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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27 14:05:03

工程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在建设项目科学决策、能源节约、环境保护、效益提升方面,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

“十三五”时期,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坚持人才为本、创新为魂、质优为基,一如既往地为城乡建设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进一步优化了勘察设计行业市场环境、提升了行业发展质量,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经济的进步与发展。

“十四五”期间,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总体部署要求,立足于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提质增速阶段,在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改革推进等多重背景下,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上下同心,努力奋斗,积极探索改革,加快业务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推动行业不断取得新发展;
行业发展规模、从业人员数量、营业收入等稳步增长,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实现“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强首府”等战略布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发展情况

(一)行业规模实力不断增强,整体效益稳步提升

“十三五”期末,在广西注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616家,较2015年增长57.95%;
具备甲级资质勘察设计企业129家,较2015年增长51.76%;
从业人员约6.08万人,较2015年增长118.34%;
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7494人,较2015年增长23.38%;
注册执业人员14922人次,较2015年增长207.29%;
营业总收入约达244.38亿元,较2015年增长134.42%。科技创新能力日益增强,科技活动投入约达10.03亿元;
企业累计拥有专利1168项、专有技术410项,累计获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国家级奖项324项、省部级奖项8095项,累计参加编制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762项,参加编制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设计图集(册)256项;
累计有115个项目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1488个项目获得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类奖项;
评选出13位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二)行业管理改革持续深化,市场环境不断优化

“十三五”时期,行业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管理和质量监管逐步数字化、精准化,信息化监管水平显著提升。对跨区域、跨行业承揽业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不断加强,消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收效明显,行业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

——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大力推行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优化营商环境。搭建并运行使用广西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认定发布全区统一的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名录,大力推动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降低施工图审查环节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解决以往施工图审查程序复杂、效率不高等问题。缩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对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工程建设项目,免予施工图审查;
对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优秀”且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活动中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不良信用行为的勘察、设计企业承揽的一般工程试行信用承诺制。

——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注册技术人员、工程项目业绩等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入桂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区外勘察设计企业实施诚信信息登记管理。持续深化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制定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建立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推进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及市场准入清退重要依据。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抓手,扩大事中事后监管覆盖范围,提升信用监管运用深度,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三)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建设质量显著提高

——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措施逐步加强。积极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试点建设,确定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为试点城市,分批确定8个试点项目,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专家库,发布《广西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导则》,成为全国首个完成试点任务的省(自治区)。创新工程勘察质量行为监管方式,上线运行广西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推进勘察信息化数据采集工作,在全区推行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并逐步实现与市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不断强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每年不定期开展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暨抗震设防专项论证监督检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执法,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

——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不断创新。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等新型工程建设组织模式,逐步明确设计单位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和设计施工总承包(DB)等工程总承包模式中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勘察设计执业资格人员的质量责任,强化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终身责任,在民用建筑工程中试点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并取得积极成效。2017-2020年,以设计为主导的EPC和DB等2类工程总承包模式项目77个,合同总金额约达214.6亿元,设计的龙头作用不断增强,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为全行业营业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有效推动市场业务拓展。

(四)民生保障工程全力以赴,居住条件不断改善

完善老旧小区住宅使用功能,助推城市更新行动,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出台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督促各市县落实本级配套财政补助资金。制定实施广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强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审批程序,对各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季度报送机制。至“十三五”期末,广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区14个设区市均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地方支持政策并积极落实地方本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加装完成129部电梯,实践总结出一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广西经验”。

二、存在问题

“十三五”时期虽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要认识到,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在工程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勘察设计品质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存在差距,推动勘察设计高质量发展责任重大。

(一)企业核心竞争力缺乏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不足,部分企业仍存在“资质单薄、业务单一、后劲不足”等问题,上规模、跨行业、有很强带动作用的领军企业不多,与广西经济发展水平和勘察设计队伍规模不相称。勘察设计能力缺乏核心竞争优势,传统的规模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现代工业化产品设计能力难以满足发展需求。

(二)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企业在设计理念、技术应用、科技创新等方面与国内领先水平尚存在一定差距,缺乏立足于绿色建设工程全过程、全生命周期定位并构建自身体系的能力。行业企业在推进数字化转型方面总体较为被动与滞后,难以突破传统的单一粗放式生产方式,一体化、智能化的高端服务供给能力亟待提高。产学研合作平台尚未成熟,高校设计资源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行业研发投入不足,科研投入占收入的比重偏低,技术成果向应用领域转化的比例仍然较低。

(三)高端优秀人才短缺

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等行业优秀人才匮乏,行业高端技术、优秀管理以及专业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人才短缺,尤其是既熟悉国内、国际市场动态,又兼具技术、管理、法律、商务等方面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短缺,高端优秀人才流失现象日益严重。创新激励措施不配套,高端人才吸引力下降。

(四)市场规范化亟须加强

资质挂靠、人证分离、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依然存在,行业信用奖惩机制不够健全,信用评价和信用管理工作起步较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市场环境尚未完全形成。监管信息化、数字化程度较低,基于互联网的行业信息化监管平台有待完善。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关键时期。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步入转型升级深化时期,面临量的转折、质的提升趋势叠加,要抓住新机遇,直面新挑战,充分把握市场新征程、新特征,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积极努力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实现新发展、新作为。

一、广西新时期对外开放新格局充满机遇与挑战

新时期背景下,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都发生着深刻的内涵变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西部陆海新通道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等一批国家级重大开放平台推进建设,为广西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全方位深化开放合作带来重大机遇,也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但也要看到当前国际政治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深刻变化,进入全球大疫情和金融大动荡的时代,外向型经济仍具有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对行业的风险应对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广西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十四五”期间,广西将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推进“两新一重”建设,继续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工程。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智慧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建设、乡村建设行动等工作任务为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广西加大在工业、城乡建设、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现代服务业、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有效投资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空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指明了新方向。行业要不断革新建造方式、生产方式,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动勘察设计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技术发展与产业链融合提供行业发展新空间

技术发展影响勘察设计行业市场竞争力和生产效率,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特别是数字技术与建筑业广泛融合和深度渗透,为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动力。“十四五”时期,随着工程建设组织模式顶层设计的逐步完善,相关服务标准、合同体系、计费模式研究将逐步深入并落地,传统工程咨询服务的盈利模式将受到冲击,市场需求将向追求一体化、集约化的方案趋势发展,一体化业务增量空间潜力巨大,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建筑师负责制等新模式快速发展,拓展了行业业务新空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为主线,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快推进科技和管理创新为引擎,以全面升级勘察设计服务模式和综合能力为基础,以数字化、智能化建造技术为支撑,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路径,加快推进绿色设计及数字化建造方式创新,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改革监管方式,保障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品质,增强发展活力,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勘察设计在工程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为推进全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勘察设计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和支持政策,打破地域市场准入壁垒,科学推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

(二)坚持质量优先、规范约束

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坚持把品质作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生命线,推动全生命周期、全面品质管理、精细化管理、精细化管理和行业信用管理,优化行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行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坚持全文强制性规范的核心底线要求,强化质量安全和性能品质保障措施。发挥技术方法类推荐性标准的创新引领作用,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释放创新空间。

(三)坚持绿色发展、开放协作

贯彻落实绿色低碳理念,大力推广绿色设计,提升勘察设计绿色水平,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绿色发展,助力工程建设绿色产业链形成和延伸。提升企业市场开拓能力,鼓励企业“走出去”,推动行业加快形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协调发展新格局。坚持行业全过程、多领域发展,形成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管理、后期服务等环节协同发展的新常态。深化企业间合作,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四)坚持人才为本、创新驱动

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完善满足行业发展需求的各层级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提升人才队伍综合能力,形成行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坚持创新在行业发展全局的核心地位,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动组织管理模式创新,全面推进行业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化监管,切实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和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稳步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技术水平日益提升,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业务模式呈现全产业链多元化发展。到2025年,整体保持行业发展规模持续扩大、效益显著提高,勘察设计在工程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勘察设计相关制度政策不断完善,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勘察设计质量得到充分保障。行业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速,技术管理创新和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标准化、集成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目标

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勘察设计企业资质、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进一步完善,行业信用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清出机制更加科学合理,个人守信从业、企业有序竞争、协会自律服务、政府引导监管的共同治理体系框架初步建立,优胜劣汰、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

勘察设计质量进一步提升。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底线得到充分保障。行业信用监管不断强化,对企业实施基于信用评价结果的差异化监管机制,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基础条件,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得到充分践行,设计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发布免于施工图审查项目类型清单,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

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勘察设计科技创新投入持续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突破,产业赋能作用不断显现,科技成果转让收入明显提升。到2025年,力争行业科技活动费用支出占行业营业总收入的比重达到5%,获国家级、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数量增加。鼓励区内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级各类科技攻关项目,主动承担广西科技开发计划项目,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

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持续优化专业人才队伍架构,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满足工程建设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应工程总承包和项目全过程管理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以及具备国际工程经验的外向型人才。行业复合型人才、高技能人才比例不断提高,青年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从业人员技术能力显著提升,人才结构明显改善。到2025年,评选一批自治区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优秀青年设计师,力争实现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零突破;
力争注册执业人员总数占期末从业人员比例不低于30%,力争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占全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发展效益进一步提高。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勘察设计企业。到2025年,力争行业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年均增长率不低于全区GDP增幅。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等新业务模式得到有效推行。大型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化、集成化发展,中小型勘察设计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勘察设计市场份额稳步提高。

数字化应用进一步覆盖。行业数字化转型进程加快,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桂建云”平台)建设,实现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勘察设计行业得到成熟运用。基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业态创新呈现崭新局面,以“互联网+”和大数据为技术支撑的行业监管新模式逐步完善并发挥效能。到2025年,力争实现行业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功能和信息互联互通全覆盖,力争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全过程、全要素、全参与方和监管方的成果数字化、在线化、智能化实时监测,建筑信息模型(BIM)正向设计、协调设计逐步推广,数字化交付比例稳步提升。

对外合作进一步深化。探索“引进来”与“走出去”的新方法、新形式。进一步加强中国-东盟、一带一路等国际战略合作,积极拓展外部市场,境外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额、境外工程总收入不断提高。持续优化西部陆海新通道、粤港澳等区域合作,区外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额不断提升。

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指标

一、健全市场运行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一)推进市场准入清出制度改革

1.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优化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推进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实施,进一步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和责任,规范执业行为,加强执业行为监管。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市场主体的行为监督力度,健全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质量保障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企业资质及专业人员从业行为集中检查及动态核查。建立针对企业和个人两个维度、基于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的综合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方式的精确性、多样化,提高监管结果市场化应用水平。

2.健全市场清出机制。依托信息化监管手段,健全市场清出机制,加大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和相关技术人员的监管和核查惩戒力度。对负有违规责任的项目参建勘察、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视情节严重程度,依规纳入自治区失信联合惩戒范围,依法采取行业禁入措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年限内禁止参与广西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采购活动,不得承揽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业务。

(二)营造健康有序市场环境

进一步清理废除妨碍广西工程勘察设计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完善对跨地区、跨行业承揽业务企业的监管机制,构建开放有序的全区勘察设计市场。适时制修订不同种类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下的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维护市场主体平等地位。支持行业协会发布行业服务成本信息,探索推进“人工时”计价模式,引导合理设计取费和设计周期。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鼓励企业加强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打造良好行业生态。

(三)优化招投标管理机制

持续完善勘察设计招投标机制,不断简化招投标手续,探索符合勘察设计特点的招标方式,推行设计团队招标、设计方案招标等方式。倡导按质择优的评标原则,适当增加技术标权重,鼓励品质竞争,严防恶性低价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适时修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范本,探索评定分离制度,强化发包方自主定标权利和责任。探索推动实施投标方案未中标经济补偿制度,保护创作积极性。推行专家评审意见公示制度,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行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和异地远程评标,实现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公开。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管,加大招标投标事中事后查处力度,依法打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减轻市场主体投标压力,推动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招标投标市场。

(四)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完善行业信用管理。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环节的新型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安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将勘察设计质量信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信息纳入信用管理。提高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健全良好、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激励、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充分发挥信用在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适时修订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完善过惩相当的信用惩戒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

2.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建立信用信息报送和共享制度,推进信用信息科学规范使用。加强与交通、水利等其他行业管理部门相关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大勘察设计信用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我区勘察设计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建设,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分析,为市场化应用提供信用数据环境。综合研判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状况,开展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动态监管、精准监管的重要依据。在施工图审查领域试行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推广使用规范的信用承诺书模板,将信用承诺的履约状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五)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引进来”“走出去”

积极引进一批综合实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勘察设计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广西,鼓励迁入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财政情况给予奖励或奖补,为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东盟建筑业合作发展论坛、中国——东盟建筑业暨高品质人居博览会等服务平台,为广西勘察设计企业走出去搭建桥梁。鼓励符合条件的勘察设计企业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重点开拓东盟国家市场,加强同沿线国内外勘察设计企业交流合作,提升开拓市场能力。

二、保障勘察设计质量,严守发展底线

(一)加强建筑和城市风貌管理

严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关,完善城市、街区、建筑等相关设计规范和管理制度,强化城市设计对建筑的指导约束。加强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地标建筑、重点地段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管理,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方案要按照重大建筑项目管理程序进行审议和审批。探索建立城市总建筑师制度。严格管控房地产开发中“一图多地用”“一图重复用”行为,提升住宅建筑设计品质。开展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工作,鼓励积极参与“国家建筑奖”评选,引领建筑设计和建造水平全面提升。

(二)完善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各参建单位勘察设计质量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明确勘察设计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加强质量体系建设,完善内部校审等质量内控机制和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企业质量岗位责任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落实勘察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责任,严格落实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终身负责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监管,执行勘察设计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健全处罚机制,依法依规对勘察设计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罚。

(三)创新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方式

全面推进勘察设计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行基于“双随机、一公开”的“互联网+”监管模式。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完善勘察质量可追溯制度,落实影像留存、实时上传数据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勘察质量过程和结果监管。强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行为基础数据采集,整合现有勘察设计质量监管信息化平台资源,搭建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监管信息化平台,强化数据结果应用与互联互通。加强勘察设计质量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将企业的勘察设计质量与市场准入、资质审批、表彰奖励、评奖评优等工作联动,提升企业质量责任意识。

(四)持续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强化施工图审查监管作用,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责任。加大施工图审查信息公开力度,为政府监管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重要数据支撑。完善施工图联合审查机制,聚焦结构、消防等安全审查,统一审查标准和尺度,逐步缩小审查范围,发布免于施工图审查项目类型清单,进一步提高审查效率效能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施工图审查数字化、智能化,积极探索BIM审图和人工智能(AI)审图。

(五)探索建立勘察设计质量保险制度

鼓励开展勘察设计质量保险相关研究,研发满足行业和市场需要的险种。探索研究个人与企业风险分担模式,科学界定个人和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提升从业人员质量责任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探索建立由最终用户潜在质量缺陷保险、勘察设计职业责任保险等构成的勘察设计质量保险体系,发挥保险等金融工具对提升勘察设计质量的促进作用。

三、贯彻绿色低碳理念,提高发展质量

(一)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工程勘察、设计全过程。全面树立因地制宜、低碳发展、清洁生产、文化传承的绿色发展理念,倡导“被动式技术优先、主动式技术优化”设计原则,优化功能空间布局,充分发掘场地空间、工程本体与设备在节约资源方面的潜力。倡导有效利用地域自然条件,尊重城市肌理、产业特征和地域风貌,实现建筑布局、工艺布局、交通组织、场地环境、场地设施和管网的合理设计,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二)全面推行绿色设计

1.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单体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以上标准,鼓励其他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建设绿色农房。适时制修订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绿色建筑相关标准。严把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关,适时修订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鼓励设计企业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

2.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设计水平。强化绿色建筑设计方案技术论证,发挥设计在工程价值链上的引领作用。推动绿色建筑设计理念、方法、应用技术创新,形成涵盖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方面的适应广西气候环境、空间调控、当地材料、建造方式、能源利用等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强化住宅健康性能设计,提升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设计水平。加强建筑碳排放计算,充分考虑建材生产、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碳减排。探索建立绿色建筑设计、评估、反馈机制,促进设计技术不断迭代优化。鼓励绿色建材、低碳技术等在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鼓励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中优先采用绿色建材。

(三)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推动实施更高要求的建筑节能标准,提高节能设计专篇适用性及深度,适时修订广西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高设计节能率。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与设备产品研发创新,持续完善绿色低碳技术体系。研究既有建筑最大化利用等城市更新关键技术,研究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建筑电气化等建筑低碳关键技术,合理利用浅层地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余热资源,通过提升新建厂房、公共建筑屋顶光伏比例和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等方式,推动清洁能源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研究。

(四)发挥绿色勘察基础作用

倡导绿色勘察理念,鼓励对岩土工程工艺、工法进行创新,加强勘察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强化勘察工作全过程服务,重视可行性研究及方案设计阶段的勘察工作,加强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分析,提高地基基础方案建议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加快勘察设备优化升级,提高勘察数据准确性,减少因勘察原因产生的重大变更,节约工期和造价。

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发展动力

(一)完善勘察设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引导社会多方力量参与,探索建立以勘察设计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为引导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科技创新合作,支持勘察设计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生产厂商、外部智库等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海绵城市、智慧城市、节能减排、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共同开展科研攻关和应用,增强发展动力。引导企业建立以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创新评价体系,加强科技创新与资质、职称、评优评奖等方面的关联,激发从业人员创新动力。以设计为先导推广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新型材料,推进科技创新成果应用。

(二)持续加强前瞻性技术研究

强化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建设,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自主布局理论研究。鼓励勘察设计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集中优势资源,围绕生态环保、数字化、新型城镇化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等领域开展前瞻性研究,创新设计方法,开发核心技术、专利技术及产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新工艺、新能源、绿色环保等前沿技术热点,攻克一批市场有需求“卡脖子”技术和竞争有优势的先进技术,推动工程技术基础科学、核心工艺技术等方面的集成创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创建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大师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吸引区内外优秀技术人才,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建立创新机制和激励制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转型试点,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鼓励中小型勘察设计企业在专业细分领域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积极争取国家引导基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中小型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依托高校资源,推进产学研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开展技术研究、业务创新等多层次合作;
优化产学研合作模式,打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单一的流转程序,实现各主体间交互式合作,有目标、有体系地建立高校企业战略联盟;
鼓励各类研究机构积极组建多专业、跨学科的技术创新联盟。支持勘察设计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四)增强方案设计原创能力

倡导创新设计,鼓励企业打造依靠设计理念提升、多专业协同、全产业链协作、技术引入和技术研发等方式更好地营造竞争力更强的设计产品生态链。提倡各技术专业设计工种在概念设计阶段提前介入方案设计,促进方案的科学决策,提高方案设计的决策效率。建立健全建筑设计方案比选和公开公示制度,鼓励开展方案比选竞赛,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原创设计水平。倡导组织开展建筑评论、成果展示、技能竞赛等活动,促进建筑设计理念交融和升华,推进优秀传统建筑文化传承和创新。

(五)鼓励地域性建筑设计

坚持以人为本、人民城市人民建的设计理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将绿色低碳、人文关怀、科技创新融入设计实践。深入研究广西历史传统文化、地域文化,充分融合国内外先进设计思想,完善广西特色建筑理论体系。鼓励建筑师在工程实践中大胆创新,形成多样化的本土建筑风格。积极发掘壮族、瑶族、侗族等我区主要少数民族的特色建筑语汇,编制少数民族风貌建筑专项设计图集。鼓励在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小型公共建筑设计中,因地制宜运用少数民族传统建筑语汇,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征、民族特色、时代风貌的工艺成熟、适用性强的作品。重点突出建筑使用功能,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坚决遏制“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规范少数民族建筑中民族特色元素运用方法和应用场景,避免以低俗、夸张的方式表达地域性建筑风貌特征。适时制修订符合我区地方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主流施工工艺、民族风俗习惯的工程建设设计标准。

五、推动行业数字转型,提升发展效能

(一)推进勘察设计企业数字化转型

支持勘察设计企业推进数字化业务创新、技术服务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优化管理模式,重塑管理流程,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快与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深度融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完善企业管理、生产管理、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数据治理和分级分类管理,保障数据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有效利用,逐步实现全面动态业务管理。鼓励勘察设计企业建立知识管理系统,收集设计方案、标准规范、设计图集等知识资源。支持企业构建资源配置合理、专业分工明确、数据交互共享、成果系统集成的网络化设计环境,积极探索跨组织、跨地域勘察设计协同工作新模式。支持勘察设计企业搭建面向参建各方、监管方、供应商开放、共享的云端协同管理平台,实现全产业链参与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全过程。鼓励企业建立激励制度,激发转型动力,提升企业整体业务服务能力。

(二)推进“互联网+勘察设计”

探索物联网、大数据、BDS/GPS和新一代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建设工程的勘察测量、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数字交付等生命周期中的应用,推进基于BIM、5G、云计算等技术的协同设计应用系统研究与应用。加快推进BIM正向协同设计,倡导多专业协同、全过程统筹集成设计,优化设计流程,提高设计效率。鼓励企业优化BIM设计组织方式,统一工作界面、模型细度和样板文件,不断丰富和完善BIM构件库资源。逐步推广基于BIM技术的工程项目数字化资产管理和智慧化运维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探索AI技术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的应用,不断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和效率。

(三)推进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成果数字化

推进广西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升级迭代。积极探索AI技术、BIM技术在施工图审查领域的应用。鼓励企业积极研发辅助施工图智能化审查应用程序,开展基于BIM的施工图审查方法研究和项目试点,提升施工图审查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优化勘察设计成果交付与应用制度规定,推进工程项目设计方案BIM交付,探索建立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成果数字化交付体系。推进BIM软件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集成开发公共服务平台研究与应用,积极探索工程项目数字化成果与CIM基础平台数据融合,研究建立数据同步机制。

(四)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

推行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推广标准化、模块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方法。实施建筑平面、立面标准化设计,选用标准化部品部件及其接口,避免二次拆分设计。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集成综合优势,落实设计选型标准,促进设计和生产、施工有效衔接,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强化装配式建筑模数化设计引领,将设计模数化情况纳入装配式建筑招投标评审内容,确保设计的部品部件满足标准化和通用化要求。推动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和质量追溯制度。大力推广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寿命周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

六、推进多元服务模式,完善发展方式

(一)稳步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

持续完善以设计为主导的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政策和相关配套制度,落实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设计主体责任。鼓励有条件的设计企业承接技术复杂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以及以工艺为主导的工业工程总承包项目,提升设计的科学性、安全性、精细度和施工便利性。引导有条件的设计企业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进一步转变生产经营理念和组织实施方式,培育工程综合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工程总承包能力和水平。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二)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

转变单一、粗放的传统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方式,打破行业条块分割,支持勘察设计企业与投资决策、工程咨询、招标代理、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融合发展涵盖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环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培育一批智力密集、技术复合、管理集约、品牌突出的综合性高水平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向产业链、价值链前后延伸。加快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交付标准、工程流程、合同体系和管理体系,明确工程建设各方责权利关系,完善服务酬金计取方式,为勘察设计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创造条件。持续完善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招标投标制度,梳理咨询服务清单、业务流程、管理边界和责任分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行为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探索工程咨询服务采取投资比例和“人工时”相结合的计价模式。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

(三)推进建筑师负责制

在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依照合同约定赋予建筑师代表建设单位签发指令和认可工程的权利,明确建筑师相应的设计主体责任和咨询管理责任,发挥建筑师对建筑工程品质的管控作用和技术主导作用。深化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并跟踪评估进展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与建筑师负责制相关的委托发包、服务标准、设计咨询收费、个人执业保险等配套制度体系。研究起草建筑师负责制有关指导意见、合同示范文本,根据国家建筑师负责制工作清单梳理整合制定符合广西实际的多类别、多层次建筑师负责制工作清单,厘清责权利关系,规范执业行为。

(四)推行岩土工程专业体制

提升岩土工程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专业集成化服务价值,推动具备条件的勘察企业提供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测一体化服务。发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在岩土工程技术服务中的主导作用,落实执业责任。强化岩土工程原位测试、检测监测先进技术应用,鼓励岩土工程专业分析技术和治理工艺、工法、设备研发与创新。鼓励发展国产岩土工程设备,促进岩土工程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七、助力推进城市更新,释放发展活力

(一)助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依托“三区一村”(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存量片区更新改造,创新城市更新设计方法和技术,积极推动建筑师、工程师进社区、进街区、进小区,与居民共同研究改造方案,提升居住社区环境品质。积极推动城市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工程,加强适老性设计。坚持“保护优先、历史传承”原则,结合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及自然景观环境,精心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与更新设计。加强城市设计总体管控,探索建立城市设计审批机制,强化重点更新地段的城市设计,加强对城市整体风貌、建筑形态设计、城市建筑高度分区协调管控。

(二)推进实施韧性城市建设

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强化抗震防灾体系建设,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标准实施及抗震设防质量管理,严格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完善并严格实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批、市政工程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制度。加强农房抗震技术指导,提高农房抗震水平。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提高震后房屋安全鉴定处置能力。加强防洪排涝、海绵城市工程设计及燃气等老化管网改造工程设计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质量监管,将海绵城市设计理念融入勘察设计全过程,推进城市安全韧性建设。通过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摸清全区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支撑全国及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评估,为国家和全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八、推动乡村建设行动,拓宽发展深度

(一)完善设计下乡政策机制

鼓励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三师下乡”,在乡村建设领域积极开展乡村规划、景观设计、农房建筑设计、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造水平。充分调动省内高校、规划设计单位等技术力量,壮大设计下乡人才队伍,优化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加强本土乡村设计建设人才培养。健全落实激励措施,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细化完善激励政策。开展优秀设计评选,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报道,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二)推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完善农村房屋建设地方技术标准和规范,农房建设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3层及以上新建农村房屋、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

九、优化人才培养体系,筑牢发展基础

(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深化“产学研设”联动培养机制,鼓励企业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推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人才跨学科、跨专业培养,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支持广西建设类高等院校打造国内先进、区域领先的建设类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化“产教融合”,构建“德技双修、双课融通、五育并举”的综合素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城乡建设发展需要的具有一定国际视野和民族自信的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鼓励企业传承创新“传帮带”培养模式,结合项目实践提升年轻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结合行业发展需求,优化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课程设计,增加前沿技术、项目管理、造价控制、施工管理、消防设计施工等培训内容,提升从业人员全过程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勘查现场作业人员队伍体系建设,加强编录员、描述员等现场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勘察行业产业工人专业技能。

(二)加快培育行业领军人才

完善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机制,组织开展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优秀勘察设计成果等次评定,激发勘察设计人员责任感和荣誉感。鼓励企业加大对领军人才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布局各类创新型人才专项计划,大力选拔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积极打造一批具有较强技术前瞻性和较高潜在价值的工程科研创新团队。培育一批杰出青年勘察设计师,建立以大师为引领的多层次人才梯队,探索建立后评估机制,更好地发挥大师在带团队、做项目、做科研等方面的榜样示范作用,力争实现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数量零突破。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力争将广西区内荣获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等称号的高层次人才,以及荣获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奖项的主要完成人纳入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

(三)实施多层次人才建设

加强行业内技术应用型、技术研究型、项目管理型人才的培养,加快建设多层次人才队伍,健全人才发展体系。建立健全广西勘察设计行业质量专家库。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加速整合各专业资源,加强概算、预算、结算审核等工程咨询各阶段的造价专业能力培养,加强满足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模式需求的综合型、复合型人才培养。鼓励大型勘察设计企业以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和东盟国家勘察设计市场为导向,重点加快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技能、国际视野和懂金融、法律专业知识、国际经营市场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鼓励中小型勘察设计企业培养一批专业技能强,敢于创新涉足新领域的专业型技术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勘察设计企业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开拓东盟国家市场。

(四)增强从业人员综合能力

引导和支持勘察设计企业加大对注册执业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增加注册执业人员数量,提升注册执业人员质量。大力倡导专业、公正、负责、诚信的职业精神,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强化继续教育中建筑师负责制、注册执业人员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有关内容,特别重视加强中高层次人才和青年骨干的职业教育,激发职业价值感和社会责任感。强化继续教育与工程实践相结合,提升建筑师综合协调能力。进一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提质增效,实行报考资格审核“告知承诺制”,实现二级建筑师作图题“电子化评卷”。

(五)优化人才引进机制

坚持按需引进原则,以业务需求为导向,重点引进高技能、创新型、综合型、复合型紧缺人才。积极搭建优秀人才与企业间的沟通渠道,积极响应地方人才引进政策,支持行业内的优秀人才参与各层级的高层次人才评选。鼓励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基地,举办多专业、多领域的学术论坛、学术研讨会等交流活动。鼓励有条件企业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设立硕士以上学位授予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丰富对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引进方式。

(六)健全人才激励制度

引导企业通过深入研究本行业人才使用、人才流动特点,针对基层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以及特殊、紧缺、创新型人才,探索实施长短期相结合的人才激励机制,并通过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激发人才的竞争意识,进一步挖掘人才的创造潜能。鼓励企业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结合的分配激励机制,通过权益性激励、内部创业平台、合伙人等模式激发人才潜力。

一、强化统筹协调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规划引导、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形成推动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合力。树立“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理念,强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推动和引导作用,激发行业协会、企业和从业人员积极性,统筹协调推进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创新。

二、强化组织实施

各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主动作为,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明确发展目标,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推动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监督管理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监管和服务效能。各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等相关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勘察设计引领作用提供政策保障;
不断完善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准入清退机制,培育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勘察设计市场;
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创新市场监管手段,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四、强化行业自律

进一步提高行业组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在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对外交流、加强行业自律、提出政策建议、推进行业进步等方面功能,加强行业引导,促进行业自律,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公约和勘察设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从业行为提供指引和依据,逐步形成企业和从业人员诚实守信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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