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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9篇(全文完整)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8-07 10:05:05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第2篇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9篇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第2篇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
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xx市人事局、xx县人事局审核设置岗位数:设置岗位总量111个,其中:管理岗位2个,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0个,五级0个,六级0个,六级0个,七级0个,七级0个,八级0个,八级0个,九级2个,十级0个。专业技术岗位105个,其中: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1个,六级2个,七级2个,八级13个,九级19个,十级14个,十一级27个,十二级27个,十三级0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其中:一级0个,二级0个,三级1个,四级2个,五级1个,普通工0个。

按我校教职工数及职称结构,实际设置岗位总量148个,其中:管理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146个,其中:七级1个,八级13个,九级19个,十级25个。十一级27个,十二级60个,十三级1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

1、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0个,六级0个,七级0个,八级0个,九级0个,十级0个。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68%

a、正高级岗位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其中:三级岗位0个,四级岗位0个。

b、副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68%。其中:五级岗位0个,六级岗位0个,七级岗位1个。

中级岗位5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8.51%。其中: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9个,十级岗位25个。

初级岗位8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9.46%。其中:十一级岗位27个,十二级岗位60个,十三级岗位1个。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35%。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技术工三级0个,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普通工岗位0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管理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五、具体岗位说明书

六、竞争上岗办法

制定竞争上岗办法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依据,在内容上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符合各等级岗位条件的待聘人员情况

实施竞争上岗的办法

实施竞争上岗的方法步聚及时间要求

1、公布已经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工作人员申请应聘。填写。

3、聘用工作组织按岗位条件和竞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公示参加竞岗人员审核结果。

5、开展竞争上岗,聘用工作组织根据竞岗情况或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6、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7、公示拟聘用人员情况。

8、按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或备案。

9、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签订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作出具体工作计划安排,要求任务清晰、安排合理,责任明确,标准具体。

七、组织领导

成立xx县下寺小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伏大庆

副组长:王泽辉

成员:王永芳杨明智田紫琳吴朝利赵立勤

张知勇刘志明魏长生邢春芳胥建伟

余江赵辉祁碧芳宋文富罗永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知勇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召开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资格审查。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打分人员名单。

3、组织开展人员竞岗工作,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4、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仲裁本单位岗位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争议。

5、其它相关工作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第3篇

指导思想:为了认真做好我校岗位设置聘用工作,依照精神,依据xx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转发的xx市人事局所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德才兼备、群众信服、业绩突出的人聘用到相应的岗位上。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聘用领导机构,学校成立岗位设置聘用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郭正运

2、监督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54人,借调人员8人,中心校3人,共计65人参加岗位聘任。其中副高级4人,中级职称22人,初级职称39人。审核批复我校副高五级1人,副高六级3人,副高七级2人,中职八级7人,中职九级9人,中职十级6人,初职十一级17人,初职十二级17人,共计设岗62人。

三、实施方案的依据和原则:

本实施方案的依据是xx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转发的xx市人事局中核准我校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

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应享尽享的原则。

2、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倾斜任职时间长、年龄大的原则。

5、倾斜教学一线,促进学校发展的原则。

四、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基本条件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师德师风高尚。

③具有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业务知识和能力。

④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胜任岗位工作。

制约条件

①未在教学岗位,未在教学一线的不得进入所在职级最高档次。

②现请病、事假,一年累计超过二个月以上的按本职最低档次聘任。

③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所在职级的最高档次。

④没有教师资格证和任职资格证的,不得进入本岗位级别的最高档次。

各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1.副高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六年以上的,且在教学一线的,可进入副高五级岗位。

②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至少三年以上方可申请副高六级岗位。

2. 中级职称岗位

中职八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校本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且在教学一线的。

②小高职称在中学任教或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八级岗位,应调至中职九级岗位。

③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竞聘人员在八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

中职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且在教学岗位或教学一线的。

②未在教学一线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③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④如九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人员按超岗以中职十级聘任。

⑤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人员在九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

⑶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按照工作年限排序,进行初职十一级岗位聘用,同等条件下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优先。

②如十一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按初职十二级聘任。

③未竞聘上十一级岗位的全部聘为十二级岗位。

五、各类人选的聘用过程:

1、宣传政策,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2、收集职称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审核证件。

3、将专业技术人员按副高、中职、初职的资格证分为三类。

4、按照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结合学校各类人数实际情况,确定出本次各级聘用人员。

5、揭晓聘用结果,将确定岗位人员在校内公示一周。

6、在公示无异后,造册上报县局审核,报县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复核。

7、在复核批复后,学校领导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和工资调整手续。

8、本次岗位聘用聘期为三年。

六、聘用工作时间安排:

1、建立机构,召开会议,学习文件、传xx县局会议精神。

2、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3、组织评审,确定岗位人选。学校聘用领导小组公示学校岗位聘用条件和职数,应聘对象提交申请书,提供各类证件及工作实绩证件,学校考核,确定岗位人选。

4、学校公示所有岗位聘用人员。

5、填聘用表,上报复查审核。

6、办理聘用手续。

七、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设想:

岗位聘用工作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职级有三个岗位,晋级对象多,条件基本相当,聘用工作难度大,矛盾比较集中,突出问题在中职和初职两级。但我们坚信,只要充分运用政策,精心组织,工作做实做细,不循私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在县局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信服的人聘用到相应岗位,真正体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从而促进学校的快速发展。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第4篇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皖办发(2008)17号和市庆办发(2009)13号及岳办(2010)162号、岳人社发(2010)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岳西县响肠中心学校中小学岗位设置及聘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优化发展。

二、竞聘原则

竞聘上岗应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方法

各等级岗位数多于竞聘人数的,依据上级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考核聘任;
各级岗位少于竞聘人数的,采取量化评分办法,依据测评分数考核聘任。

四、单位基本情况

响肠中心学校以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推动学前教育,促进中小学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为主要工作职责和任务。本单位属于教育局主管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拔款。根据岳人社发[2010]82号文件规定,我镇中小学编制总数为137人。

根据岳人社发[2010]34号文件,核定我单位初中副高岗位为11人,中级岗位为29人,核定我单位小学中级岗位35人。

我单位现实有人数为129人。专业技术人员数为128人,已聘人员中副高11人,中级77人(中学29人,小学48人),初级40人;
工勤人员1人,属于高级工。

五、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定岗位包括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拟设置总岗位137人,中学73人,小学64人。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36,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9.27%,中学工勤技术岗位1人,工勤技能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73%。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中学副高级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28%,根据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为2∶4∶4,七级为11×4/10=4人,六级为11×4/10=5人,五级为2人。

2、中学中级岗位为2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40.28%,根据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为3∶4∶3,十级为9人,九级为11人,八级为9人。

3、中学初级岗位为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44.44%,根据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为5∶5,则十一级和十二级各16人。

4、小学中级岗位为3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55%,根据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为3∶4∶3,十级为11人,九级为13人,八级为11人。

5、小学初级岗位为2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45%,根据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为5∶5,则十一级和十二级各14人,十三级1人。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中学岗位总量的1.4%,属于技术三级岗位。

六、各级岗位人员的竞聘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均达到合格等次以上。

2、继续教育学时达规定标准。

3、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教学成绩(学年考试)在同年级同学科同类班级中为中等以上水平。

5、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已聘专业技术岗位中、高级职称满三年可晋升一档,由于此次是初聘,现职岗位六年以上可在同级内晋升二档。

三)结合响肠中心学校实际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测评、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订以下评分细则:

1、政治思想表现(10分)

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自觉维护学校大局和社会稳定。

任现职近一个任期内(三年),如师德方面有严重缺失,受到中心学校及以上组织的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本次岗位设置中不予晋级。

2、资历方面(据实计分)

⑴学历分:小学:本科4分,专科2分;
中学:研究生4分,本科2分。

⑵教龄分:按1.5分/年计。

⑶任职分:按任现职5分/年计。

3、考勤计分

以近一个任期(三年)为计分年限,每学期2分。每学期中旷课6节以上,事假超过15天或病假超过3个月的本学期不计分。

4、工作能力考核(满分20分)

由考评小组根据参与对象实际教育教学能力情况评分。

5、教学业绩

⑴小学教师:

以所授学科在近三年(一个任期)全镇学年末联考中成绩为依据,“综合分”项赋分,最高分为满分8分/学年,全镇平均成绩为5分,超出平均成绩每1分加0.3分,低于平均成绩每1分减0.3分。“进步分”项赋分6分/学年,基础分为4分,较上学年成绩每提高一个名次加0.5分,每退步一个名次减0.5分,保持原名次赋基础分;
一年级学科中间名次为基础分,带多学科教师以所有学科平均成绩计分。

⑵初中教师:

①期末统考,满分40分,根据学校教师工作考核制度,取近三年(一个任期)六个学期统考成绩得分的平均分。

②中考,满分8分,竞聘教师提供任职期间中考成绩的详实材料,由评定审核小组核实评议赋分。

③没有任课的学校管理人员,教学业绩分取全校教师的平均值计分。

⑶新调入教师成绩以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认定,少于一年半的同志最高得分不得超过在本校满三年任期教师中最高的考核分。

⑷中小学混岗的教师考核教育教学成绩分别取所在评聘单位的全体教师的平均分。

6、奖励加分(15分封顶)(有关证明材料一律用原件)

任现职以来:

⑴获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含骨干教师)称号的,镇级至国家级分别计1、2、3、4、5分,优质课评比折半计分(6分封顶)。

⑵论文:以在正规教育期刊发表或教育部门评选中获奖为准,县至国家级分别计1、1.5、2、2.5分(4分封顶)。

⑶课题研究已经结题的主持人从县至国家级分别计1、2、3、4分,一般参与人员折半计分,课题没有结题的折半计分(5分封顶)。

⑷学生辅导奖,县至国家级分别计1、1.5、2、2.5分(3分封顶)。

⑸表彰:获镇至国家级分别计1、2、3、4、5分(6分封顶)。

⑹考核获1次优秀计1分,累计加分。

⑺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且能胜任的,每年加0.5分,任期内其它兼职工作量和责任都较大的每年加0.3分(此项不重复计算)(6分封顶)。

⑻在单班或艰苦环境中从事教学工作的每年加0.5分(限小学)(5分封顶)。

7、有关年限的计算截止2010年12月底。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响肠中心学校校务委员会。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第5篇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xx]2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xx〕1号)要求,结合省情和我省xx年、xx年年“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范围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旨在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从xx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20xx年,我省拟将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扩大到42个以“两基”攻坚县为主的国扶县和省扶县(包括两个移民基地),具体为:皋兰县、镇原县、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庆城县、清水县、武山县、秦安县、麦积区、武都区、宕昌县、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玉门市、瓜州县、夏河县、碌曲县、迭部县、玛曲县、舟曲县、临潭县、卓尼县、合作市、积石山县、东乡县、永靖县、康乐县、广河县、和政县、临夏县、临洮县、岷县、陇西县、通渭县。

20xx年全省计划招收农村特岗教师xx名。

二、基本原则

(一)招聘工作由省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特设岗位教师。

(三)特设岗位教师的安排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岗位的设置相对集中,原则上1所学校安排3人以上。

(四)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各县(市、区)应选择确定2所办学条件较好的县城以上学校,对新录用的教师先安排进“计划”,去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3年服务期满后回原聘用的县城以上学校执教。

(五)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对象和条件

(一)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并招少量省内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高职院校除外)。

(二)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26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五)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需求。

(二)自愿报名。

(三)资格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集中培训。

(六)签订合同。

(七)上岗任教。

五、特设岗位计划工作时间安排

(一)3月份进行宣传动员。

(二)从3月底到4月上旬开始组织报名。

(三)4月下旬进行资格审核,选拔进入专科笔试和本科面试的人员。

(四)4月底至5月中旬组织笔试和面试。

(五)6月上旬公布考试通过人员名单,入选人员到所报县区进行试讲面试和体检,最后报省教育厅进行汇总统计。

(六)7月初向教育部上报录取人员名单,县(市、区)对录取人员进行岗位分配,办理毕业生报到证换取手续。

(七)8月上旬特岗计划毕业生分配结束,8月中旬至8月底,录取人员由各县(市、区)组织集中培训。

(八)9月初,录取人员到岗工作。

专科生报名时间为3月31日—4月11日,本科生报名时间为3月31日—4月16日。报名者填写《甘肃省20xx年教师特设岗位报名表》(一式二份),省内高校毕业生将《报名表》交本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由学校按要求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师范处;省外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后,将《报名表》传真到甘肃省教育厅师范处(号码:0931-8820648;88xx6),面试报到时将《报名表》交招聘县(市、区)考核小组。

本科生选拔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省上统一组织,招聘县(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面试时间:5月24日、25日,面试地点:兰州,具体事宜网上另行通知。

专科生选拔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由省上统一组织综合考试。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英语,满分150分,每个学科50分。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成绩另作要求。考试时间:4月19日上午8:30—11:00,考试地点原则上在所在学校。面试由省上统一组织,招聘县(市、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具体事宜网上另行通知。

有关高校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等工作。

六、保障政策

(一)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xx]1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xx〕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今后,城镇、农村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必须优先聘用特设岗位教师。

(二)“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
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
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再列入本项目管理,自主择业。

(四)服务期满后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且经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县(市、区)必须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安排。

(五)服务期满后,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其档案户口关系已经转到县(市、区)的,办理改派手续;
其户口档案关系没有转到县(市、区)的,办理派遣手续。

七、资金安排

“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896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报省级有关部门备查。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1.896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县(市、区)政府承担。

八、其他事宜

特设岗位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各县(市、区)制定实施细则。

本方案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第6篇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xx〕28号、《关于印发〈常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人社〔20xx〕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设岗、宏观调控;
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正式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我校编制总数为 203人,实有236人,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经常熟市教育局审核,各岗位设置数为:

(一)岗位总量

尚湖高级中学岗位总量203个,其中:管理岗位 3个,专业技术岗位 197个,工勤技能岗位 3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 97%;
管理岗为岗位总量的1.5%、工勤技能岗为岗位总量的 1.5%。

四、各类岗位的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见岗位说明书)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胜任岗位,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学历,年度考核均合格;

4.身心健康、团结合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首聘条件

根据苏教人师〔20xx〕11号文件精神,教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苏州市教育局制定。教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考核合格后聘任。教师六、八、九、十一级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综合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具体见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说明书。

(三)管理岗位聘用:“双肩挑”的校长、副校长其专业技术岗位首聘条件

参照教师,但不占其他教师名额。

(四)工勤岗位聘用依据目前职务级别。

五、岗位首聘基本程序

1.组织学习传达。

2.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翁和弟

副组长:
钱建新、张治中、沈伟民

成 员:黄利平、马燮炎、周昇、金冬华、陆品芳、时卫忠、徐斌、金宝石、蒋美玉

3.制定方案。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岗位数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提交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形成《尚湖高级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公布岗位。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等。

5.个人申请应聘。应聘人员按照不同的应聘岗位级别,以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的形式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组织考核竞聘工作。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依次进入相应级别。

7.公示考核竞聘结果。公布首聘结果,校内公示。

8.上报竞聘结果。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集体讨论决定并公布和上报人员的相应级别。

9.签订聘用合同。待市人社局对竞聘结果批复后,根据市教育局通知,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统一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兑现岗位工资。

10.总结验收阶段。我校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对我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竞聘及聘期内管理

1.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2.聘期结束或在竞聘高一级岗位时,应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自我总结和岗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阶段聘任的依据。受聘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受聘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制定竞聘考核管理办法。每年暑假放假前,学校公布竞聘岗位计划,明确岗位职责要求、竞聘条件和操作办法等,假期实施竞聘,开学公示结果。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第7篇

根据市人社局批复的《xx县下新镇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核准表》和县人社局核准的《下新镇中心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下新镇中心学校首轮岗位聘用方案。

一、市人社局批复的《xx县下新镇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核准表》

二、岗位类别设置

全镇岗位分为管理人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工勤技能人员岗位三种类别。岗位设置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三、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相应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受聘校长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
热爱岗位基本条件,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团结同志,作风民主;
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
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2.能按照工作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达到相应工作标准。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所有人员任职年限一律计算到xx年12月31日止,并按足数即周年计算)。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能按照相应工作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达到相应工作标准。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首次设岗时要求在七级岗位任职十年以上)。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九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外(首次设岗时要求在十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

5.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在十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6.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7.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8.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助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已聘用助员级专业技术岗位。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首次设岗时,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能按照相应工作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达到相应工作标准。

四、岗位聘用原则、程序与方法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逐级竞聘,择优晋升、群众公认的原则。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依据,且每学期师德师风和年度考核结果须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下列人员取消竞聘资格:

1.学期师德师风和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定等次人员;

2.未履行病、事、产假等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人员;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处分期人员;

4.受刑事处罚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或正受立案审查未结案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处分期未满人员;

6.年度内教育事故或教育纠纷中负有重大责任人员;

7.有关部门规定不予聘任的人员。

(二)聘用程序与方法

1.成立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全镇首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统一部署,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对各类各级岗位人员聘用进行审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事务。

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王盛龙

成员:桂克刚李雄军宛齐贤汪伟义黎建东桂剑锋陈亚如

毛帅奇张登怀刘恋

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桂克刚李中全杨勇

2.公布聘用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聘用条件;

3.按照岗位聘用条件个人提出任职申请、学校集中审核资格材料,依据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竞聘原则及顺序确定聘用对象;

4.首轮聘用岗位等次依照以下竞聘原则及顺序确定聘用对象:

(1)现岗位(职称)聘用时间先后(参照职称证,最终以职称批准文件为准);

(2)参加工作时间先后(以人事工资档案为准);

(3)出生年月先后(以人事工资档案为准);

(4)获得综合表彰级别高低(同级别按获得表彰时间先后,单项表彰下套一级);

(5)获得任教学科或分管业务奖励级别高低(同级别按获得奖励时间先后,学科内单项或非学科专业获奖下套一级);

(6)凡近两年退休人员,在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不受上述原则及顺序限制,直接确定为相应层级最高等级聘用对象。

(7)凡须依照上述②—⑤各条款顺序确定聘用对象时,处于其中任一条款同等条件且出现并列情况,按距离镇中心远近顺序,优先现任老垸、二小、兰岭和麻岭教学点人员(必须是以上单位现任且在这些单位已连续工作三年以上者)。

5.召开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人员进行审查、核定,确定聘用人员及岗位等级名单;

6.公示聘用结果;

7.经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报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发布聘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管理与考核

受聘人员一般与单位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如聘期内发生岗位变更,应及时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辞聘、解聘等有关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以聘期考核为主。考核主要根据《聘用合同书》规定的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存入档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岗位调整的主要依据。其中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下一年转入试聘期,试聘期仍不合格者应予解聘。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第8篇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
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坚持按岗聘用的原则;
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现有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分类分级情况

1、本校现在在编在岗教师10人,其中,已被聘任的高级教师1人,未被聘任的高级教师2人;
一级教师6人;
二级教师1人。

2、本校现有语文专业教师5人,数学教师4人,体育教师1人。

四、拟设置岗位数量、类别、等级、结构比例及主系列岗位名称

本校拟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0个;
具体情况是:小学高级职称岗位3个,(其中小学高级八级岗位1个;
小学高级九级岗位1个;
小学高级十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0%,八、九、十级岗位之间比例为3:4:3;
小学初级职称岗位7个,(小学初级十一级岗位3个;
小学初级十二级岗位3个,小学初级十三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70%,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五、岗位任职条件(任职条件含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具有各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
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的岗位上胜任工作;
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近三年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岗位聘用的资格条件:

(1)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或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四年;

(2)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3)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或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

(4)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5)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六、具体岗位说明书

(一)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说明书

1、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责

(1)自觉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
教书育人,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教育实践,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良好,能主动帮助学习困难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课程教材教法改革的发展趋势,在教学实践中能体现课改的教学理念,并能正确运用这些知识处理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3)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比较系统地理解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在打好基础的同时,有计划地培养学生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在业务上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咨询答疑能力,能开设专题讲座,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

(4)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正确地运用教育原则和方法教育学生,在培养学生自主能力、形成班级集体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善于把思想政治、品德修养教育寓于学科教学过程和课外活动之中。

(5)具有指导教育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科研任务,其研究成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6)完成规定的教育和教学工作量,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进取心强。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教学生的学业和思想品德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任务: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承担教育科研任务。

(5)指导小学一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第9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xx]18号)精神,积极稳妥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1、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从20xx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二、“计划”的实施范围和资金安排

1、“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安排特设岗位时,要注意重点向藏区、“双语教学”区、少小民族聚居区倾斜。

2、“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5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三、“计划”的实施原则和步骤

1、事权不变,创新机制。“计划”是中央对西部农村贫困和边远地区解决教师问题的支持,不改变事权划分。纳入“计划”的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特设岗位教师。

2、中央统筹,地方实施。教育部、财政部牵头制订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特设岗位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订实施“计划”的具体政策和落实办法,并精心组织实施。受援县(市)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向省级有关部门报告

3、相对集中,成组配置。特设岗位教师的安排应注意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一般在1个县(市)安排100个左右,1所学校安排3-5人。

4、侧重初中,兼顾小学。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5、先行试点,逐步扩大。“计划”的实施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20xx年拟安排2-3万个特设岗位教师。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精心选择部分教师紧缺、工作基础好的“两基”攻坚县作为试点县,并认真抓好试点工作。

20xx年至20xx年在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生数量变动情况,每年另行确定招聘人数。中央财政视实际招聘人数据实核定经费。

四、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

1、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

(2)自愿报名。

(3)资格审查。

(4)考试考核。

(5)集中培训。

(6)资格认定。

(7)签订合同。

(8)上岗任教。

招聘可采取组织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组织设岗所在地有关部门到高校招聘等多种方式进行。

3、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五、“计划”的相关保障政策

1、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xx]18号)和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制定具体落实政策和措施。

2、“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3、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
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
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4、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特设岗位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实施“计划”的地区要进一步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特设岗位教师。

对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西部地区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计划”的同时,要研究制订具体可行办法,将“计划”的实施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代课人员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六、其他有关事宜

1、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2、各受援县(市)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3、西部地区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4、本方案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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