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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纤琐见长”到“成一家之言”——《南汉春秋》与《南汉书》之撰述路径及学术价值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9-27 09:05:02

崔 壮

由“纤琐见长”到“成一家之言”——《南汉春秋》与《南汉书》之撰述路径及学术价值

崔 壮

(河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刘应麟与梁廷枏先后著成纪传体南汉史,而旨趣不同,所著之书亦表现出不同之面貌。刘著《南汉春秋》,意在“以纤琐见长”,故所重一为“广搜”,一为“分析”。梁著《南汉书》,旨在“成一家言”,故竭力从事于整齐体例、考核异同,并别辑《南汉丛录》《金石志》《文字略》为一书,不使与纪传正文相杂。从“以纤琐见长”到“成一家之言”,反映出一种治学路径,二者皆不可或缺、各有价值,与章学诚由“记注”到“撰述”之理论设想具有相同精神内核。在“成一家之言”成为著述者普遍追求之学术环境中,刘应麟不妄作史而甘为“纤琐”之态度更为可贵。

《南汉春秋》;
《南汉书》;
撰述路径;
学术价值

清人著纪传体南汉史有两种,一为刘应麟《南汉春秋》,一为梁廷枏《南汉书》,而论者大都以梁著为优,扬之上天,以刘著为劣,按之入地①。细察之则不然,刘、梁二书体现了两种不同之撰述追求,应一本“同情之了解”原则,从不同视角予以考究、评估,而未可仅据同一立场施加比较,便轻下优劣之意见。本文对此以讨论,以彰二书之撰述路径及学术价值,请读者指正。

刘应麟,字允成,又字玉书,广东番禺人,著有《含章书屋诗草》及《南汉春秋》[1]1761。其人似颇负诗才,邱炜萲《五百石洞天挥麈》载其作五色鹦鹉诗一事云:“明季南海邝湛若以咏赤鹦鹉诗得名,载其所著《峤雅》中,典丽浑成,丰标俊整。后人和者率视原作为不及矣。乾隆时,番禺刘应麟因避其锋,欲出偏师以相制胜,别为五色英武诗,独不及赤者一种……五首中,惟黑鹦鹉作稍弱,余作各存面目,虽未足上掩前人之长,然亦不为前人所掩。”[2]152可借以略窥一斑。嘉应学者李黼平在为刘氏《南汉春秋》所作序中更称其“以诗人著书”[3]3,很值得玩味。一方面表达了对刘氏诗人身份之认可,另一方面似乎隐含着对其妄自撰史、不知史体之讥刺。因为中国古代历有“文人不能修史”之理念,故李序虽不无溢美之词,却恐由此一语而尽失“赞美”之效。然而,实际上文人也罢,诗人也好,能否修史之关键在其是否同时具备史家之素养,事求其实、义求其公、例求其当,而非但求文辞之工、修辞之美而已。迁史之兼骚韵,班书之具赋才,并无碍二者之为良史。故再品李氏“以诗人著书”之语,所蕴含的抑或是对刘应麟将诗骚品格注入史传编撰之揭示,是对其作为诗人不畏艰难之感佩。

刘应麟著《南汉春秋》始于乾隆六十年,正值“游幕归来,家居无事”。当游览南汉遗迹,凭高吊古,而事迹散佚、记述缺略,难为按据。身为番禺人,未免为乡邦情感所左右,遂慨然以撰述为己任,历时五载而告成功。初为四卷,后刊行时重订为十三卷。其《自叙》云:

盖古人作史,于正统为特详,其偏霸之国,人物事实多略而不备。故欧阳《五代史》附《十国世家》于末,其间叙事虽称简洁,然颇多遗漏;
仁和吴任臣撰《十国春秋》以补之,于是人物列传遂了然可睹。至古迹、事迹只叙一二,仍不全载,盖不以纤琐见长也。余……不揣孤陋,取南汉人物、事实、古迹而编辑之,网罗典籍……为世家、为本纪、为列传、为纪元、为地理,以及艺文、古迹、事迹,条分缕析,然后南汉之得失盛衰、遗风剩地,夫亦可一览而考核不至无稽矣……所采群书不下数百种,断不敢臆说杜撰,率尔无徴,为同辈指摘。其中琐事纤语,不忍遽弃,时复录载以资见闻。虽然,广搜之心期在无遗,而繁猥之讥恐所不免。嗜痂覆瓿,悉听同人,余何能置辨焉。[4]4-5

刘氏著书之旨趣、编纂之方法已然十分明了:责古人于偏霸政权之人物事实“略而不备”,欧阳修《新五代史》“颇多遗漏”,吴任臣《十国春秋》“仍不全载”,皆可谓“不以纤琐见长”;
而其著《南汉春秋》则一改古人作史风范,力求“以纤琐见长”,所谓“广搜之心期在无遗”“琐事纤语不忍遽弃”,即使不免“繁猥之讥”,亦悉听之任之。简言之,即纤琐必录以求全责备,而非欲效法古史家,志在删述笔削。

其一,《南汉春秋》之“纤琐见长”表现在搜罗琐事纤语而汇聚之,主要见于《古迹》《事迹》二篇。《古迹》篇叙南汉相关古迹一百余处,厘为三卷,所叙一般包括方位情况与历史内涵两方面内容,间有置疑、考证文字。简或三两言,如《封州江口》:“封州,高祖时改为封兴州。代祖谦表为封州刺史,及卒,高祖代,南汉实起家于此。”[4]85《天衢书院》:“在连州静福山,高祖时郡人黄损肄业处。”[4]89《讲书堂》:“在乳源县东二十里毬冈,胡宾王尝读书于此。有濯缨亭,几案皆石,至今遗迹尚存。”[4]102详或百千言,如《高祖墓》《碧落洞》《天华宫》等,文繁不录。刘应麟此篇之例盖仿自方志书中之《古迹志》,然以之附于一代之史中,尚属首创。与方志所叙杂列各代、无的放矢不同,刘氏将南汉古迹逐条叙述,汇聚成篇,颇有与纪传经纬互参之势,即《古迹》为南汉人事之叙述提供更加具体详悉之场景,而纪传叙事为古迹内涵之发扬提供历史文化之支撑。《事迹》篇叙南汉奇闻异事,凡三十一条,总为一卷,刘应麟自谓:“摭拾其事以资考据,至如吉兆咎徴、草妖木怪亦悉录而不遗……不敢以其诡而遂阙也。”[4]111

此外,列传部分在摘录吴任臣《十国春秋》之余,更从多方进行搜罗,如《后妃美人列传》之补传苏才人、素馨美人、离非女子,得自笔记小说;
如文武宦诸臣列传之增叙周邦、刘曜、梁裴、卢应勅、陈守中、郑敬赟、孔廷谓、孔廷津、陈延嗣、邓怀忠、刘廷威,《女子列传》之增叙邓三十三娘,得自金石铭刻;
如《武职列传》之增叙邓存忠、周思琼、麦汉琼,得自史部叙事。如是皆可谓“广搜之心期在无遗”也。

其二,《南汉春秋》之“纤琐见长”表现在刘应麟分析、整理吴任臣《十国春秋》南汉部分之方式上。

首先,析出前人纪传中附见之人为独传。例如吴任臣《十国春秋》附刘谦于《烈宗世家》,而刘氏则析出另立《代祖世家》以为全书之首篇。又如列传之中,李进、陈光事迹析自《高祖本纪》,刘传、刘思潮、谭令禋、林少强、林少良、何昌廷析自《殇帝本纪》,尚玉楼析自《中宗本纪》,吴昌文析自《中宗本纪》与《后主本纪》,丁琏、刘守忠、靳晖、田行稠、李承进、卿文远、辛延偓、梁鸾真、樊胡子、乐范析自《后主本纪》。析出之人虽大多仅具官职而鲜有事迹,甚至并其邑里亦阙,例如《卿文远传》载:“卿文远,后主时为谏议大夫,宋将潘美攻克韶州,被擒。”[4]40《靳晖传》载:“靳晖,后主时人。宋将潘美等克贺州,师次昭州时斩之。”[4]46余皆类此,诚可谓纤琐必录。

其次,拆散吴任臣对列传之分类命篇,而重新分类、编次。吴氏编纂列传,颇具正史作者撰述之意,将同类之人合为一篇,其后加论,如将赵光裔、杨洞潜、李殷衡、倪曙、何泽、刘濬合为一篇,以皆南汉开国致治之要臣;
将苏章、梁克贞、李守鄘、程宝、孙德威合为一篇,以皆高祖时之虎臣战将;
将何瑱、刘瑭、何词、李纾、郑翱合为一篇,以皆出使岭外之行人;
将林延遇、龚澄枢、许彦真、陈延寿、李托、薛崇誉合为一篇,以皆祸国亡国之宦官。而刘应麟则反其道而行之,彻底拆解此种联系,而但以文职、武职、宦官、仙释、女子为类,大体依时间先后、篇幅长短编次成篇、分为子卷。章学诚云:“列传之体本参差,而史家以画一失之。”[5]967-968较之吴任臣之参差,刘书更加画一,甚至貌似一种类书式之陈列。然刘氏之选择,并非史识不济,而因此种编纂方式,更具包容性,可纳入更多“纤琐”之言。

基于以上二途,刘应麟纂成《南汉春秋》,大体实现对《十国春秋》南汉部分之解构与重构,完成由“不以纤琐见长”到“以纤琐见长”之改编。

继刘应麟《南汉春秋》之后,广东顺德学者梁廷枏撰《南汉书》十八卷,完成由记注到撰述、由“以纤琐见长”到“成一家言”之转变。廷枏字章冉,号藤花亭主人,博涉多通,而尤精史学[6]6049,大约于道光九年(1829)著成《南汉书》,其撰述之旨于《自序》中道之甚明:

南汉偏国短祚,值干戈俶扰②,少载笔之士,纪纂荒缺。胡宾王《兴亡录》久佚不传,周克明撰《国史》未竟;
粗具崖略者,宋路振《九国志》,国朝吴任臣《十国春秋》而已。吴书惟南唐、吴越较详,南汉纪传事迹既不能悉备,舛驳尤复错出。近人《南汉春秋》又止录吴氏旧文。故千余年来勒为专书,如马、陆之《南唐》,钱氏之《备史》,曾未之见。廷枏……思别著成一家言……取所积荟萃而条理之,厘为十八卷;
《考异》卷如其数,而义例附焉。大抵根据正史、《通鉴》、舆地诸书,旁及说部、金石,事同则采其古,事异则采其详;
说有不可通则旁推曲引务求必当。至单词片语,散存群籍,苟于史例无害,亦并缀补靡遗……廷枏学识葊陋……当以续得更为补编,使其事实燎然,共知兴霸之由,与败亡之故,著千古炯戒,不独资考证、广异闻已也。[7]5

梁廷枏此序与刘应麟之《南汉春秋自叙》,完全反映了作史之两个层次、两种境界。在序中,梁氏首先回溯南汉史之编纂史,或久佚,或未竟,或简略舛驳,或止录旧文,总之未有如马令、陆游《南唐书》及钱俨《吴越备史》之“勒为专书”者。于是,其“思别著成一家言”,不仅欲使“事实燎然”,更欲进一步探索兴霸、败亡之缘由,以“著千古炯戒”,不欲独为“资考证、广异闻”之书也。兹所“不欲独为”者,正是刘应麟所孜孜以求者,所谓俾“南汉之得失盛衰、遗风剩地,夫亦可一览而考核不至无稽”,以及“琐事纤语,不忍遽弃,时复录载以资见闻”也[4]4-5。

第一,重建体例以整齐群言。《十国春秋》初成纪传体系,南汉部分立世家、本纪、列传三例;
《南汉春秋》继之大事搜罗,而任其“纤琐”;
《南汉书》欲成一家,必当重建义例,以为裁取、编次之准则。

首先,摒弃吴、刘《春秋》设“世家”而列“本纪”前之谬例,烈宗、高祖、殇帝、中宗、后主,悉为本纪。梁廷枏解释道:“《(十国)春秋》,南汉烈宗称‘世家’。其凡例云:‘帝称本纪,王称世家……’按:《史记》,孔子而外,如张良、陈平皆未封王,而称世家,是世家曾无定例……总之,分之愈明,则援例愈悖;
征引愈泥,则专主愈难。且如魏武终于王爵,身后方有尊谥,而《三国志》列之本纪……未尝降列世家,岂非以创造始基,得冠本纪首乎?今从其例。”[7]110刘知幾曰:“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8]80著史不可无例,而设例切忌拘泥。自司马迁《史记》以降,安有将一人始末命为世家者?

其次,列传分篇颇能有所变通。《南汉书》列传分为八例,依次为《后妃传》《诸王公主传》《诸臣传》《女子传》《宦官传》《方外传》《叛逆传》《外传》,各传前有序而后无论。前七例,沿袭吴、刘《春秋》而重加整饬;
末新辟《外传》,收录与南汉相关而未臣服之人,包括卢光稠、庞巨昭、刘昌鲁、曲承美。其中最可说者为《诸臣传》,凡有五卷。章学诚尝论篇、卷之不同云:“篇之为名专主文义起讫,而卷则系乎缀带短长。”[5]329梁廷枏颇晓此道,本纪、列传各卷篇幅均大致相当,一篇过长,则分为多卷,如《高祖本纪》《后主本纪》,一篇太短则多篇共为一卷,如《女子传》共轩辕术等为一卷,《叛逆传》共《外传》为一卷。《诸臣传》跨有五卷,表面上看既不例取《南汉春秋》以文职、武职为区分,亦不效法《十国春秋》每卷之内再作分篇、再加标题,而唯以每卷篇幅为限进行划分,每卷标题虽仿《汉书》《三国志》如“赵杨李倪王列传”“二刘钟暨陆雷陈伍卢李植萧王冯胡列传”,却于各传之间很难找到合卷共篇之依据,尤其包含十数人之卷。而细察之则不然,因南汉臣传大多事迹较少,如吴任臣般之划分未免显得琐屑,故梁廷枏在编次时有意将相关或同类之人前后相属,以为隐性之分篇,既无琐屑之观感,又达以意命篇之效果。第十四卷之《列传第八》,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为轩辕术以下至于丁琏,后一部分为《女子传》。前者不冠“诸臣”之名,梁氏自道义例云:

轩辕术、林楚材、胡万顷身非职官,述与万顷二人以例应别立《技术传》。古成之未仕南汉,可不立传;
然考其隐处罗浮,在南汉未灭以前,践土食粟,较之石文德、孟宾于有别,于例应与楚材并入《隐逸传》。何泽,止佐隐幕府。梁文,虽就岩幕,而称帝时辞职遁去,不可目为南汉臣,例应别立《幕属传》。杨廷艺、吴昌文虽称臣,而终其身不肯入朝。丁琏虽曾授旄节,而私称王号,于例应别立《外臣传》。今嫌名目繁琐,统附诸臣之后而别为一卷。[7]174

是言颇可证梁氏隐为分篇之举。由此反观五卷之《诸臣传》,《诸臣传一》《诸臣传二》当为一篇,所传皆南来之臣,且为南汉开国致治之要臣。《诸臣传三》苏章、梁克贞、程宝为一篇,皆为南汉前期之名将;
其余为一篇,皆曾举南汉进士第,而或阿谀奉承,或刚正直谏。《诸臣传四》何词及所附何瑱、刘瑭、郑翱、萧规、公孙惠、滕绍英为一篇,皆为出使岭外之臣;
萧益、侯融、王翷为一篇,皆以谏言为主之臣;
吴珣、谢贯并所附康崇保为一篇,皆善战之将军。《诸臣传五》刘传、刘博古、曾芳并所附谢杰为一篇,皆主政一方之循吏;
雷岳、陈守中为一篇,皆执笔撰文之词臣;
伍彦柔、卢收、李承渥、植廷晓为一篇,皆后主时抗宋之武臣;
萧漼、王珪、冯邴、胡宾王为一篇,皆由汉入宋之臣。

再次,较多使用附传方式,以处理因短传过多而甚显丛杂之弊。有论者谓:“吴书列传百二十五人,于偏霸之朝,所传诚不为略。应麟增多五十人……于卷目一一列之,虽多何益?”[9]106梁廷枏虽然对刘书颇为轻视,却未尝不受益于其网罗之功,列传中如谢尚仪、苏才人、波斯女、素馨、离非女子、陈光乂、周邦、刘传、辛延偓、卿文远、胡宾王、吴昌文、丁琏、乐范等传皆首立于刘氏《春秋》。固然如此,梁书却无后人“虽多何益”之讥,其故便在于附传方式之广泛采用,而不似刘氏一一并列卷目、更一一列叙于传中。当然,附传与主传之间,总是存在某种关联,如传王诩,以陈光乂为附;
传梁克贞,以李守鄘、程宝、孙德成为附;
传何词,以何瑱等六人为附;
传刘博古,以曾芳、谢杰为附;
传李承渥,以辛延偓、卿文远为附。

第二,参核群书而定其是。著史而使“事得其实”,方不失作史之意[10]5。故吴任臣著《十国春秋》,间有考异之文注于文间,而梁氏依然以为“舛驳尤复错出”。刘应麟辑《南汉春秋》,删去吴书间注,却非毫无考证,而梁氏称其“止录吴氏旧文”,颇不以为意③。盖考证之业,后出转精,《南汉书考异》之篇幅几与正文相等,引书之广、辨正之精,绝非吴任臣、刘应麟辈所能望及④。梁氏《自序》提及三条考证原则:一是“事同则采其古”,似指所叙事同而所次文异,则采纳成书较早者;
一是“事异则采其详”,即所叙事异,则采纳较为详实者;
一是“说有不可通则旁推曲引务求必当”,即所叙与常理相悖而无其他说法立异,则从侧面曲加引证以求其当。按此三条皆一般准则、相对而言,古未必优,详亦未必真,面对具体问题常需具体分析,《考异》具在,兹不复引。梁氏曾说注史之难:“必将上收国籍,下采官书。搜草野放失之旧闻,聚贤哲流传之集录。首举地舆之纪,旁逮金石之文。土语方言,胥供其掇拾;
丛谈说部,并助其翻稽。”[11]417是亦可视作其考史之艰途。《南汉书》成后,梁氏依然继续校改,并曾与《南汉纪》作者吴兰修就南汉史事进行商讨,可见其著史之谨严态度[12]382-384。

第三,南汉人物之传,大都为后人考补,故多过于简短,尤以刘氏《春秋》所补诸传为最。梁廷枏遂略为扩充,使叙事稍具首尾、细节稍加丰富。例如刘书《辛延偓传》:“辛延偓,后主时为韶州刺史,加节度副使。宋师陷韶州,李承渥败死,延渥遂间道遣信劝后主纳欵。”[4]46梁书则补叙为:“辛延偓,累官韶州刺史。承渥败,美等入韶城。被执,拘留宋军中,见军盛,知不复可拒,遣人间道归劝后主诣军前迎降。后主意动,召诸臣谋,为内太师李托所阻。”[7]69又如《丁琏传》,更可见梁氏考补之功。刘书题为《交州节度使丁琏传》:“丁琏,后主时以吕处玶等争立交趾,举兵击破之。州人遂推其父丁部为州帅,琏继立,遂授是职。”[4]45梁氏增叙为:“丁琏,祖公著,为交州牙将。父部领。杨廷艺既受节旄,使公著权欢州刺史、兼御蕃都督。公著卒,部领嗣。初,中宗命吴昌文节度静海军。至是,卒,诸将争立。乔知护起峰州,杨辉起武宁州,昌文参谋吕处玶、交州牙将杜景硕各持不相下。时土豪乘机相结为寇盗,平桥吴昌炽、阮家湾阮宽、唐林吴日庆、超类江李圭、仙游阮守捷、细江吕唐、西扶阮超、回湖烈矫顺、藤州范白虎、布海陈览各据地乱,攻交州。琏随部领以所部兵三万人击之,皆败。交民推部领为州帅,号大胜王。部领自署琏为节度使,使以事来告。后主因命琏即真。居三年,琏遂私嗣王号。闻岭表平,上表贡宋方物。太祖命仍为静海节度使。不数年,卒。”[7]76不仅增加丁琏祖父生平信息,而且补述“吕处玶等争立交趾”之详情。梁氏之增补列传,由此可见一斑。然由此所不可避免者在于出现叙事复见多篇之弊,尤其是本纪与列传之重复,梁氏深知此点:“若夫一事而牵涉数人,虽以所主分详略,而叙次不得不复,固古史所难免。”[7]5是诚无可奈何之事,更何况事少之南汉。

第四,别辑《南汉文字略》《南汉丛录》二书,不使与纪传体例相杂。刘应麟设《艺文》篇,收录南汉时人之诗文著述,存者即全文录入,与正史常例不合。又辟《古迹》《事迹》二篇,以存零篇碎简,例取方志,更非纪传史体所有。兹三篇于“以纤琐见长”之刘书,自无不可容之理;
而于甚忌“烦而不整”之史家撰述、一家之体[8]206,则必删之而后可。梁廷枏著《南汉书》,面对“纤琐”资料,分三途加以处理,即将“于史例无害”之“单词片语”“缀补”于纪传正文;
有助辨正史事者征引入于《考异》之文;
其余无处可归者,则别辑为《文字略》《丛录》二书,与《南汉书》相辅而行。《文字略》凡四卷,其意盖本章学诚《诗》与《春秋》分立、《文征》不入史书正文之论[5]941-944,988-993,收录南汉人之诗文著述、金石铭刻以及与南汉史关系密切之岭外人文。《丛录》汇得两卷,收南汉之“轶闻杂事”[13]177,用意与章学诚之《丛谈》颇为相近。章氏自述其旨云:“《丛谈》一书……征材之所余也。古人书欲成家,非夸多而求尽也。然不博览,无以为约取地。既约取矣,博览所余,拦入则不伦,弃之则可惜,故附稗野说部之流而作《丛谈》,犹经之别解,史之外传,子之外篇也。”[5]831梁廷枏承章氏之意别撰二书,而不使强附纪传卷后,既为其去繁归整、成一家言扫除障碍,又为后人之继续研讨南汉历史乃至重撰专史保存资料,可谓一举两得。

由是四途,梁廷枏著成《南汉书》,实现对“纤琐”之整合,论者以其“较马、陆诸家为有体裁”,较刘应麟《南汉春秋》则有“上下床之别”[14]137,足谓成一家之言矣。

“纤琐见长”与“成一家言”可视作两种不同之著书方法或宗旨,亦可视为两种风格相异、功能相异之著作形态,与章学诚之区分“记注”与“撰述”具有某种程度之相似。章氏所谓“记注”,是指以保存史料(藏往)为目的,通过一定之程序和法则对史料进行整理,以达到条理分明且“赅备无遗”之史籍形态;
而所谓“撰述”,则是在“记注”基础之上,本经世致用(知来)之宗旨,“抉择去取”而无一定法则之史籍形态[5]36。易见,章氏所云皆为一种理想状态,在史料严重不足情况下纂成之“纤琐见长”之《南汉春秋》与“成一家言”之《南汉书》远不足以达到“记注”与“撰述”之标准,但基本精神与核心内涵,即前者重“藏往”、后者重“知来”,应是一致的。

“记注”与“撰述”对著者素养具有不同要求,甚至可谓天壤之别。记注者,识文能书之胥吏即可胜任。而撰述者,唯有“不世出”之史才方能担当。刘知幾云:“史有三长,才、学、识,世罕兼之,故史者少。”[15]4522曾巩以为良史必须具备四种能力,即“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知之意,其文必足以发难显之情”,如此而后“其任可得而称也”[16]26993。章学诚更进一步提出“史德”,并指出“郑樵有史识而未有史学,曾巩具史学而不具史法,刘知幾得史法而不得史意”[5]888,则撰述之才不仅需备史德、有史识、具史学,还要知史法、得史意。基于如此要求,章氏多次感叹史才之难得,如称郑樵为“史迁绝学,《春秋》之后一人而已”[5]249,在邵晋涵死后则说:“昊天生百才士,不能得一史才,生十史才,不能得一史识,有才有识如此,而又不佑其成,若有物忌者然,岂不重可惜哉?”[17]177如郑樵、邵晋涵般仅具一二之长者已这般难得,更何况兼具数长之人乎?而世之著史者,量力而为者少,不自量力者多。

自司马迁之后,“成一家之言”成为历代著史者纷纷标榜之追求,而低调谨严以整理史料之记注者绝少。章学诚曾评价历代正史道:“子长、孟坚氏不作,而专门之史学衰。陈、范而下,或得或失,粗足名家。至唐人开局设监,整齐晋、隋故事,亦名其书为一史;
而学者误承流别,不复辨正其体,于是古人著书之旨晦而不明。”[5]249是以唐代开局设监、擅称著作、名书为史,作为导致后世学者“误承流别”、史学中绝之祸首。“开局设监,集众修书”,本应“纂辑比类”“整齐故事”以成存旧藏往之记注,而其偏偏要以“决断去取为急务”,妄为“笔削独断之专家”[5]253。章氏又以书法作比道:“钟、王不世出而双钩不绝于天下,则谨守故迹以待神明于钟、王之法者变而通焉;
左、马不世出而掌故不绝于天下,则整齐故事以待神明于左、马之才者笔而削焉;
此则自然之理也。乃今之言书法者不废双钩,而矜文章者耻言掌故,动以作者自命,不肯谨拾闻见以待其人,是犹不能书者,见元常之巧妙,窥逸少之雄奇,而思奋笔追踪⑤,以谓变化由我也,其不同于画墁也者,亦几希矣。”[5]501其中“矜文章者耻言掌故,动以作者自命,不肯谨拾闻见以待其人”一句话道出“妄言著述”现象存在之根由,即“耻言”与“不肯”背后那颗好名之心。

为此,章氏特意为“府史”,即“庶人在官供书役者,今之所谓书吏”正名,指出“府史”之史与大史、小史、左史、右史、御史之史同,“皆守掌故而以法存先王之道也”[5]270。又为“比次之书”正名,“拟之糟粕与粪土”,“非贬辞也……有璞而后施雕,有质而后运斤;
先后轻重之间,其数易明也。夫子未删之《诗》《书》,未定之《易》《礼》《春秋》,皆先王之旧典也”[5]259。“比次之书”即为“记注”,是撰述者删削之依据,是史学所由以发生之必经之途。章学诚又进一步倡导“待其人而后行”之理念,在《申郑》《答客问》《书教》诸篇中颇有详尽之敷演陈述。如《书教下》篇云:“《周官》三百六十,天人官曲之故,可谓无不备矣。然诸史皆掌记注,而未尝有撰述之官,则传世行远之业,不可拘于职司,必待其人而后行,非圣哲神明,深知二帝三王精微之极致,不足以与此。”[5]36章氏还在删订曾巩《南齐书目录序》时将此观念注入,如云:“《周官》大小内外诸史,可谓备矣。然皆辞命记注之职,未有任作史者。圣人以为非常之才不恒有,职司谨守故事,必待其人而后行,非可于时百执事之中,设专官以期必之也。”结尾处论及萧子显《南齐书》,则删去曾巩对良史之呼吁——“盖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故为之者亦必天下之材,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岂可忽哉!岂可忽哉”,而增补道:“七帝二十四年,事迹粗在,于是当附《南史》并存,待其人而笔削者也。”[5]525-527两处增文共同表达出不妄作史与及时记注以待撰述之理念。

刘应麟即章学诚所谓“谨拾闻见以待其人”者也。对于著史者而言,“纤琐”大多情况是一个贬义词,后人对《南汉春秋》之“纤琐”印象即出自负面。而刘氏却执意追求之,甚至趋于某种极端,将之作为一种撰述风格、方法乃至类型。细究之,刘应麟之“以纤琐见长”包含两层内涵:第一,它是网罗史料之方法与目标,要求著者必须不厌其烦,如刘氏对列传之增补、《古迹》《事迹》篇之纂辑;
第二,它是著史过程中最初级之“比次”,要求尽可能打破和避免有目的、有意义、更高层次之“整合”与“编次”,如刘氏对《十国春秋》南汉世家、列传之分解重组。又如《纪元》篇载南汉纪年与中原五代纪年之对照,《地理》篇详载南汉六十九府州之“或省或仍、乍得乍失”[4]69,而论者谓其“非表非志”[9]106。按刘应麟即便无知,亦不至于并纪表志传之体暗昧不通。不著表、志之名,或正为摒弃“整合”之法,从而保持一种自由、纤琐之状态。“非表非志”,换言之即“或表或志”,展现出更多可能性。由是来看,“以纤琐见长”,即是对章学诚“记注”范畴特征之揭示,乃以不妄作史、惟事搜集之姿态搭建起通向史家删述笔削而成一家言之桥梁。《南汉春秋》之《艺文》篇辑录南汉时人之著述,存者录其文,亡者录其目。是篇《后论》云:“非敢同班掾志艺文止存其目、不具其书,效史职所纪唯事与言、他非所及者比也。”[4]83所言正是此种自觉之“记注”态度。

梁廷枏即章学诚所谓欲为“笔削独断之专家”者也。虽于《自序》中诋刘氏《春秋》为“止录吴氏旧文”,却不能不因刘氏之搜罗。而后世学者不知深察刘、梁各自意趣而妄下评判,终致刘书鲜为人知,而梁书暴有大名。由“以纤琐见长”至“成一家之言”,是一种治学路径,一种学术史叙事,更应该成为一种学术分工。二者皆不可或缺、各有价值。而在动辄以“成一家之言”为著述追求之学术环境中,刘应麟不妄作史而甘为“纤琐”之态度,不啻更为可贵。当然,这种分工在今天仍有意义。它涉及整个学术界之整合与规划,涉及学术权力、利益之分配和争夺,不可能通过体制力量来实现;
只能依靠学者之道德良知,通过倡导彻底之“为己之学”,遵循章学诚所常言之“因其性之所近,勉其力所能为”之治学原则,才能有开辟学术新境之可能[5]495。这是“待其人而后行”学术理念得以实践与贯彻之根本前提。

①关于学界对刘、梁二书之不同评价,参见:赵晓涛《第一部南汉专史〈南汉春秋〉之编纂及其文献价值》,《图书馆论坛》2018年第5期,第132—134页。

②按,“扰”原为“优”,据《续修四库全书》影印《南汉书》改,参见:《续修四库全书》第33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1页。

③ 按,刘应麟于南汉史事考证确为粗疏,但绝非一仍吴氏旧文,而常取金石铭刻及欧阳修《新五代史》等加以参订。本纪修订最多,列传亦常有改正。例如梁廷枏《南汉书考异》《王翷传》“使人要于路杀之”条云:“《通鉴》云:‘未至,赐死。内外皆惧不自保。’《十国春秋》从之。欧《史》云:‘使人杀之于路。’按:当时追论立少之罪,已遭贬谪,复于半道遽赐之死,未免显以淫刑示人矣。晟虽凶暴,似不出此。绎欧《史》之文,当如使盗杀洪昌故智,盖必致之死,而不欲自居杀之之名也。”(《南汉书·考异》卷12,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68页。)刘氏《南汉春秋》此处即取欧史之文,而梁氏不云。(《南汉春秋》卷3《文职列传上》,《四库未收书辑刊》第6辑第10册,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31页。)

④据研究者统计,《南汉书考异》引书多达140多种。参见:王金锋《梁廷楠思想变迁研究》,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51页。

⑤按,“踪”原为“纵”,据《章学诚遗书》改。参见:《章学诚遗书》卷9《杂说上》,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94页。

[1] 温汝能. 粤东诗海[M]. 广州: 中山大学出版社, 1999.

[2] 邱炜萲. 五百石洞天挥麈[M]//续修四库全书: 第1708册.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6.

[3] 李黼平. 南汉春秋序[M]//四库未收书辑刊: 第6辑: 第10册. 北京: 北京出版社, 2000.

[4] 刘应麟. 南汉春秋[M]//四库未收书辑刊: 第6辑: 第10册. 北京: 北京出版社, 2000.

[5] 章学诚. 文史通义新编新注[M]. 仓修良, 编注. 杭州: 浙江古籍出版社, 2005.

[6] 王钟翰, 校点. 清史列传[M]. 北京: 中华书局,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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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刘知幾. 史通[M]. 浦起龙, 通释.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5.

[9] 沈兆奎. 南汉春秋提要[M]//中国科学院图书馆, 整理. 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稿本): 第22册. 济南: 齐鲁书社, 1996.

[10]吴缜. 新唐书纠谬[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11]梁廷枏. 史注策对[M]//艺文汇编: 藤花亭骈体文集. 广州: 暨南大学出版社, 2001.

[12]梁廷枏. 复吴石华司训论《南汉书》书[M]//陈鸿均, 黄兆辉, 补征. 南汉丛录补征. 广州: 广东人民出版社, 2010.

[13]梁廷枏. 南汉丛录序[M]//续修四库全书: 第334册.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6.

[14]周中孚. 郑堂读书记[M]. 北京: 中华书局, 1993.

[15]宋祁, 欧阳修. 新唐书[M]. 北京: 中华书局, 1974.

[16]曾巩. 南齐书目录序[M]//萧子显. 南齐书. 北京: 中华书局, 1972.

[17]章学诚. 邵与桐别传[M]//章学诚遗书. 北京: 文物出版社, 1985.

From Fineness Prominence to One School of Thought: Ways of Compiling and Value ofand

CUI Zhuang

(Department of History, Hebei Normal University, Shijiazhuang 050024, China)

Liu Yinglin and Liang Tingnan finished the compilation of the biographical history of the Southern Han Dynasty successively. Their books show different styles for different purposes. Liu put emphasis on extensive collection and analysis, and famous for his fineness and triviality. Liang, however, intends to create a book of his own, so he revised the stylistic rules, did textual research and compiled the collection of extra materials, inscriptions and writings to become other books that will not be mixed as main body. Both the fragments and book of one’s own are indispensable and valuable. It is a compiling way to finish a book of one’s own through integrating fragments, which has the same spirit as Zhang Xuecheng’s theory of the historical record and book. Liu’s attitude of being willing to gather fragments rather than writing a book is particularly valuable in the academic context of pursuing creation.

,, ways of compiling, academic value

K06

A

1001 - 5124(2023)03 - 0089 - 08

2022-10-17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人旧史新撰研究”(HB22LS013)

崔壮(1991-),男,河北藁城人,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史学史。E-mail: cuiz1537@126.com

(责任编辑 周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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