对管辖范围自行抢险救灾,及时报告引导实施综合抢险救灾。同时为支援学校抢险救灾作好人员准备。

3、消防器材储藏室(灭火器、水带等),设在慧园小区培训楼二楼学校安管处。消防科联系电话62652882;
安管处24小时联系电话xxxxxxxx。各个大楼设有灭火器、消防水带、逃生应急箱和逃生应急指示灯。

4、防涝器材储藏室(沙袋、水靴、电筒等),设在地下车库。

5、地震避难所:设在教学区两个足球广场。

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分队:

(1)地震发生前,根据地震预报有序疏散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

(2)地震发生后,迅速疏散家属区各住户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3)迅速疏散教学区各大楼及学生宿舍室内师生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应急救助预案 第9篇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防治水管理工作,吸取其他煤矿透水事故惨痛教训,做好煤矿防汛工作,提高对雨季到来引发的重大灾害事故的快速抢险救灾反应能力,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保护集体财产、职工的人身安全及矿井的安全生产,本矿结合实际,立足于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洪意识,为杜绝水害事故,确保安全度汛,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国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矿井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水、暴雨渍涝、塌陷区积水、雷电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4、工作原则

本《预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思路,坚持项目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全力抢险、确保矿区安全的原则。

5、重点防护对象

煤矿工业广场、井下工程、井下各生产系统设备、地面的矿区公路、地面的矿区高压供电线路、地面及井下的通信系统;
矿区物流园区的堆场、服务区等功能设施;
煤矿各储配煤场、煤矿各营业单位的地面设施等。

二、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省、市、区关于安全方面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团结带领全体职工认真做好本矿雨季“三防”和本矿防治水工作,促进本矿安全生产。

三、主要工作计划及措施

(一)、地面防雷计划措施:

1、高压输电线路和监控系统的避雷器必须使用合格产品,每年三月必须送相关部门进行检测,不合格应立即更换为合格产品。

2、地面其他机电设备接地装置齐全可靠,且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3、在主平硐进口5米左右和20米左右的轨道上各设置一组绝缘夹板,切断井上、下轨道通电回路。

4、井口的所有设备设施必须在井口避雷针的保护范围之内。

(二)、地面防洪计划措施:

1、防治方案:以疏为主,以堵为辅,二者结合,防止地表洪水通过老窑、采空落陷区流入井下对井下生产来灾害。

(1)清理疏通矿内所有防水沟,将沟内淤泥、杂物清理干净,沟坎有垮塌或破损处必须立即修复,保证水沟畅通。

(2)定期对矿区范围内的坡沟进行检查观测(雨季经常检查),发现漏水地段要修地面水沟引导流水,面积大的要修筑人工河床;
容易滑坡地段修筑挡沙坍塌,发现其他险情要及时排除。

(3)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洪抢险物资,如水泥(4t)、砂袋(100只)、草袋(100只)、料石(10t)、圆木(5m3)等以备防洪抢险使用。

(4)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排入主排水沟,避免再次渗入井下,形成循环水。

(5)对防洪抢险小组成员进行思想作风教育和防洪抢险技能培训,使其成为一支思想过硬、作风顽强、不怕苦、脏、累、险。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

(三)、井下防治水、防排水措施计划:

1、井巷掘进中如发现出水点必须将其位置积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标绘在采掘式程平面图上。

2、坚持每旬观测一次矿井治水量(雨季则加密观测),并做好记录,观测井下水位变化情况。为全矿防洪抢险提供科学的依据。

3、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煤壁(或巷壁)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地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煤层发潮发暗、有害气体增加(有臭鸡蛋味)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并通知其他作业地点,撤出所有受水害威

4、经常对水沟进行清理,保证水沟畅通;

5、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水灾预防自救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每个职工应熟悉自己作业地点的避灾路线。一旦出现突水预兆或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报告矿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水势很猛,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首先应当尽量了解判断事故的地点和灾害程度,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条件下迅速组织抢救,尽可能的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2)如果无法抢救,则应当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有组织的沉着、冷静、迅速的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避开压力水头撤退到涌水地点上部水平的安全地点或地面,而不能进入出水地点附近的独头巷道。

(3)如果独头上山的下部唯一出口已被淹没,或井下人员来不及撤退到安全地点而被堵在其他巷道时,应保持镇静,避免体力过度消耗,要相应照顾静等救援。

6、作好我矿的水情水害分析预报,根据调查了解的邻近小宽窑的开采情况和我矿井下实际采空区等情况,采掘工作面在遇到上述情况和过导水断层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而且严格按照放水设计措施操作,同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

7、安装探水钻机前,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支柱和挡板;
将巷道清理干净,挖好排水沟,并在打钻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亲临现场,根据探放水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及钻孔数目。

8、雨季,除正常安全生产值班领导外,矿应加派防洪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轮流进行防洪值日,有关人员要各司其职,调度员要做到心中有数,机电矿长必须做好雷雨天的安全供电工作,防洪期间,有关人员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

(四)、工作要求

1、根据要求,组织强有力的抢险队伍、抢险应急分队,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办公和措施,给本矿的雨季“三防”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展开自检自查,对主要设施、供电线路、防雷装置、井下排水系统、地面防洪沟作全面检查,加强对地表塌陷区的观测,发现陷坑、裂缝及时回填,保证各项工作能正常运行。

3、井下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

4、备足抢险物资、器材,做到专库专管,保证汛期抢险物资的及时供应。

5、汛期每天通过电话、网络与有关单位联系,随时收集水情和气象信息,并随时向市防洪办了解汛情,发现有特殊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把工作在洪水来临前做好,避免水灾事故发生。

6、组建一支20余人以上的防洪抢险队伍,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在雨季“三防”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7、井下忽然发生突水事故,在班组长的指挥和带领下,按避灾路线撤退,一旦迷失方向,必须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8、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依靠现场环境条件,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

9、各工种管理人员在雨季“三防”工作中,必须各司其责,勤奋工作,在工作中不得出现不负责任等消极思想,否则一律从严处理。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按照文件要求,煤矿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部门的运作,统筹安排各个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快速准确地制定出救灾实施方案。

1、组织机构

煤矿成立雨季“三防”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总指挥:黄照益

副总指挥:张勇、黄庆、黄照欢、王勇。

主任:何全懂(调度室主任)

成员:杨永立、陈利萍、郭惠明、苟成、黄跃、刘胜发、孙鹏、张朝礼、张怀兴、彭明金、王仕文、胡国伟、刘石海、朱家文、屠定雄、陈明将等采掘队长以上全体人员。

成员单位:总工办、行政办公室、调度室、安监科、机电科、通防科、采掘队、监控室、工会、纪检办、安保部、后勤部、医务室。

2、职责

指挥部:主要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部门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快速准确地制定出救灾实施方案。

总指挥:全面负责防汛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搞好防汛应急处置的组织救援工作。

成员单位:服从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为:

(1)调度室:负责汇总天气预报,传递汛期信息,安排汛期值班,组织协调和检查雨季“三防”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及有关雨季“三防”工作的汇报。负责按抢险方案,组织现场的救急抢险和救援行动,听从指挥部命令,负责向邻近矿山救护队的求救联络。

(2)总工办:负责井上、下水文观测,对地表河流、采煤塌陷地积水、裂缝等进行定期观测,安排防水工程,组织雨季“三防”检查,做好汛期防治水工作。负责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防排水预测工作。负责提供各煤矿相关的突水点地质参数等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指导。

(3)安监科:负责监督检查煤矿的雨季“三防”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做好雨季“三防”以及地面排水沟的清挖、漏雨房屋的维修、防水工程的施工工作。负责井口及井下通风巷道积水检查工作。负责监督事故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或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4)机电科:负责井上、下供电系统的雨季“三防”工作。设置和测试各种避雷设施,井下机电设备、排水设备要进行效率测定并保证排水系统能满负荷运行,将各种测试结果及时上报公司雨季“三防”办公室。

(5)通防科:负责煤矿通风工作,为事故抢救地点提供通风保障。

(6)煤矿采掘队:负责组织井下水仓及排水沟的清挖和矸石山系统的防排水工作。

(7)行政办公室:负责上级雨季“三防”文件的及时传递和抢险车辆的安排工作。

(8)监控室:负责通讯设施的雨季“三防”工作,保证汛期通讯线路畅通。

(9)工会: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救援工作。

(10)纪检办: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

(11)安保部:负责成立雨季“三防”抢险队伍并进行训练和演习。负责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畅通和事故发生地治安。

(12)后勤部:负责危房维修拆迁及所辖范围内建筑物雨季“三防”以及发生险灾后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组织雨季“三防””抢险物资的储备及库房的雨季“三防”工作。要求抢险物资能满足抢险需要,做到专库专放。

(13)医务室: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的急救工作。

(14)现场指挥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常务副经理负责组织制定抢救方案和现场抢救工作。

五、预防与预警

1、预防预警信息

办公室在防汛期间必须每天收集气象台发布的信息;
地测科对防洪排涝工程每次下大雨后检查一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进行汇报;
生产技术科负责向调度室报送相关信息,办公室负责向雨季“三防”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2、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矿区气象信息(降雨量)情况划分为以下预警级别:第Ⅰ级:当出现较小的险情时,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各单位要将情况汇报矿调度室及矿地测科。第Ⅱ级:当出现影响矿井正常生产的险情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处于应急状态,根据险情听从应急机构指挥机构的指令做好各自的工作。

3、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

每年4月底,煤矿成立雨季“三防”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上报雨季“三防”工程计划,落实工程资金,落实责任人,制定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在雨季到来前各项工作准备就绪。为了扎实而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在每次下雨后要对全矿的雨季“三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对检查情况采用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2)防洪预警行动

总工办编制的雨季“三防”应急预案要求矿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学习;
启动Ⅰ级预案由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实施,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由矿调度室负责,需经雨季“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签字确认;
启动Ⅱ级预案由雨季“三防”办公室指挥部总指挥负责,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由调度室负责,需经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签字确认。

4、主要防御方案

当险情发生后,各单位要及时汇报办公室,办公室要做好记录,并根据险情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按下列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1)一般险情,调度室通知雨季“三防”办公室,由雨季“三防”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察看,并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2)较大险情,影响局部生产系统正常运行时,办公室要通知值班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及雨季“三防”办公室,根据安全负责人指令调集队伍进行抢险和救灾。

(3)重大险情,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时,办公室要按重大事故通知各单位及按人员名单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到值班室待命,并迅速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救灾指挥部地点设在矿调度会议室。

六、汇报程序和制度:

1、汇报程序:

事故现场人或知情人→调度室→值班领导→矿领导、安全负责人→应急抢险指挥部

2、制度:

(1)主动报告灾情原则。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保证畅通。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时,发灾地点必须向调度室汇报,简要说明灾害的位置、性质、范围、严重程度等情况。

(2)快速反应原则。接到事故通知后,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3)迅速抢险原则。三防指挥部要根据事故情况,快速准确制定救灾方案,抢险小分队等有关部门要争分夺秒的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时间。

(4)突出重点原则。首先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同时,要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和扩大。

(5)主动配合原则。各部门不仅要完成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而且要主动配合、密切合作,提高抢险救灾工作的整体效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要有全局观念,局部必须服从整体。

(6)项目行政领导负责原则。为避免各自为政,延误时间,事故发生后三防指挥部要立即进入救灾状态。所有人力、物力、财力都要绝对服从三防指挥部的命令,对执行命令不力的,三防指挥部有权作出处理。事后,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查办。

七、应急保障系统

1、人力资源保障

应急由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救护、医务、保安等有关部门人员,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

2、通讯(信息)保障

预案中涉及到的单位、部门、人员应保证相互间通讯、信息的通畅,保证预案的及时启动。

3、抢险救援物资的保障

后勤部应储备有三防事故抢险物资,并保证出现事故时,在第一时间投入抗灾抢险工作,达到控制灾情的目的。储备物资必须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并派专人管理。没有应急抢险指挥部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必备设备(见附录——抢险物资储备表)。

4、资金保障

矿备有专用应急救援费用,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保证抢险所需资金的畅通。

八、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确认灾区内伤亡和遇险人员全部获救。

(2)保证安全原则。抢险救援结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诱发其他事故隐患。

(3)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监控仪表的连续监测监控,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2、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抢险指挥部汇报情况,经指挥部认真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批准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后,宣布救援工作结束,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救援指挥部汇报。

3、后期处置

(1)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员,清点装备、器材;
核算救援费用,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3日内写出救援报告。

(2)本矿组织有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救援过程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

九、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通风科负责该预案的管理工作,并根据模拟演习中存在的问题,对预案进行修改补充。预案更新工作于每年5月1日前完成。当矿区有水灾事故发生时,由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总工办、办公室、通风科等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各相关单位实施。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预案的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恪尽职守,工作做的扎实到位未发生任何事故,则相关单位进行奖励;
若在预案实施期间,由于某些相关单位工作疏忽、监督不力,导致人为因素造成水灾损失,则对相关单位处于相应罚款。

3、预案备案

雨季“三防”应急预案资料室进行备案。

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5月1日起实施至10月1日结束。

应急救助预案 第10篇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大雪、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领导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救灾领导小组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由主管院长担任总指挥,净月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各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成员担任组员。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地点设在综合管理科。

三、紧急工作

(一)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二)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三)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四)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五)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六)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总务处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应急反应

(一)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二)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三)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防灾制度

(一)保卫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二)保卫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全校二千多名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三)办公室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四)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五)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六)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七)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八)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九)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应急救助预案 第11篇

第1条 按照《关于自然灾害的安全预防措施》的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

第2条 凡有可能遇到自然灾害威胁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应按照当地政府和工程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防灾减灾工作。同时,根据施工及其所在地区、环境等的实际情况编制《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预演预练。

第3条 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后果分析:

1、洪水:人员和临时设施、设备、在施工程被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台风:临建、临时设施、高大设备等严重受损,并可能因此导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泥石流、山体滑坡:可直接造成人员受到冲击或掩埋,也可导致临建、临时设施、高大设备等严重受损,并可能因此导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第4条 应急组织:应明确启动《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的权限。明确实施《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过程中的处理、决策、指挥等相关人员及其责、权,明确现场救援人员的构成及其分工。

第5条 按照当地政府和工程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和实际需要和可能在适当的地点设置应急设备、物资,并委派专人管理和维护。同时,项目经理部的所有从业人员都应知道应急设备、物资放置位置、用途和使用方法。

第6条 应急教育和培训:项目经理部应向从业人员进行自然灾害先兆判断和遭遇灾害时避险、自救、互救、逃生、报告、减灾等方面知识和要求的培训教育。

第7条 紧急处置措施应包括项目如何组织自救和向社会求救以及配合社会落实减灾措施等方面内容。项目经理部应始终保持一种与社会联系的"通讯、交通方式。

应急救助预案 第12篇

20xx年2月15日,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xx市民政局积极响应,立即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传达贯彻了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明确了编制应急预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对下一步的预案编制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制定了具体落实的措施。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截止目前,《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基本形成,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班

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会议召开后,xx市民政局迅速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救灾救济科长具体负责的编修专班。在编制过程中,局领导对应急预案的结构、进展等情况都亲自把关,周密部署;
专班工作人员对预案的体例、顺序、内容、重点等环节,都认真推敲,仔细捉摸,反复论证,为预案的顺利编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广泛借鉴,结合实情

为切实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市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编修专班的工作人员广泛收集了相关省、市、区的经验。结合我地实际,从预案制定、预测预警、物资储备、救援行动、灾害管理、救灾款物发放等方面,广泛借鉴各地各方面的做法和优点,同时结合我市历年来灾害发生的特点,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蓝本,制定了切合本地实际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三、征求意见,取长补短

《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市民政局及时将该稿发往各相关市直单位征求意见,通过各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又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作了具体的修改,使之更加全面和完善。

应急救助预案 第13篇

为了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医院安全,维护医院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医院受灾群众工作、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素造成医院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医院救灾工作。

组长;
刘传先

副组长:韩冬、刘东风

成员:韩梦翔、宋传贵、陈大卷、王道全、陈仲标、刘涛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个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院干部、职工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以后,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组织各个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医疗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警戒保卫组、宣传报道组、医疗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

1、通讯联络组:

组长:韩梦翔

成员:刘枚、钱成俊、马金红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

2、警戒保卫组:

组长:韩梦翔

成员:陈大卷、陈仲标、王道全

负责组织应急安全队员有序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3、宣传报道组:

组长:韩梦翔

成员:刘枚、钱成俊、马金红

负责利用灾害应急广播及时调配人员、播报信息等。

4、医疗救护组:

组长:韩冬

成员:陈大卷、韩蓓、谢琼、韩琪

负责对受伤害人员实施就地抢救,恢复医疗秩序。

5、后勤保障组:

组长:韩梦翔

成员:陈瑶、李静

负责供应各类医疗急救和生活物资。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医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医院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医院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事故的知识宣传,提干部、职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各科室(部门),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就医群众的安全疏散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医院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就医群众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医院消防责任制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卫生局有关部门,确保信息通畅。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医院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院实际,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就医群众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活动,所有在场领导和人员参加医院的救援和疏导。

(3)医院要组织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内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医院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务,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科室主任、护士长指挥,互相照顾,帮助患者撤离。

(5)医院门卫听到信号后要打开所有大门,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要迅速报告消防控制室、医院领导。院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
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医院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医院工作秩序。

应急救助预案 第14篇

第1条 按照《关于自然灾害的安全预防措施》的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

第2条 凡有可能遇到自然灾害威胁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应按照当地政府和工程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防灾减灾工作。同时,根据施工及其所在地区、环境等的实际情况编制《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预演预练。

第3条 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后果分析:

1、洪水:人员和临时设施、设备、在施工程被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台风:临建、临时设施、高大设备等严重受损,并可能因此导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泥石流、山体滑坡:可直接造成人员受到冲击或掩埋,也可导致临建、临时设施、高大设备等严重受损,并可能因此导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第4条 应急组织:应明确启动《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的权限。明确实施《自然灾害的安全应急预案》过程中的处理、决策、指挥等相关人员及其责、权,明确现场救援人员的构成及其分工。

第5条 按照当地政府和工程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和实际需要和可能在适当的地点设置应急设备、物资,并委派专人管理和维护。同时,项目经理部的所有从业人员都应知道应急设备、物资放置位置、用途和使用方法。

第6条 应急教育和培训:项目经理部应向从业人员进行自然灾害先兆判断和遭遇灾害时避险、自救、互救、逃生、报告、减灾等方面知识和要求的培训教育。

第7条 紧急处置措施应包括项目如何组织自救和向社会求救以及配合社会落实减灾措施等方面内容。项目经理部应始终保持一种与社会联系的通讯、交通方式。

应急救助预案 第15篇

一、指导思想

“德育为首,安全第一”。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为维护学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高效有序地处理学院突发安全事故,使学院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拟定《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当本地区、学院周边、学院发生雷雨闪电、洪水、地震时,本《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即刻启动。

三、应急指挥机构

学院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动物资及动员一切力量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全校师生须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领导机构及应急小组

领导机构

组长:副组长:xx

成员:xx

应急小组

(1)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

组员:xx

(2)组织联络组

组长:xx

组员:xx

(3)医疗救护组

组长:xx

组员:xx

(4)学生管理组

组长:xx

组员:xx

(5)治安保卫组

组长:xx

组员:xx

(6)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组员:xx

2、职责

(1)领导机构

主要有组长负责。组长总揽全局,是本预案启动的决定者和结束者,是突发事故的总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动的指挥者。

(2)办公室

负责上情下达及下情上达,调配人员,协调各应急小组工作,以及事故的通报工作。

(3)组织联络组

负责校内相关师生的思想动员,校内外相关单位的的联系沟通工作。

(4)医疗救护组

负责伤员的转送,学校卫生的初步调查,相关校舍的卫生防疫工作等。

(5)学生管理组

负责学生的疏散、安置、调节、稳定工作,组织教师配合学校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治安保卫组

负责事故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救援秩序。

(7)后勤保障组

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提供水、通讯等服务保障。

四、预警机制

(一)预测预警信息

学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区政府,同时报告教育局,若因情况复杂,2小时内难以上报的,必须先电话报告,待情况核实后,再书面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政府、教育局。特殊情况,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报告。

(4)续报: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及事态变化情况。

2、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划分事故等级,积极做好应急措施。

五、突发自然灾害可能发生的地点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1、雷雨闪电自然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洪水灾害可能发生在学生回家途中的阡陌小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3、地震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六、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

(一)雷雨闪电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突发雷雨闪电天气,应急小组及教师及时教育学生避免在雨中奔跑和在树下避雨。

2、尽可能打电话与低年级学生及路途远的学生家长联系,让家长到校来接学生回家。

3、若发生学生雷击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更重要的是及时进行救治(进行人工救治和打120),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洪水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教育学生来回学校要走大路,必要时教师护送。

2、组织回家路队,指定高年级学生维持路队秩序。

3、及时向上级汇报洪水情况,根据上级指示进行处置。

(三)地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组织学生不要慌乱,有秩序地保持镇定。若上课时间,应急领导小组及教师组织学生有序有法在教室进行防震自护,震后有序撤离教室;
若课余时间,及时疏散学生,组织学生有序远离建筑物,到空旷地进行自护。

2、若有人员发生意外,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应急小组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及时拨打120。

七、事故报告的通讯联系电话

学校:办公室:xx

教育局办公室:政府办公室:xx

八、平时的保障措施

1、平时加强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具有安全意识。

2、想方设法进行一些事故自救演练。

3、牢记常用报警电话:报警110,消防119,医疗急救中心120

4、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注意征兆,防患于未然。

应急救助预案 第16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做好全镇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全镇实际情况,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修编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开展群测群防,采取适当的工程治理措施,阻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遵循"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的基本原则,同时兼顾以下原则:

1、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原则;

2、专业队伍与当地群众相结合,技术业务与行政措施并重原则;

3、事先摸清灾情、充分做好准备与应急处置原则,分部门负责并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5、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

6、防治地质灾害与其它社会经济活动协调发展的原则;

7、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照防灾方案要求,快速、有序、高效、科学地实施境内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提高防治地质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目标

地质灾害的危害极大,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破坏房屋、交通、水利设施,造成人员伤亡,破坏生态环境等。因而,推广普及地质灾害防治迫在眉睫,促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要求全镇积极主动地、科学地、有计划地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损失与威胁是全镇工作的重要目标。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措施,做到提前预警,应急得当,达到尽量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的目的。

三、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形势

(一)自然地理与地质环境概况

镇位于县中部,全镇面积20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413万亩,林地面积21万亩,辖36个行政村,130个自然村,总人口4.3万人,古宁线、福汾线、古屏线穿越境内。

镇属于亚热带山区季风气候,溶蚀高原地貌显著,石头山多,地表缺水,土层微薄,降雨渗漏严重,地表水源贫瘠。平均海拔650米,常年平均气温17.8℃,最低气温-5℃,最高气温38.6℃,年降雨量1680毫米以上,无霜期为280天。镇区地质构造发育,以断裂为主,主要有NNE、NE、SN、NW向断裂,断裂破坏了岩体的完整性,致使岩石破碎,加剧了岩石的风化速度,削弱岩石的强度。对地质灾害的产生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地质灾害现状

全镇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镇之一,全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1个,其中滑坡12处,崩塌9处,分布于全镇16个行政村,其中一般隐患点7处,较大隐患点14处,重大隐患点0处,威胁76栋房屋,123户,合计599人。全镇共有高陡边坡地质灾害点9处,分布于6个行政村。其中,银场村、周厝村、牛峰村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有分布的行政村。

(三)防治现状

全镇在县相关单位的领导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所成效,建立了灾点监测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抗灾、救灾应急反应系统,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有所提高。但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然整体较为被动;
防治工作和技术管理能力薄弱以及麻痹侥幸心理尚存等问题。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仍然繁重。

四、20xx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省气象局发布的20xx年气候预测:

1、早春季(3-4月):预计早春季总降水量偏多1-2成。月份分布大致是:3月和4月偏多1-2成。

2、雨季(5-6月):预计雨季总降水量偏多1-3成。雨季可能出现持续性暴雨过程。

3、夏季(7-9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3成。

4、秋季(10-11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2成。

5、预计20xx年登陆或影响我县的热带气旋(俗称台风)总数4-5个,较常年略少,但强度偏强,可能有秋季台风影响。

台风和强降雨时期将可能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同时,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仍为各村地灾点,可能在暴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外力作用下,产生灾害;
其他低山区的一些房后高陡边坡、沟口民房等,均有变形破坏或出现滑坡、泥石流的可能。

五、地质灾害防治部署

(一)落实防治地质灾害责任制

成立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村、各单位、企业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地质灾害责任人由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干担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由村两委组织受威胁村民开展巡查、监测。

国土资源所是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方案,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点资料库与群测群防网络,实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时刻保持与防汛抗旱、气象等有关部门的紧密联系,按规定及时报告、转达和指挥治理,加强防治地质灾害的技术指导工作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

其它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落实防灾责任制,认真做好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回检查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主要地质灾害点、灾害重点防护区进行巡回检查,其主要任务是:

1、检查地质灾害防灾方案落实情况

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各村、各单位、企业防灾责任人),危险点监测(监测责任人、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信息网络,防灾预报,危险区群众的防灾意识,应急方案及措施等。

2、检查主要灾害危险点

对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划定警戒区,设立告示牌;
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防范,并挂牌警示;
对辖区有险情的灾害点进行现场和室内检查,发现地质灾害危险点有明显异常情况的,所在村应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并组织调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

1、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三级时,镇政府、国土资源所应部署防灾工作,加强值班;
应及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巡查;
隐患点和易发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加强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镇政府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其他部门和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加强监测、巡查,及时采取避险措施。

2、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二级时,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应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特别是高陡边坡)进行加密巡查;
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加密监测和防范。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
易发区受威胁人员要根据当地雨情、险情,适时转移避让。

3、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一级时,应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

4、地质灾害转移对象: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
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
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
其他在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5、各村委会、各单位、企业应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救组织,配足必要的物质装备,提高防救队伍的素质;
制定具体的防救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避险步骤及撤离路线示意图

1、由责任人发布命令。

2、采取电话、鸣锣、鸣哨等办法通知和预警。

3、防治应急分队组织人员撤离。

4、镇、村组织安置群众。

5、撤离路线示意图:隐患点安置点:避灾点。

(五)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既定的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
民政、建管、卫生等部门应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安置抚恤等;
交通、通迅、公安等部门应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援,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建立防治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各村、各单位、企业对特别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进一步健全防治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上下信息畅通,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在汛期期间,各村、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重大灾情,每月1日—3日报送上月灾情情况,每年11月25日前报送全年灾情报告和有关资料。

六、防灾预案的实施

(一)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条件。将地质灾害群防群测任务分解到镇村两级,明确具体监测人和监督单位责任人,建立完善的群专结合和群防群测的预报网络体系。

(二)安排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镇村两级要拨给一定经费重点解决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群测群防和治理的费用。用于防治地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应急救助预案 第17篇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乡范围内容易发生的台风、洪涝、雷电、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校长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人员:值班教师和其他所有教职工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值班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区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或副组长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由校医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安全员和校医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或副组长。

7、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教职工做好灾后校园善后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学校应急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区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应急处理程序

1.防台风、建筑物坍塌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年级部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坍塌:

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在城建局、安全监管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门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关闭学校所有的玻璃门窗。

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2.防暴雨雷击冰雹等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暴雨来临时段,学校、年级部值班人员应当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侵袭。配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七、若暴雨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

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询问市政部门排水设施运行情况。

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

放学时,应为学生搭设临时通道,减少因腿脚浸入污水中受到病菌感染。

学校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保安应当维护校门口秩序,安抚家长,疏导交通。

积水退尽后,学校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3.地震应急处理程序

应急救助预案 第18篇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各班学生在上课(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当地党委政府。

四、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应急救助预案 第19篇

为了切实做好全乡20XX年地质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根据《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北湖区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以及我乡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和防治经验,编制本预案。

一、20XX年全乡地质灾害情况

乡政府对防治工作非常重视,对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工作布臵早,及时下发了《xxx瑶族乡20XX年山洪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与各村委会主任签订了防灾避灾责任书,建立健全了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各村行动迅速,宣传到位,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及知识增强。20XX年汛期与往年相比,降雨量相对较少,且相对集中,主要发生在4月、5月,由于防范早,加上雨水较少,因此没有形成大的地质灾害。

二、20XX年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与范围

(一)地质灾害威胁对象

1、存在地质灾害的主要村

①xxx村 ②十寺村 ③桃仁村 ④太阳村 ⑤茶元村 ⑥介木山村 ⑦正冲村

2、存在地质灾害的主要矿区(点)

①十寺矿区 ②亭子板非法砂场

3、存在地质灾害的主要交通干线路段

①郴仰公路xxx段 ②xxx——桃仁路段 ③xxx——太阳路段

4、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根据近几年我乡地质灾害情况调查,共有地质灾害隐患近十处,其中有些隐患点潜在危险较大,若诱发因素达到一定程度,即导致地质灾害的发生,要特别加强防范。

①正冲至下介木山新村泥石流

位于正冲村至介木山新村河谷地段,山高坡陡,溪沟狭窄,河床纵坡比大,三面环山,集雨面积大,具有短时间内大量来水的地形,而且因修建郴仰公路境内的生态尚未得到全面恢复,泥石流物源丰富,遇到大暴雨或强降水,就可能发生泥石流。严重威胁着正冲、介木山新村居住在河口、临近河床的95户、43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②赵家湾后山滑坡群该滑坡群

该滑坡群在20XX年“8.8”洪灾后,虽未见明显滑动,但仍于不稳定状态,其后缘裂缝长260米,宽50米,滑体体积约5000立方米。该滑坡群对赵家湾35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③十寺矿区

十寺矿区虽然是近年来才启动开发工作的,但其矿区开采历来已久,地表山坡随处可见大大量堆放的煤矸石、废石,地下采空区域越来越大。大暴雨时极易引发大范围的矿渣流及透水事故,严重威胁矿区民工、居民及下游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④亭子板非法砂场

此处砂场临近郴仰公路,其周围植被严重被破坏,裸露的砂石透水强,抗冲力弱,经暴雨冲刷和长时间浸泡极易形成泥石流和山洪,给郴仰公路及下游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三、重点防范期

一般主汛期即为重点防范期。我乡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强降雨及不规范人类工程活动关系极为密切,预测今年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6—9月份的集中降雨时段,其中6—8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另外为注意防范夏季热带风暴对我乡的影响。矿业活动强烈的地区要高度注意防止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监测

(一)重点监测的范围、内容

原则上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本年度监测的范围,在汛期地质灾害巡查中,应重点核查并作出稳定情况的初步判断。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二)地质灾害监测方法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1、汛期巡查

一般每年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时期,乡、村两级必须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并落实监测责任。

2、群测群防监测

利用已建立形成的群测群防网络,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落实监测人,通过监测及时掌握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对灾情及早发现,主动避让。

(三)监测责任单位、责任人

1、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在驻村乡干部的指导下,由各行政村和当地群众组织实施监测。

2、危及主要交通干线、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

3、其他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由直接防灾单位负责监测。

五、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1、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乡政府成立山洪地质灾害防灾避灾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制防灾预案的同时,各村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班子和编制防灾预案,将防灾避灾工作落到实处。对重点管理地段要明确专人进行监测预防,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以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对监测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2、对山洪地质灾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平时要加大植树造林的力度,绿化和保护好环境;对处于山洪河谷中的住户要进行避让搬迁;对隐患点要加大监测和巡查力度,发现的裂缝及险情要及时上报并夯实,在其上方开挖截水沟、排水沟。

3、尽量做到勤监测、早发现,在第一时间内及时疏散人员。

4、建立健全重大险情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灾情,应在6小时内速报乡政府(电话:2705003)并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抢险救灾,做好应急处理,尽可能减轻灾害损失,防止灾情扩大。

应急救助预案 第20篇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防治水管理工作,吸取其他煤矿透水事故惨痛教训,做好煤矿防汛工作,提高对雨季到来引发的重大灾害事故的快速抢险救灾反应能力,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保护集体财产、职工的人身安全及矿井的安全生产,本矿结合实际,立足于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洪意识,为杜绝水害事故,确保安全度汛,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国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矿井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水、暴雨渍涝、塌陷区积水、雷电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4、工作原则

本《预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思路,坚持项目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全力抢险、确保矿区安全的原则。

5、重点防护对象

煤矿工业广场、井下工程、井下各生产系统设备、地面的矿区公路、地面的矿区高压供电线路、地面及井下的通信系统;
矿区物流园区的堆场、服务区等功能设施;
煤矿各储配煤场、煤矿各营业单位的地面设施等。

二、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省、市、区关于安全方面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团结带领全体职工认真做好本矿雨季“三防”和本矿防治水工作,促进本矿安全生产。

三、主要工作计划及措施

(一)、地面防雷计划措施:

1、高压输电线路和监控系统的避雷器必须使用合格产品,每年三月必须送相关部门进行检测,不合格应立即更换为合格产品。

2、地面其他机电设备接地装置齐全可靠,且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3、在主平硐进口5米左右和20米左右的轨道上各设置一组绝缘夹板,切断井上、下轨道通电回路。

4、井口的所有设备设施必须在井口避雷针的保护范围之内。

(二)、地面防洪计划措施:

1、防治方案:以疏为主,以堵为辅,二者结合,防止地表洪水通过老窑、采空落陷区流入井下对井下生产来灾害。

(1)清理疏通矿内所有防水沟,将沟内淤泥、杂物清理干净,沟坎有垮塌或破损处必须立即修复,保证水沟畅通。

(2)定期对矿区范围内的坡沟进行检查观测(雨季经常检查),发现漏水地段要修地面水沟引导流水,面积大的要修筑人工河床;
容易滑坡地段修筑挡沙坍塌,发现其他险情要及时排除。

(3)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洪抢险物资,如水泥(4t)、砂袋(100只)、草袋(100只)、料石(10t)、圆木(5m3)等以备防洪抢险使用。

(4)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排入主排水沟,避免再次渗入井下,形成循环水。

(5)对防洪抢险小组成员进行思想作风教育和防洪抢险技能培训,使其成为一支思想过硬、作风顽强、不怕苦、脏、累、险。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

(三)、井下防治水、防排水措施计划:

1、井巷掘进中如发现出水点必须将其位置积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标绘在采掘式程平面图上。

2、坚持每旬观测一次矿井治水量(雨季则加密观测),并做好记录,观测井下水位变化情况。为全矿防洪抢险提供科学的依据。

3、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煤壁(或巷壁)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地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煤层发潮发暗、有害气体增加(有臭鸡蛋味)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并通知其他作业地点,撤出所有受水害威

4、经常对水沟进行清理,保证水沟畅通;

5、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水灾预防自救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每个职工应熟悉自己作业地点的避灾路线。一旦出现突水预兆或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报告矿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水势很猛,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首先应当尽量了解判断事故的地点和灾害程度,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条件下迅速组织抢救,尽可能的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2)如果无法抢救,则应当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有组织的沉着、冷静、迅速的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避开压力水头撤退到涌水地点上部水平的安全地点或地面,而不能进入出水地点附近的独头巷道。

(3)如果独头上山的下部唯一出口已被淹没,或井下人员来不及撤退到安全地点而被堵在其他巷道时,应保持镇静,避免体力过度消耗,要相应照顾静等救援。

6、作好我矿的水情水害分析预报,根据调查了解的邻近小宽窑的开采情况和我矿井下实际采空区等情况,采掘工作面在遇到上述情况和过导水断层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而且严格按照放水设计措施操作,同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

7、安装探水钻机前,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支柱和挡板;
将巷道清理干净,挖好排水沟,并在打钻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亲临现场,根据探放水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及钻孔数目。

8、雨季,除正常安全生产值班领导外,矿应加派防洪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轮流进行防洪值日,有关人员要各司其职,调度员要做到心中有数,机电矿长必须做好雷雨天的安全供电工作,防洪期间,有关人员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

(四)、工作要求

1、根据要求,组织强有力的抢险队伍、抢险应急分队,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办公和措施,给本矿的雨季“三防”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展开自检自查,对主要设施、供电线路、防雷装置、井下排水系统、地面防洪沟作全面检查,加强对地表塌陷区的观测,发现陷坑、裂缝及时回填,保证各项工作能正常运行。

3、井下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

4、备足抢险物资、器材,做到专库专管,保证汛期抢险物资的及时供应。

5、汛期每天通过电话、网络与有关单位联系,随时收集水情和气象信息,并随时向市防洪办了解汛情,发现有特殊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把工作在洪水来临前做好,避免水灾事故发生。

6、组建一支20余人以上的防洪抢险队伍,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在雨季“三防”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7、井下忽然发生突水事故,在班组长的指挥和带领下,按避灾路线撤退,一旦迷失方向,必须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8、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依靠现场环境条件,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

9、各工种管理人员在雨季“三防”工作中,必须各司其责,勤奋工作,在工作中不得出现不负责任等消极思想,否则一律从严处理。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按照文件要求,煤矿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部门的运作,统筹安排各个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快速准确地制定出救灾实施方案。

1、组织机构

煤矿成立雨季“三防”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总指挥:黄照益

副总指挥:张勇、黄庆、黄照欢、王勇。

主任:何全懂(调度室主任)

成员:杨永立、陈利萍、郭惠明、苟成、黄跃、刘胜发、孙鹏、张朝礼、张怀兴、彭明金、王仕文、胡国伟、刘石海、朱家文、屠定雄、陈明将等采掘队长以上全体人员。

成员单位:总工办、行政办公室、调度室、安监科、机电科、通防科、采掘队、监控室、工会、纪检办、安保部、后勤部、医务室。

2、职责

指挥部:主要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部门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快速准确地制定出救灾实施方案。

总指挥:全面负责防汛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搞好防汛应急处置的组织救援工作。

成员单位:服从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为:

(1)调度室:负责汇总天气预报,传递汛期信息,安排汛期值班,组织协调和检查雨季“三防”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及有关雨季“三防”工作的汇报。负责按抢险方案,组织现场的救急抢险和救援行动,听从指挥部命令,负责向邻近矿山救护队的求救联络。

(2)总工办:负责井上、下水文观测,对地表河流、采煤塌陷地积水、裂缝等进行定期观测,安排防水工程,组织雨季“三防”检查,做好汛期防治水工作。负责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防排水预测工作。负责提供各煤矿相关的突水点地质参数等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指导。

(3)安监科:负责监督检查煤矿的雨季“三防”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做好雨季“三防”以及地面排水沟的清挖、漏雨房屋的维修、防水工程的施工工作。负责井口及井下通风巷道积水检查工作。负责监督事故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或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4)机电科:负责井上、下供电系统的雨季“三防”工作。设置和测试各种避雷设施,井下机电设备、排水设备要进行效率测定并保证排水系统能满负荷运行,将各种测试结果及时上报公司雨季“三防”办公室。

(5)通防科:负责煤矿通风工作,为事故抢救地点提供通风保障。

(6)煤矿采掘队:负责组织井下水仓及排水沟的清挖和矸石山系统的防排水工作。

(7)行政办公室:负责上级雨季“三防”文件的及时传递和抢险车辆的安排工作。

(8)监控室:负责通讯设施的雨季“三防”工作,保证汛期通讯线路畅通。

(9)工会: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救援工作。

(10)纪检办: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

(11)安保部:负责成立雨季“三防”抢险队伍并进行训练和演习。负责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畅通和事故发生地治安。

(12)后勤部:负责危房维修拆迁及所辖范围内建筑物雨季“三防”以及发生险灾后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组织雨季“三防””抢险物资的储备及库房的雨季“三防”工作。要求抢险物资能满足抢险需要,做到专库专放。

(13)医务室: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的急救工作。

(14)现场指挥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常务副经理负责组织制定抢救方案和现场抢救工作。

五、预防与预警

1、预防预警信息

办公室在防汛期间必须每天收集气象台发布的信息;
地测科对防洪排涝工程每次下大雨后检查一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进行汇报;
生产技术科负责向调度室报送相关信息,办公室负责向雨季“三防”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2、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矿区气象信息(降雨量)情况划分为以下预警级别:第Ⅰ级:当出现较小的险情时,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各单位要将情况汇报矿调度室及矿地测科。第Ⅱ级:当出现影响矿井正常生产的险情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处于应急状态,根据险情听从应急机构指挥机构的指令做好各自的工作。

3、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

每年4月底,煤矿成立雨季“三防”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上报雨季“三防”工程计划,落实工程资金,落实责任人,制定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在雨季到来前各项工作准备就绪。为了扎实而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在每次下雨后要对全矿的雨季“三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对检查情况采用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2)防洪预警行动

总工办编制的雨季“三防”应急预案要求矿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学习;
启动Ⅰ级预案由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实施,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由矿调度室负责,需经雨季“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签字确认;
启动Ⅱ级预案由雨季“三防”办公室指挥部总指挥负责,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由调度室负责,需经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签字确认。

4、主要防御方案

当险情发生后,各单位要及时汇报办公室,办公室要做好记录,并根据险情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按下列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1)一般险情,调度室通知雨季“三防”办公室,由雨季“三防”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察看,并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2)较大险情,影响局部生产系统正常运行时,办公室要通知值班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及雨季“三防”办公室,根据安全负责人指令调集队伍进行抢险和救灾。

(3)重大险情,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时,办公室要按重大事故通知各单位及按人员名单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到值班室待命,并迅速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救灾指挥部地点设在矿调度会议室。

六、汇报程序和制度:

1、汇报程序:

事故现场人或知情人→调度室→值班领导→矿领导、安全负责人→应急抢险指挥部

2、制度:

(1)主动报告灾情原则。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保证畅通。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时,发灾地点必须向调度室汇报,简要说明灾害的位置、性质、范围、严重程度等情况。

(2)快速反应原则。接到事故通知后,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3)迅速抢险原则。三防指挥部要根据事故情况,快速准确制定救灾方案,抢险小分队等有关部门要争分夺秒的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时间。

(4)突出重点原则。首先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同时,要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和扩大。

(5)主动配合原则。各部门不仅要完成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而且要主动配合、密切合作,提高抢险救灾工作的整体效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要有全局观念,局部必须服从整体。

(6)项目行政领导负责原则。为避免各自为政,延误时间,事故发生后三防指挥部要立即进入救灾状态。所有人力、物力、财力都要绝对服从三防指挥部的命令,对执行命令不力的,三防指挥部有权作出处理。事后,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查办。

七、应急保障系统

1、人力资源保障

应急由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救护、医务、保安等有关部门人员,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

2、通讯(信息)保障

预案中涉及到的单位、部门、人员应保证相互间通讯、信息的通畅,保证预案的及时启动。

3、抢险救援物资的保障

后勤部应储备有三防事故抢险物资,并保证出现事故时,在第一时间投入抗灾抢险工作,达到控制灾情的目的。储备物资必须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并派专人管理。没有应急抢险指挥部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必备设备(见附录——抢险物资储备表)。

4、资金保障

矿备有专用应急救援费用,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保证抢险所需资金的畅通。

八、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确认灾区内伤亡和遇险人员全部获救。

(2)保证安全原则。抢险救援结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诱发其他事故隐患。

(3)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监控仪表的连续监测监控,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2、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抢险指挥部汇报情况,经指挥部认真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批准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后,宣布救援工作结束,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救援指挥部汇报。

3、后期处置

(1)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员,清点装备、器材;
核算救援费用,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3日内写出救援报告。

(2)本矿组织有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救援过程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

九、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通风科负责该预案的管理工作,并根据模拟演习中存在的问题,对预案进行修改补充。预案更新工作于每年5月1日前完成。当矿区有水灾事故发生时,由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总工办、办公室、通风科等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各相关单位实施。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预案的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恪尽职守,工作做的扎实到位未发生任何事故,则相关单位进行奖励;
若在预案实施期间,由于某些相关单位工作疏忽、监督不力,导致人为因素造成水灾损失,则对相关单位处于相应罚款。

3、预案备案

雨季“三防”应急预案资料室进行备案。

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5月1日起实施至10月1日结束。

应急救助预案 第21篇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人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区救灾工作实际情况。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 适用范围

1.4.1 适用的灾害种类

我区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2 适用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1.4.3 参照适用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 启动条件

2.1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4 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 组织机构

屯溪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人武部、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建办、区粮食局、区统计局、屯溪地税分局、区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对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报告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区人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4)区局:负责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区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区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

(6)区经委:负责组织辖区管辖单位参与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7)区人武部: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8)区农业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区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区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0)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应急急救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11)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2)区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13)区交通局:负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负责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修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加强指导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5)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保证灾区商品及时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家禽家畜的购销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际合作项目。

(16)区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18)区水利局:及时通报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信息,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水库实施调度,指导督促修复损毁的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19)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20)区城建办:负责协调灾后群众住房、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有关手续的报批工作;负责我区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工作。

(21)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22)区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工作。

(23)屯溪地税分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减免税政策。

(24)区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维持市场价格稳定。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3.2.1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局,为区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1)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生产救灾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3)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4)协调救灾过程中的各方关系;(5)完成生产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置特大自然灾害,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加强办公室力量,补充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交通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与区局联合办公。同时,将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分为8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区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商务局、屯溪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2)查灾核灾组:区局牵头,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粮食局、区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区卫生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局、区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产自救组:区农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屯溪地税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力量迁移、新建受灾群众住房,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区监察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人员。

(7)宣传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2.2 专家组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区局负责人和区、水利、农业、粮食、统计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

(1)监测、查核、评估灾情;

(2)分析、研判灾害趋势;

(3)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1)区级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区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3)必要时申请省、市救灾资金支持。

4.2 物资准备

(1)区局做好本区的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会同区有关部门采购和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在灾前应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全区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我区与省、市部门的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区与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

(2)逐步建立区、水利、城建、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4 救灾装备准备

区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1)加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6 社会动员准备

(1)完善部门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3)充分发挥各级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

(4)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良好的救灾捐助社会氛围。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各街道救灾应急预案应对辖区内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可以向市、区部门申请拨给救灾帐篷。全区遭受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区视情向省、市申请调用救灾帐篷。

4.8 救灾技术准备

(1)各级政府应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船只、移动电话、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2)保证通信畅通,汛期期间,局相关负责人,救灾办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因救灾工作需要个人通信费增加者,应适当给予补助。

4.9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区级政府救灾部门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区救灾部门每年应争取参加一次上级救灾部门组织的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各镇、各街道平时应加强救灾应急训练和救灾救护训练,应对大灾大难突降时,应急队伍能够讯即赶赴灾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保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和信息传递

(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5.3 灾情信息管理

5.3.1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3.2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镇、街道办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区局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街道级办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级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区级局上报,区局每天10时之前向市部门上报。

(3)灾情核报。镇、街道办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局部门报告。

5.3.3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部门协调农业、财政、水利、教育、粮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农业、水利、粮食、统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进行:洪涝、干旱灾害见《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见《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森林火灾见《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2 预警响应程序

(1)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2)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3)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6.3 预警响应措施

按照“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以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互助为补充”的救灾工作原则,实施救灾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负责,部门协助。特别严重、严重及较重自然灾害的救助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各级政府及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团结协助,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特别严重及严重自然灾害,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快速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医等问题。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本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救助。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响应原则,灾害发生后各级人府同时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救助预案;确定灾情报告、响应等级和责任主体、启动和结束响应程序、响应措施等内容。

7.2 响应等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三个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3.1 ⅰ级响应

7.3.1.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200间以上。

7.3.1.2 启动程序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7.3.1.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建议,区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7.3.2 ⅱ级响应

7.3.2.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200间以下。

7.3.2.2 启动程序

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7.3.2.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7.3.3 ⅲ级响应

7.3.3.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1人以上(或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100间以下。

7.3.3.2 启动程序

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7.3.3.3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7.4 响应措施

7.4.1 应急响应

7.4.1.1 启动ⅰ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2)区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10时前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区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并按相关规定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检修厂房、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9)灾后恢复重建组及早对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申报、立项,争取灾后尽快实施。

(10)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处置、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研究解决。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区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申请省、市支持。

7.4.1.2 启动ⅱ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2小时内,指挥部领导带队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局向市局报告,请求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

(4)根据灾情需求或区领导指示,区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5)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市局报送信息。

(6)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根据情况,申请省、市支持。

7.4.1.3 启动ⅲ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局接到灾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市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区级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7.4.2 新闻报道

7.4.2.1 报道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4.2.2 新闻发布

区政府新闻办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和救灾信息。

7.4.2.3 内容审核

区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救灾新闻,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区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区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由区城建办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新闻媒体报道灾情和救灾信息,按党委、政府新闻宣传管理渠道归口管理。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1.1 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镇人府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8.1.2 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镇人府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区级部门逐级审核、上报。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镇人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时上报。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

8.1.4 救助方案实施

区级人府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并请求市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区级部门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救灾金将通过一卡制发放到灾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8.2 恢复重建

8.2.1 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8.2.2 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区人府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区政府根据全区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级申请并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各镇人府负责制定本辖区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方案。

8.2.3 组织实施

各镇人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8.2.4 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区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区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学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8.2.5 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区物价局等部门做好灾后重建中的建材生产、供应和建筑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本预案未加限定所称的“灾害”,均指自然灾害。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社会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等。

(3)冬令期间:指当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个月时间。

(4)春荒期间:指3月份到5月份的3个月时间。

(5)荒情:因灾造成受灾群众在冬令、春荒等时段的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主要是口粮和过冬衣被。

(6)本预案中数字,称“以上”的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奖励和法律责任

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9.3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本预案,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322716。

9.5 预案的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关于印发黄山市屯溪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屯政办〔20xx〕56号)同时废止。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启动条件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4.2 物资准备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4.4 救灾装备准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4.6 社会动员准备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4.8 救灾技术准备

4.9 宣传、培训和演练

5. 预警预防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与报告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5.3 灾情信息管理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6.2 预警响应程序

6.3 预警响应措施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7.2 响应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4 响应措施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2 恢复重建

9. 附 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奖惩和法律责任

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9.5 预案的实施或生效实效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0.3 各种规范文本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10.3 各种规范文本

包括预案启动审批、应急期间信息通报、新闻发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详细列出预案参与部门(单位)及联系人名单和通联方式,并及时更新。

应急救助预案 第22篇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孙权

成员:张学昌、把玉萍、王天珍、保生荣、保生舜、刘金玉

张延仁、张正兰、张重权

二、工作总结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五、主要职责是: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教育局、中心校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局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应急救助预案 第23篇

地震灾害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之一,其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了巨大威胁。为了保证破坏性地震临震的预报发布后,迅速全面地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准备工作以及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州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中心学校所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三)工作原则

1.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本着“内紧外松”的原则,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加强宣传,从细节抓起,适时演练,提高防范措施和自救技能,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
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反应,紧急疏散,迅速判明性质,并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
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和教学秩序恢复工作。

2.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立即按照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体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出现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危机时刻,学校领导和教师,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中青年教师一定要发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英勇顽强,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宗旨开展救援工作。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中心学校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13xxx2,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xxxx。

根据地震发生的具体情况,由组长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所属学校人员支援重灾学校,可调用物资,所属学校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职责:

(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开展抗震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震救灾意识和识别地震谣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
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
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
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应急机构

乡中心学校是乡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承办本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具体工作。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筹集,救助装备的准备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处理地震的后勤保障工作,中心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完全小学教导主任、幼儿园副园长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完全小学、幼儿园要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本校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地震事件,各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1.校(园)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以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导处、政教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四、应急行动的.实施

(一)正常抗震救灾工作

各校(园)在每年春季开校初制定抗震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震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
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地震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震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指导督促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2次以上的地震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震的预报期,布置防震工作,全体教职工应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各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以及幼儿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二)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各级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障

进入防震应急状态后,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根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维护、使用制度;
对本单位以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污染等次生灾害暴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临时避难场所进行规划。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地震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应急救助预案 第24篇

为保证我县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时,供销合作社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行动,高效有序开展救灾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境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突发性特大自然灾害的救灾应急工作。主要灾种包括:洪涝、地震、干旱、冰雪灾、火灾等。

二、启动条件和程序

(一)条件。当我县内发生了较大的洪涝、地震、干旱、冰雪灾、火灾时。

(二)程序。

1、接到县政府或主管部门向总指挥、副总指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预警预报或灾情评估情况,提出启动建议。

2、县社救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根据预警预报或灾害评估情况,召开有关部门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接到启动命令后,迅速开展工作,紧密配合,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工作任务。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机构设置

1、救灾应急总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社务指导股)

3、救灾应急工作组

⑴灾情搜集评估组

⑵救灾物资保障组

⑶救灾宣传报道组

(二)主要职责

1、救灾应急总指挥部:实施对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调动、整合全省救灾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救灾应急措施。

2、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掌握和上报灾害信息;
传达救灾应急总指挥部的工作指令;
根据需要组建工作组;
协调指导救灾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召开会议,研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3、工作组职责

⑴灾情搜集评估组:负责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负责对灾害损失造成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估。

⑵救灾物资保障组:负责灾区、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的调运,制定应急救灾物资、款项分配方案以及应急救灾款物的接收、使用、下拨管理工作

⑶救灾宣传报导组:负责救灾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

四、救灾准备

(一)制定工作预案。本预案是县社在突发性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工作的基本预案。各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救灾应急工作预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救灾应急工作有序进行。

(二)人员准备。各股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救灾应急工作,面对突发情况,提高抢险救灾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物资准备。根据县政府的要求或灾区的实际情况,储备一定的应急救灾物资和款项。

五、其他事宜

(一)本预案将根据救灾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改。

(二)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推荐访问:预案 救助 应急 应急救助预案24篇 应急救助预案(合集24篇) 应急救助方案

本文来源:http://www.triumph-cn.com/fanwendaquan/gongwenfanwen/2023/0906/103743.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